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武先生在自己構建的“秦學”中,把秦可卿定性為“政治人物”,同時發揮探幽抉微的功夫,把賈元春也定性為“政治人物”,並把二者勾連在一起。秦可卿是被藏匿在賈家的失勢皇族的後代,是賈家政治投機的籌碼,而賈元春則是這樁政治陰謀的揭露這和舉報人。劉先生說:“根據我的考據,《紅樓夢》裏秦可卿與賈元春這兩個人物的生生死死,按曹雪芹的最初構思,是互為因果的,並扯動著整個賈氏家族的歌哭存亡;他們絕非兩個不甚相幹的人物。”(《賈元春之死》後記)
秦可卿與賈元春“決非兩個不甚相幹的人物”,據上文劉先生說是根據他的“考據”得出的結論。那麽劉先生所進行的“考據”是些什麽呢?讀遍劉先生的“秦學”文章,發現他的“考據”有如下兩點:一是《紅樓夢》第五回中賈元春冊頁詩中的一句話:“二十年來辨是非”;另一點是第十回賈妃省親,將寶玉提的“紅香綠玉”匾額改為“怡紅快綠”,劉先生明察秋毫,由此證明賈元春對秦可卿敏感的忌恨。
劉先生所進行的考據到底有多大分量,劉先生所說的“曹雪芹的最初構思”的話可信與否,還是讓我們進行一番分析再加定奪。
一、“二十年來辨是非”
劉先生說:“‘二十年來辨是非’,辯得什麽‘是’什麽‘非’?為什麽是二十年?”“秦可卿‘畫梁春盡落香塵’時,應是二十歲,比她大約十歲的元春,對這位侄媳婦的‘是非’,一直辯了二十年,從進宮前到進宮後,在那二十年的深秋,他終於向皇帝揭發了這件事。” 用“二十年”辨是非,首先是從劉先生自己設想的秦可卿出生即被抱於秦家為前提的,這一設想隻不過是劉先生根據它所認為的疑點引發的,並沒有任何實實在在的根據,它本身是未被確證的。
其次,劉先生說“秦可卿‘畫梁春盡落紅塵’時,應是二十歲”,這一論斷毫無根據。《紅樓夢》第八四的回末,由秦鍾來賈府,有如下的一條介紹:“他父親秦邦業,現任營繕司郎中,年近七旬,夫人早亡。因年至五旬時尚無兒女,便向養生堂抱了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誰知兒子又死了,隻剩下個女兒,小名叫做可兒,又起個官名,叫做兼美。長大時,生的形容嫋娜,性格風流,因素與賈家有些瓜葛,故結了親,秦邦業卻於五十三歲上得了秦鍾,今年十二歲了。”這裏的“今年”大致就是秦可卿死的那一年,這中間發生了一些事,由秦鍾入塾,到與金榮鬧書房,然後金寡婦進寧府告狀,接著就引出秦可卿得病的事。這中間沒有跨過年份。從第八回上述文字的關係看,秦邦業五十三歲得了秦鍾,當年十二歲,那麽秦邦業至五旬從養生堂抱養秦可卿,“至五旬”應理解為“五十歲”上抱養秦可卿,那麽秦可卿應比秦鍾大三歲,亦即十五歲。從養生堂抱養的一般都是嬰兒,往多說,有一兩歲,那麽秦可卿“畫梁春盡落香塵”時的年齡,頂多不過十六七歲。因此,“二十年來辨是非”跟秦可卿搭不上邊,沒任何關係,根本套不上。
第三,即如劉先生所說,賈家藏匿了秦可卿。此等事情,屬極重大的政治問題,做為政治投機的政治陰謀,必然是隱藏極密、諱莫如深的。最初元春做為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怎麽會對此有所察覺?即使有所察覺,二十年來他是怎樣辨察這一陰謀的?最終她又是怎樣識破了這一陰謀的?如此重要的大關節,就憑一句“一直辨了二十年”就可以代替得了的嗎?
