這個係列的目的是想通過手機這個案例分析重大技術創新從創意、立項、實施、應用整個過程的經驗教訓。
最近,Tony Fadell在PBS一個節目中宣稱他在九十年代就做了蘋果手機的原型,這個是誤導觀眾的。真實情況是這樣的:八十年代末,Marc Parot從斯坦福大學經濟學博士畢業後,忽悠蘋果CEO(不是喬布斯)做一個能放在口袋裏可以打電話的計算機,後來分出來成為一個單獨的公司,叫General Magic。這個公司失敗了,想做什麽和想通什麽是兩回事,Marc Parot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不是一個發明家。係統要100%完成,99%都不行。這個公司雖然失敗了,但其中的部件技術還是有用的,其中的一些人成功地做了其他事情,比如Tony Fadell做了iPod,Andy Rubin做了安卓係統。喬布斯給了Tony Fadell做蘋果手機的機會,他的理解是錯誤的,他領導的那個團隊出局了。當時,在蘋果公司內部,絕大多數人認為他的團隊會勝出。
另外,微軟和Amazon做手機都失敗了,不是技術問題,是係統問題。
總結:
一、隨著係統越來越複雜,重大技術創新越來越困難,解決辦法是養幾個像愛迪生、特斯拉一樣的發明家,想幹什麽就幹什麽,想幹多久就幹多久。一輩子也就一兩個重大發明,所以要以四十年的時間來評價發明家。
二、不能采用專家評審,要請visionary。專家評審會淘汰創新技術和有創新精神的CEO。
三、在重大技術創新的實施過程中,要完整準確地把握係統創新,不然地話,功敗垂成,解決的辦法是隨時谘詢原創發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