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根本
作者:逍遙禪
所謂的根,是指心根,也就是心的六種作用(見聞嗅嚐覺知)。身體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又叫身體浮根,是攀緣妄想凡夫心識必須依附的緣根緣塵!因此,攀緣妄想凡夫,如何折騰,也不過是緣根緣塵的六識而已!
佛法的本,是指本心本性。《證道歌》上說:“心是根,法是塵,兩種猶如鏡上痕”!心根對法塵,就是心性境界,也叫心對境;心識緣根緣塵,就心識對應假相;如果起了我執和法執的妄想執著,就是妄想心對應妄想執著相。
唯識隻有兩種:心與境(第七識第八識)、心識與相(前六識),因此唯識在根、境、識、相上做文章。
而轉識成智的佛法,卻不是根境識相,而是名、相、分別、正智、如如五法和遍及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的三自性。也就是說,缺少覺悟真心本性的正智如如,唯識隻是唯識,而不是轉識成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