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惱,我就去考了房地產經紀人執照
話說三年前我搬家,買了新居,要賣掉舊居,用的是同一個經紀人。舊居在六月初上市,市場已經開始放緩。經紀人有點不滿我沒有照她要求的做全屋油漆,但上市時,幾個關鍵信息居然出錯,比如三臥室寫成兩臥室,所以我也有點不滿。
周五上市,周末傾盆大雨,雖有人看房,但沒有Offer。我這種性急的人,就感到情況不妙,決定試著放上Zillow出租,看反應如何。沒有和經紀人商量,我就這麽行動了,當天就接到七八個租客要求看房。我就此知會了經紀人。
經紀人先是沉默兩三秒--我當然知道她會不高興—然後訓斥我:沒有像你這樣的,才剛上市,就放Zillow出租。至少也應該等兩周,兩周後還沒有offer, 那時再考慮出租。你看怎樣就怎樣吧,反正你都已經放上去了!
我一是心懷歉意,二是近年來不喜歡和人理論辯駁,所以默默地領受了她的訓斥,繼續接待租客看房,並在第二天定了後來證明是完美租客的人選,當然還是得知會經紀人,請她把房子下市,也詢問她關於簽租約的細節。
經紀人大概對我這麽快選定租客感到意外和失望,由此更多一層不滿,於是開始第二場大訓斥:你剛買的房子要裝修,兩個月後才能搬家,怎麽現在就簽租約?如果是對方趕著要簽約,你能相信這樣的人嗎?兩個月之後的事,誰知道會怎樣?如果是你想和他簽,他憑什麽要簽一份兩個月後才能進住的租約?人家這兩個月不是可以再找別的更好的房子嗎?你沒有經驗,這事情不能這樣做的!
我聽著她正方反方的辯說,默默驚歎能夠把話說得這麽滴水不漏,是一種本事,難不成這是成為房地產經紀人的先決條件?
但我在退思之際,確實對這樣的舌燦蓮花、人言鬼語有點惱火。於是該做什麽還做什麽,簽了租約,搬了房子,然後,就去考了個房地廠經紀人執照。以後,自己的房子自己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