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早練車是在1998年春天,想趕在出國前拿個駕照。記得考交規是在海澱區圓明園北邊的某個交警局,駕校則是在頤和園往北很遠的一個地方。練車用的是小型卡車,也有人用的是小轎車。當時最難的動作是“鑽杆”, 要從兩根豎杆之間開過去,不得擦杆;一輛車三五個人輪流練,時數也不是很充足。考試時恰遇停車場改造,很多動作都沒有考,白撿了一個駕照。其實呢,那時候在中國根本就沒有開車的機會,隻想著出了國也許能混個國際駕照。
2002年我定居在了多倫多。自己沒個車真是不方便,連個工作都找不著。這時才知道,加拿大並不承認中國駕照,一切還得從頭考。筆試G1很好過,除非你連英文都不懂;但第一次路試的G2可不容易過。有人考了十幾次都沒有通過,有人行賄考官被送進了監牢。我第一次考試還沒有上路就失敗了,原因是從考場出去時沒有讓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被它按了喇叭;考官讓我直接開回了停車場。我的教練說那個考場的考官不好,有的甚至還嗑藥;我心想,那你為什麽還要幫我約到這個考場來?
於是我上網查了包通過的小鎮路考的廣告。教練是個說廣東話的華人,他開車帶著我和另外兩個考生到了三個小時之外的一個小鎮;後來查了地圖,都快到渥太華了,小鎮名字叫Smith Falls。考平行泊車時,我擦了路沿,考官還是讓我通過了。一年後,在考G牌時,我自己還是預約了這個小鎮,獨自一人開高速三個多小時去考,原因隻是該小鎮不考高速,最多就是時速80公裏的單車道。可是,我來回在401高速和416高速上跑了6個多小時!諷刺吧?
在回多倫多的路上,汽車發動機冒藍煙了;我也嚇得渾身冒冷汗。在Oshawa停了好久才敢慢慢開回多倫多。汽車第二天就進了修理廠。為了熟悉汽車,我花數千加元參加了一個汽車維修證書班,當然也是想找一份工作。學成後,在一個車行幹了一年多,覺得掙錢不多,就去應聘了補習老師。學生多了,也就不修車了;可惜啊,執照也沒有去考。
現如今,兩個女兒都成司機了!去年暑假,大女兒考過了G2, 還買了車;今年暑假,小女兒上了駕校,正準備考G2。駕校隻有10個小時的路上練習,其它時間還得靠我在學校停車場上練習,時間可不止10個小時。我想自己有車為什麽還要上駕校?隻因為教練車有個副刹車;新手隻要會踩刹車,再多加練習,哪有學不會開車的?隻是苦了買第一輛車、僅有一輛車的人。
我當年的苦練真是沒有白費。拐彎、三點掉頭,開始時總是把方向盤打滿,慢慢地,你就會因地因時隨機應變。頭進、尾進,教練總是教你在半格、一格半時打滿方向盤,對點的辦法不容易掌握,因為與距離有關;如果敢把頭伸出車窗外,則可把握得恰到好處,但是你的手要對方向盤控製自如。平行泊車,要對準車尾、側向打滿、45度角時回直倒車、車尾貼近路沿時再反向打滿方向盤。幾年下來,汽車仿佛成了我們身體的一部分,以致於換新車時,都會對舊車依依不舍。
現在的汽車先進了,都可以自主駕駛了。其實,自動駕駛技術20多年前就有了,隻是不完善。記得當年培訓學校的老師說,自動駕駛汽車如果出了事故,責任算誰的呢?車主還是製造商,或者各擔一半?不知道至今有不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我相信,現在的技術可以做到零事故了;問題是,人們開車也就沒有了樂趣:像一個木偶般地坐在那裏,再快再安全又有何趣?人類要的是控製感,這樣才能有成就感,享受還是其次的。如果能夠練得一手絕活,也就不枉此世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