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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事件實際上被告是共產黨 等於兒子咬了母親的奶頭

(2024-03-02 11:09:13) 下一個

 

----小粉紅起訴的被告不是莫言,而是共產黨

----胡錫進不是在替莫言維權,而是在替共產黨洗地

----起訴莫言暴露的不是缺乏創作自由,而是整個國家的文明底線太低

----起訴莫言說明文革從來也沒有結束,而且短期內不會結束。這40年隻是惡魔打了個盹

 

            莫言被小粉紅起訴,自然會引起正常人的不適與不安。大家總感到哪裏不對勁,好像又說不到點子上。本文試圖用一個更高的視角來審視莫言事件的本質。

            歸根結底,莫言事件不是一個言論自由或創作自由問題,而是暴露了一個國家的法律體係與道德基礎完全崩潰。我們無須保護莫言,更無力保護莫言,因為縱使把莫言千刀萬剮也不能消除社會的邪惡。因為即便是宣布莫言無罪,也不能使中國回到法製社會。

            既然是訴訟案,表麵上看這是一個法律問題,其實不然,莫言事件的背後是民族文明水準問題。起訴莫言的訴狀一旦被法院受理,它就暴露了中國國家及人民的文明進化程度仍處在幾個極其低下的水準。整體尚未進化到現代文明社會。

            先說法律。

            小粉紅的觀點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諾貝爾獲獎者也不是法外之地。這恰恰說明中國人嚴重缺乏法律意識。誠然,人人都有起訴他人的權利,但是,法律必定有一個“爛訴”不受理底線,這個底線是必須的,否則一個國家就會整天陷入無休止的,無意義的法律糾紛,任何人都惶惶不可終日。每個人天天都要出庭,經濟肯定就爛掉了。

            但問題來了。什麽叫爛訴呢?誰來界定哪些情況屬於爛訴呢?所以,我們說這個爛訴的具體操作,本身就暴露了一個國家的文明進步狀態。我們不可能嚴格定義什麽叫爛訴,因為人是有意識的高級動物,而人的意識千差萬別,人的意識還受到民族,宗教,社會地位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還有時代的烙印,100年前的意識與今天就不同。所以,我們無法製訂爛訴的統一標準。然而,我們卻可以非常清晰的從一個國家爛訴的實際案例,去判斷這個國家的文明進步水平。越是這種軟標準,越能夠衡量一個國家。

            比如,中國人普遍瞧不起非洲,其實,中國連非洲都不如。人家是窮了一點,但腦筋還算正常,沒聽說過哪個非洲國家,一個窮小子可以靠起訴作家發財。可以設想,在非洲任何一個國家,這種案子壓根兒遞不進法庭。他們很窮,更沒有精力去瞎耽誤功夫。

            可是,在今天的中國,法院受理了莫言訴訟案。假如你說中國比非洲發達,何以服人?它暴露了中國人民的法律素養隻有更低,沒有最低。為什麽呢?我們不去奢談什麽創作自由,百花齊放,首先,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原告不具備起訴資格。試想,我們不用去讀法律,憑常識,一個人隻能對他人個體構成語言危害,比如侮辱罪,而絕不可能對一個社會整體構成傷害,因為他沒有那個力量。比如有人說美國下半年一定會爆發經濟危機,進而會滅國。詞語攻擊性很強,但效能等於零,因為即便是美國滅國了,也不會是這句話煽動的結果,也許是美聯儲印鈔太多了。所以,個人語言對整體沒有危害性。

            假如僅僅是一個人,或者一個團體因為用語言攻擊整體而獲罪的話,那麽美國的很多大媒體,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明天就必須關門,總編輯早就被槍斃好幾回了,因為他們都是靠“辱美”吃飯的。

            所以,個體用言語攻擊整體,永遠不構成犯罪。

            退一萬步,就算是莫言傷害了中華民族,那個小粉紅也不具備起訴的資格,因為他很難界定他就是莫言實施犯罪行為的直接受害者。

            不用去讀莫言作品,你就可以想象,莫言肯定沒有直接傷害原告,小說中都是化名。那麽,小粉紅有什麽資格去起訴莫言呢?也許小粉紅會講,你傷害了我們這個群體。那麽好,假如群體受到了傷害,但是小粉紅有什麽資格獲得的授權去代表這個群體呢?他有授權書嗎?他說,有十萬人簽名,可是他代表的是15億中國人,這個比例可能不夠吧?

