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在戀愛初期,往往為了討好對方,能夠忍受許多委屈。那麽,這麽做有沒有意義?底線在哪裏?
大家都知道這種經驗,一個人在初次戀愛的時候,往往極力展現自己陽光一麵,願意做所有的事情,隻要對方高興就可以。(所以說,戀愛是盲目的,是瘋狂的)比如說,一個人突然經常去散步了,實際上,他根本就不喜歡散步;或者去逛商店,其實,他情願在網上購物。有的人很願意呆在家裏,有的人願意出去到處走走,也有的人喜歡同朋友在一起。然而,戀愛之後,都變了。
為了討對方的好,而改變自己。是因為取得對方的好感,大大勝於自己的需求和習慣。尤其在戀愛初期,為了把關係定下來,做出很大的努力。當二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個人的“粘膠激素”會大大地釋放,什麽叫如膠似漆,就是指這種狀況。一起做運動、一起逛街、一起度假、一起做任何事情。這是一種忘我的境地,陶醉的境地。為什麽愛情會有這麽大的魔力,至今也沒有明白。
按照德國心理學家謝林的說法,在政治界和體育家,也有這種表現。比如,為了黨派之間的合作,大家一起去聽音樂,搞活動。因為這些活動是不必做出決定的。男人們一般比較喜歡參加聚會、吸煙、喝酒、或者討論宗教。這是一種生活態度,對人生和世界的看法。但是它們不展現個人的特點,它們高於個性而體現一種共性,所以對關係的鞏固有幫助。
但是專家們說,在一段關係開始的時候,表現真實的自己很重要。為了討好對方,委屈自己等於失去自己。從長遠來看,這對自己和雙方的關係都是不好的。
如果發現,對方的活動同自己的心情不符,最好直接溝通,這樣才能忠實於自己。最好安靜下來問一下自己,為什麽喜歡這,而不喜歡那?而不是去考慮什麽是對方喜歡的,如何去迎合對方。隻有這樣做,才能給自己有機會,發現這段關係能夠維係或者不能。你也可以向對方表達,自己不喜歡登山,但是尊重對方的愛好,同時也有點好奇,願意陪同一次去看看。但絕不會成為自己的愛好。這樣的話,對方也能理解接受,即使關係不再存在,也讓自己有一個好的退路。同時,這樣的方式,也能體察對方是怎樣的一種人,她對你的做法是什麽反應。
當然,人有合作精神,或者說願意妥協,都是受人歡迎的,也算是一種修養。但是不能因此失去自我,同時在二人關係相處的時候,協調也很重要。許多夫妻,在長年的生活中,最後磨合得很好,然而他們都沒有失去自我,保持了自己的天性。夫妻不必同時一起做同樣的事情,他們也可以各做各的,隻要雙方都滿意就成。衝突時可以發問和試驗,哪些地方可以更改,哪些地方無法更改?而無法更改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接受......
但是, 任何事情都是有底線的,底線是不能超越的,要製定原則。比如,對家庭計劃、對人的尊重、對性的觀念,對友情,都是有原則的。那麽,是不是雙方興趣愛好相差極大的人,就不容易相處?專家說不是的。差異大,反而為雙方打開眼界,有更多的發展機會。與不同性格的人相處,能更好地認清自己、拓展自己,讓自己變得更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