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二件事情,搞得我睡眠不安,心裏煩躁。
第一件事情:
3月2日是星期六,晚上看歌劇,本來是件很開心的事情,演出非常精彩。散場後,已經深夜,我們坐夜班車回家。
快到家門口時,火車站前是個交通島,司機是新手,邊上有個老司機陪著。左方向來了一部小汽車,人家有優先權,我們坐的公交車一個猛烈刹車,M頭撞到了前麵的有機玻璃牆上,眼睛折斷飛出去,眼角受傷,頓時血流如柱。
來了救護車和警察,一陣調查;然後在醫院裏等啊等的,等半天,心情焦慮;然後坐出租車回家,錢差點不夠。這戲看得可太折騰了。
我們沒有買法律保險,所以必須自己同公交公司打交道。那幾天煩得呀!還要陪M去配眼鏡,這是首要任務。不敢配太好的,怕對方不肯賠償。原來的那副眼鏡500多歐元,發票都寄給他們看了,現在配的一付隻敢要了200多歐元的。
去警察局拿調查報告,警察服務非常好,當場給我們拿到,還寄回家一份。
把所有的材料收集齊全,寄給公交公司。打電話,永遠沒人接。隻好寫郵件過去,讓它替我發聲。還好,人家有回音了,是專門處理同類事件的律師,是個女的,態度很好,老吃老做了,態度好是不用花錢的。讓我們給他們一些時間,他們要做調查研究。
等了三個星期,感覺可以去催一下了。你不問人家不會自動來找你。然後又是一大通巴拉巴拉,總之他們沒有錯,我們應該自己負責。說是我們應該估計到坐公交車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自己做好保護措施。確實,他們有為老年朋友開辦講座,講述如何在公交車上保護自己。
關於這一點,我在網上查了,如果站著,就說不清了,他們會說你手沒有抓牢;可我們是坐著,他們就無法說我們自己犯錯。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司機沒有犯錯,他必須緊急刹車,那他們就沒有責任。
警察的調查書上說,是對方有優先權,也就是我們這部車應該等,或者看清路況再開。但是這種說法很模糊,需要證明。誰能證明,他們車上有攝像頭,如果對他們有利,他們會提供錄像;反之,他們會各種理由不給。
再說,我們也沒有律師,這件事情是很難搞定的。
還好,最後人家來了個大度,給我們賠償所有的經濟損失,沒有精神賠償(德國有這一條,比如受到的驚嚇,肉體痛苦等等)。估計他們也怕我們搞,他們不知道我們沒有買法律保險。其實我們是沒人幫的,碰到事情,隻好碰運氣,自己嚐試一下,否則隻有受欺負的份。
這裏順便說一下法律保險的事。我有一陣子買了很好的保險,就是全保。但是我們家事情很少,隻有享受過一次他們的服務,報銷了200歐元,我算了一下,付給他們的保險有2000多歐元,劃不來;再從前,我買的是部分保險,也就是超過一定價格他們給報銷,不到這個限度,自己付錢。後來發現,律師利用這個漏洞,想方設法給自己撈好處,而不是想著為你服務幫你解決問題。所以,最後決定,不買保險了。這麽多年也過來了。
這次的罪真是夠受,難受了好幾個星期,得安慰的是,人沒有什麽,沒有後遺症沒有腦震蕩。
現在事情過去了,但願這種事不要再來。以後坐車千萬千萬要小心,給老年朋友提個醒。也給大家參考,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如何處理?
出了這樣的事情,不要怕煩。M開始不願意去醫院,說是沒事,他是個怕惹事的人。後來老司機問我,要不要叫救護車?我覺得還是要叫,因為有些內傷當場是看不出來的,回家後發作,才倒黴呢。他們去叫救護車,救護車要問理由,一聽是公交車出車禍,就馬上通知警察,警車馬上就來了,一男一女。車上還有乘客,大家都可以作證,警察做記錄。司機的談話,我們的談話,還有所有證人的聯係方式,姓名地址等等,都很詳細地保留,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證據,也當作一份紀念吧。如果當時回家,那麽以後就拿不到錢,什麽證明都沒有。還有,我當場拍了許多照片,撞牆的地方,M受傷的臉,折斷了的眼鏡,等等,照片一並給他們寄去,多少可以增加我們這方的重量。也幸好家裏有一台新的機器,可以掃描各種文件和照片,方便了我的操作,好像有人預知幫我準備好了。
所以,不要怕煩。該做的都要一步一步地做,這就是人的命。做好你自己的事,才會有好結果。
下回有空,再講第二件事。
抱抱蓓蓓,冒泡問候,多保重!:)
我也是這樣子的,所以對你的糾結,感同身受。有時候,爭的不是金錢,是一口氣。:)
有個錯字:“眼睛折斷飛出去,眼角受傷,頓時血流如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