            有人會問,既然你說個體不會對整體構成傷害,怎麽解釋“間諜罪”?答案是,間諜罪不是語言,而是行為。而且間諜往往是涉密,小說都是出版物,哪來的機密?

            人們可能會誤以為今天的中國已經是法製國家了。其實不然,中國遠遠不是法製國家,真正統治這個國家的不是法律,甚至不是共產黨,而是一種邪惡的精神勢力,這股力量從封建社會,到義和團,到紅衛兵,到小粉紅,代代相傳,香火不斷,時而顯現,時而隱秘。當這種精神勢力甚囂塵上時,甚至連共產黨,連中國政府都無能為力。比如文革中,紅衛兵衝擊的恰恰是共產黨,是中國政府機構,那些名正言順的政府官員,從國家主席,到小學校長,手持國家機器,卻無能為力,任其邪氣泛濫。無數的政府官員無一不是首當其衝的成為受害者,包括習近平的父親習仲勳。

那麽,誰給了紅衛兵權力?誰界定的那些受害者都是壞人?這二個基本問題不鬧明白,文革從未結束。今天的莫言案,啟發的是同樣的問題。誰給的小粉紅起訴莫言的資格?莫言作品的毒害性誰來裁定?標準是什麽?

法製不是製訂了多少部法律,而是深深的民族思想,一個簡單的問題,什麽叫爛訴?不解決這個問題,文革尚未結束。什麽是文革?就是每個人都打著正義的幌子,肆無忌憚地去傷害任何他人。一群小學生可以把老師活活打死,這要有多麽愚蠢與凶殘才能下得去手?小孩子們當時一定是認為老師有錯,就像今天小粉紅認為莫言有錯一樣,就像今天中國人認為美國有錯一樣。就像今天中國人喜歡普京一樣。

中國有法律,但沒有法製。思潮左右了法律,愛國主義是一個萬用通行證。

            有人會問,你憑什麽替莫言辯護,你能保證他的作品裏麵沒有錯嗎?說實話,筆者從來沒有讀過莫言的作品,但可以肯定,他裏麵一定有辱華成分,這並非武斷,而是當一個民族的道德底線無限低時,作家犯錯的機會就無限大,他甚至保持沉默都是一種罪。

讀到這裏,大家可能開始有所懷疑,中國人的腦筋一定是“瓦特了”。一個號稱五千年的文明古國,改革開放40年,國人的法律意識竟然如此淡薄。其實,當國人看到法院受理了莫言案,而沒有那種被開水燙著的那種本能的排斥反應的話,說明中國人隻配習近平,就像隻有男人才配得前列腺毛病,因為一切都是天生的,與生俱來的。

大家不要去替莫言申辯,因為,從本質上講,莫言案案的直接受害者是共產黨。為什麽胡錫進第一時間跳出來替莫言解釋?不是他特別憐香惜玉,不是他對號入座,而是以他敏感的政治神經,已經嗅到了事態發展對共產黨的威脅。莫言案件另政府處於非常尷尬的二難境地,我們且看他如何收場?假如要判莫言有罪,一定會帶來極大的內部思想混亂,和國際上萬世流傳的大笑話。假如不判,共產黨自己煽動的民族情緒如何收場?那十萬個簽名的小粉紅如何處理?統統拉去突突了嗎?假如他們的愛國熱情受到壓抑,紛紛起來鬧事怎麽辦?

所以,讓他們去爛吧。最好是判莫言有罪。那就有好戲看了。15個億呀,莫言到哪裏去搞那麽多的錢?讓他去承包一條高速公路嗎?怎麽執行?

還有更好看的,根據案例法,接下來還可以看到:

可以起訴毛澤東,因為他哈日,他對日本人說,當年日軍侵略的好!