第四,即使賈元春終於識破了可卿的身份,破解了這樁政治陰謀,而這樁陰謀對於賈家是生死攸關的,對於賈元春本人也是生死攸關的。對此賈元春應當十分清楚。那麽,賈元春為什麽要向皇帝揭發和舉報呢?按照正常的和健康的邏輯,按照雍正之類的皇帝的行事準則,這種舉報必然會給賈家和賈元春本人帶來滅頂之災,那麽,賈元春做出這種行動的依據是什麽呢?是大義滅親還是舍生取義?更加奇怪的是,皇帝得到舉報,不僅不對賈家治罪,反倒縱容給秦可卿大辦喪事,賈家也因此進入鼎盛期,按正常的邏輯,這是皇帝對叛逆行為進行盛大嘉獎,這真是不可思議之至了。
二、賈元春見不得“玉”字
這又是劉先生的一大發現。劉先生說:“賈元春才選鳳藻宮後,大觀園建成,於是‘榮國府歸省慶元宵’,元妃進園遊幸,乃令傳筆在硯伺候,親搦湘管,為園中重要處題名。對原來寶玉等所擬匾額,她隻改了一個——將‘紅香綠玉’改成‘怡紅快綠’。”於是劉先生斷言,元妃見不得“玉”字。並由此經過一番推演,得出賈元春對秦可卿敵意的敏感。
由劉先生的上述言論,不能不使筆者懷疑劉先生是否認真讀了《紅樓夢》?在“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倫樂寶玉逞才藻”中,曹雪芹寫道:“且說賈妃看了四字,笑道:‘花漵’二字便好,何必‘蓼汀’?侍書太監聽了,忙下舟登岸,飛傳與賈政。賈政即可換了,彼時舟臨內岸,去舟上車,便見琳宮綽約,桂殿巍峨。石牌坊上寫著‘天仙寶鏡’四大字。元妃命換了‘省親別墅’四字”。還有:“元妃乃命筆硯伺候,親拂羅箋,擇其善者賜名。因題其園總名曰‘大觀園’。正殿匾額題雲‘顧恩思義’,又改題‘有鳳來儀’,賜名‘瀟湘館’。‘紅香綠玉’改作‘怡紅快綠’,賜命‘怡紅院’。‘蘅芷清芬’賜名‘蘅蕪院’,‘杏簾在望’賜名‘浣葛山莊’……”。由此可見,元妃改題匾額非獨‘紅香綠玉’一處。在這一回中,曹雪芹是要表現元春在離開那“不得見人處”回到家庭親人中的天倫之樂,而不是讓她探察什麽家族的政治陰謀;是要讓元春小試一下藝術才情和身手,須知寶玉就是在這位長姐的熏陶和嗬護小長大起來的。把‘紅香綠玉’改成‘怡紅快綠’,決不是元春見不得什麽“玉”字 ,而是展現了元春較高的藝術品味。“紅香綠玉”的“香”和“玉”略顯平俗,而“怡紅快綠”,用“怡”和“快”修飾“紅”和“綠”,造語新穎,而且突出了觀賞者的審美感受;而且這四字形成句中對,工穩而美麗,實在是勝寶玉一籌。
劉先生說元春容不得“玉”字,當然是指元春容不得秦可卿。劉先生費盡周折,硬要把“玉”字同秦可卿連在一起。劉先生說:“元春在省親時,為什麽一見‘紅香綠玉’便那麽敏感?‘香’,也許使她驀然地聯想到了天香樓,不過這個問題還不大,而一見‘玉’字,她肯定是想到了‘未嫁先是玉,來時本姓秦’。筆者覺得劉先生的這個肯定是下得太主觀了。“未嫁先名玉,來時本姓秦”,是南北朝時名氣不大的一位詩人的兩句詩,元春怎麽能夠由一個“玉”字,從浩如煙海的古詩中驟然想到這兩句呢?兩句詩中的“玉”和“秦”,分別指汝南王的愛妾劉碧玉和漢樂府中的秦羅敷,都是古代美人(見蔡又江《紅樓夢詩詞曲賦鑒賞》)。