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路加福音 11:9
很多人無法簡單地相信路加福音11:9,是因為他們生命中某個時候求了,但沒見到所求的發生。負麵經曆使他們想,“事情不可能那麽簡單直接!”
現今很多的“教會性”充滿了為什麽神的應許不起作用的借口。這是宗教!是你為什麽失敗、抑鬱、生病或貧窮,是神為了“救贖”目的而有意為之的護教學。那完全是不準確的!
為解釋神的話不總是對所有人有效,我們弄出來很多借口,說“是的,你若求,你會收到。但有時候神的回答是’不’,那不是給每個人的!” 就拿受洗聖靈來說,現在很多承認的人,也認為這“不是給每個人的”,他們錯用哥林多前書12:30(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而這句說的是在教會敬拜中當眾說方言的恩賜。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恩賜,但每個重生的信徒受了聖靈的洗,是都能且應該說方言的!(這個話題,請參見我的另個教導《聖靈》)。
在我跟隨耶穌開始事工時,整個教派都相信不再有早期教會時的奇跡,任何人若教導神的超自然顯現,會被認為是“出自魔鬼”。然而,靈恩運動反駁並揭穿了這個錯誤的假設,到現今隻剩小群邊緣的人物,還在堅持這種不相信。現在基督肢體的主流想法是 “是的,奇跡會發生,但不是給每個人的”。
但神的話說的卻相反: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For everyone who asks receives);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路加福音 11:10
若你按路加福音11:10,那麽你祈求,你就會得著。神不會說不,這不是隻有過去才會有的事,也不是隻給某些“超級聖人”的。是每個求的人會得著。
我們都有求了,沒見發生的經曆。我早期生命中,經曆了不少死亡。因父母工作,我由祖母帶大,我為她禱告了,但我8歲時她去世了。12歲時,我每天為父親的醫治禱告,禱告了6個月,直到他病危住院,還是完全期待他會被治愈,但他去世了。18歲時,和Jaimie與我相熟的女孩去世了。我曾立在信心裏,和其他人一起為死去的人禱告了兩個鍾,相信神會複活那人,但沒發生。在第一次見到死人複活之前,我禱告的前四個沒有複活。你自然也有類似的經曆。
很多基督徒不信路加福音11:9-10就是那麽簡單,就是因為這樣那樣的經曆。換句話說,經曆在人們生命中的重量,大過了神的話!如果你能理解我將要與你分享的內容,它將極大改變你與神的關係!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雅各書 4:3
當然,你必須得按著神的話求。若那不是在耶穌的救贖裏的,那神並沒提供給你。所以若你想要別人的配偶,神不會給你。神是生命!耶穌的救贖包括了所有好的事:喜樂、平安、和諧、醫治、豐富等等。這些是你可以求的!
“但我求了,沒有!” 若你求了神應許的,他就給你了。“沒有,他沒給!” 你怎麽知道沒有?“因為我沒看見!” 真的嗎?
問題就是,你認為靠自己的五官,能覺察神做了啥,或沒做啥。若你看、品、聽、聞、感覺不到,就是神沒做的“證據”。回答這個困境,在於理解靈界的存在。
神是個靈 (約翰福音 4:24)。當他運行,是運行在靈界。你求的那刻,神就命令它成了。但雖然在靈界成了,你是否見它在自然世界顯現,更多取決於你是否知道如何收到。這隻是過度簡化的說法,因為有時涉及其他的人。神依照他的話,回應每個祈求。我們不總是看到結果顯現,是因為我們不懂收取,不是因為神沒回答!
“你是說,這是我的錯?”對,就是這樣。有些人對此很受傷,說“你在指責我!”不,我不是。我隻是讓你知道若有人錯過了應許,不是神的原因!
知道神永遠信實,大大祝福了我!他不是選醫治這個人,不醫治那個人,讓這個富足,令那個貧窮,讓這個人喜樂,另個抑鬱。這種想法是錯的。神不是那樣的!在他的信實裏,對我們每個人,神都有完美計劃,包括了健康、富足、喜樂、有福、平安。隻是不是每個人都收到了。不是給的神不信實,而是收的人不是每個都知道怎麽收。就是那麽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