可以起訴馬克思,因為他“辱德”,

俄羅斯人可以起訴列寧,斯大林,因為他們“辱俄”,斯大林大清洗,殺害了無數紅軍將領;

可以起訴魯迅,因為他“辱華”,他把中國人描繪成阿Q;        

可以起訴孫中山,因為他創建的國民黨,殺害了無數共產黨人。

明天,妻子可以起訴丈夫,因為他昨晚不夠生猛,缺乏男人味,我還沒有盡興,他就完事兒了。

隻要莫言被判有罪,那中國就亂套了,訴訟滿天飛,底層民眾整天揮舞棍子大棒,看誰不順眼,上去就亂錘一通。因為沒有底線,所以指責你有罪輕而易舉。甚至不用說你哪裏不對,一頓亂棍再說。

此時此刻,人大政協一幫人,匯聚北京,煞有介事地在那裏討論經濟,他們應該明白,隻要莫言案還擺在法院的桌子上,中國的經濟就沒戲。為什麽?再簡單不過了。莫言案給外人的觀感極差,人家肯定躲的遠遠的。40年前,西方世界幫助中國振興經濟,是因為他們以為你隻缺錢,現在一看,好家夥,好像是不缺錢了,但是,這個國家的人缺心眼,還有相當一部分人缺德。中國人的口頭禪是“亡我之心不死”。其實吧,不用西方使壞,隻要離你遠遠的就行。你們內部在忙著起訴作家,然後再起訴企業家,接著起訴科學家,把所有的精英全都團滅了,剩下一幫義和團,光著身子,即便是雄心萬丈,對世界再也不構成威脅。不用脫鉤,鉤子自己就鏽蝕爛掉了。

聽說人大是立法機構,那麽好,請問,爛訴的最低標準在哪裏?

國家應該采用什麽樣的政體?國家領導人可以幹幾屆?

政府部門的頭頭腦腦濟濟一堂,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至於什麽是當前經濟問題的根源,沒有人能夠整明白。對莫言罰款15個億,再多找幾個冤大頭,湊它個多少萬億,經濟困境不就迎刃而解了嗎?高,實在是高!

            文革中流傳一個故事。一個男孩犯了死罪,臨刑前,他要求最後見母親一麵。母親來到身邊後,兒子提出要最後吃一口母親的奶。母親答應了。但是,兒子不是去吸允母親幹枯的乳汁,而是猛然一口把乳頭給咬掉了。兒子憤憤地說,我之所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都是你的錯,是你小時侯對我嬌生慣養,使我一步步滑向犯罪的道路。今天給你一個教訓。

            雖然老師用這個故事來告誡他人,今天看這個故事非常荒誕。可是,用這個故事來形容小粉紅與共產黨的關係,似乎很貼切。

你看,共產黨給人民洗腦,鼓吹愛國至上,為了愛國,可以反對一切,直到最後反對共產黨,反對作家就是摧毀共產黨賴以存在的基礎,社會基本架構與穩定。共產黨好比那個母親,小粉紅好比那個逆子,莫言是政府的乳頭,本來是用來給自己貼金的,百花齊放的碩果僅存,假如把這一點麵子也給咬掉了,中國到處是壞人,今後拿什麽唱響中國光明論呢?假如小粉紅也都加入了走線的隊伍,連唱讚歌的人都沒有了。

有人會問,此文是否小題大做?隻有一個小粉紅,怎麽能拿來詆毀中國人呢?其實不然。這個事件並不小,有十萬小粉紅響應,後麵的老粉紅也不止十萬。這個案件細思恐極。小粉紅的代理律師是誰?不見他出來講講起訴的理由。更不見法院出來講講,你們受理案件的入門門檻是什麽?爛訴的標準是什麽?對於政府部門,憲法授予的言論自由如何體現?如何同時保護小粉紅與作家的言論自由?文革錯誤的根源在哪裏?如何避免文革2.0?甚至,站在今天的中國,文革是否是一座活火山,隨時可能噴發?

就像一個美國學者觀察到的,中國人的思維模式有一個典型的毛病,當中國人聽到有人反對整體,他就會把它當成是反對他本人。這個頑疾不改,國家肯定沒有希望。

            莫言先生,辛苦您了。就算拿殺你的刀祭醒中國人吧。可悲的是,大概率是一個新的輪回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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