因此,這兩句詩是用劉碧玉和秦羅敷借指詩人在詩中詠歎的美女,同秦可卿風馬牛不相及,根本搭不上邊。脂硯在批語中引了這兩句詩,接著寫:“二語便是此書大綱目、大比托、大諷刺處”。應當怎樣理解呢?劉先生對批在秦鍾後的這一批語表示不解,甚至認為這些批語批錯了地方,應當批在秦可卿處才合適。問題出在劉先生沒有讀懂批語的本義,或者說沒有顧及批語的全文。原文在上引文句前還有四字:“設雲情種”。情種即秦鍾的諧音。批語是直接指向秦鍾的,地方一點都沒錯。這裏是以“秦”為“情”。接著批者以此及彼,引出“未嫁先名玉,來時本姓秦”,這裏“秦”亦“情”也。“玉”,恰切地指出了這部偉大作品的兩位主人公寶玉、黛玉;“秦”,情也,“來時本姓秦”,意謂他們為情而生,為情而死,注定是愛情的殉道者。寶黛愛情是《紅樓夢》的大綱目,正是脂硯對曹雪芹《紅樓夢》要旨的理解。劉先生對“未嫁先名玉,來時本姓秦”卻獨出心裁,硬把這兩句詩和秦可卿掛上鉤,竟然說:可卿“嫁給賈蓉後,名為‘可卿’,未嫁時呢?‘先名玉’!”一個驚歎號顯得十分決斷,但筆者實在弄不明白,可卿未嫁時如何“先名玉”?如果這也算是嚴肅的學術研究,也叫做什麽科學“考據”,隻能使人汗顏。
三、劉先生關於秦可卿、賈元春關係的設計,是對曹雪芹《紅樓夢》的大支解和大擅改。
劉先生對秦可卿、賈元春關係的設計,完全脫離了曹雪芹對《紅樓夢》故事和人物的安排,而按自己的所謂“考據”任意而為。在《紅樓夢》中,秦可卿的一切故事行狀,都在元春選妃之前,至秦可卿死,元春還沒在紅樓故事中露麵。秦可卿死前在給王熙鳳的托夢中,預言了元春入宮的喜訊,為元春的故事開了篇章。元春選妃,秦可卿已經香銷玉殞。劉先生卻完全不管這一套。他說這隻是《紅樓夢》的顯文本,還有一個所謂“隱文本”,隱文本就象他寫的那樣。不知道劉先生設計的“隱文本”中, 秦可卿之死和賈元春入宮應當做怎樣的安排穿插?它們在《紅樓夢》中應當是第幾回第幾目?劉先生說“按曹雪芹最初的構想”,或者說所謂“隱文本”,應當像他那樣設計,而劉先生對曹雪芹最初的構思的考據,實際上無據可考,根本站不住腳。因此,所謂“曹雪芹最初的構思”,及所謂“隱文本”的說法,隻能是子虛烏有。
劉先生對秦可卿、賈元春關係的設計,不僅涉及這兩個人物的關係問題,而是涉及到《紅樓夢》整體結構和整體的人物關係問題,涉及到《紅樓夢》整體的藝術和思想品格和價值。通觀劉先生的“秦學”研究,包括他對《紅樓夢》寫的“打補丁”的“探佚小說”,劉先生是把以寶黛愛情為中心的描寫封建末世貴族家庭日常生活為背景,以寶黛愛情為中心的愛情小說,拉向以賈珍、秦可卿、賈元春、皇帝為中心的政治小說,成為某種陰謀小說、武俠小說之類的東西。如若不信,讀讀劉先生的“探佚小說”“秦可卿之死”、“賈元春之死”,就會知道筆者此說之不謬。至於《妙玉之死》,想象力是很夠的,隻是欠缺格調。妙玉這一文弱女子,竟成了能掌握物理機械、火藥爆破技術的專家能手,隻能讓讀者驚異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