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綠卡申請過程一波三折,費時又費錢,全是自己的錯。
讀博士時,科裏在我之前來美的所有中國人都辦成了綠卡,他們請了鄰近城市的一個中國人律師都辦成功了。記得當時那位律師收費,辦國家利益豁免和傑出人材,二選一收5千刀,辦二項8、9千刀。到我想辦時,聽風聲綠卡越來越難辦了,自己剛從中國本科畢業,沒啥文章,感覺成功可能性不大,自己又是小氣人,不願付錢做沒把握的事。有一精明人當時建議我讀著博士但向導師多要個碩士學位證書,我自覺沒那個臉麵,沒做這事。其實自己當時不明白,美國人眼中我的醫學院畢業證已相當於博士了,多要個碩士估計也沒啥用。實際上那時政策還不算頂糟糕又有有經驗的律師,試一把或許能成功呢。
有一朋友推薦費城一老美律師:因為他的朋友申請傑出人材失敗,請這律師出馬,上訴成功。我學生簽證轉成工作簽證後,有了博士證書和 幾篇文章,就花了4千刀去請這位律師幫我申請傑出人材(EB-1A)。就靠電子信件遠程聯係,那律師一點指導也沒有,做的事就是把我寄給她的材料歸歸總寄到移民局。遞上申請後遭遇911後政策改變,申請變得很嚴,辦理時間也從幾個月變成兩年才給回音,有段時間我幾乎每天早上都上網看一下申請狀態,煎熬了兩年,結果得到拒絕通知。當時還死馬當活馬醫,遞交了上訴材料,當然也不可能通過。
這下著急了,覺得要找一個靠譜的律師。先生的朋友和我的同事兩個人恰巧都推薦了當地一猶太人律師。我去與這律師麵談,當時他已中過風走路不太穩。但他思維很清楚。這次我們花6千刀辦國家利益豁免 (EB-2) 和研究所支持的傑出人才(EB-1B)。他要求寫推薦信的人要牛,比如各個不同大學的教授,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大牛(後來政府部門的人不允許做這事了)。推薦信要符合他的要求,必須要有他強調的那幾句話,中心意思就是我與那些教授一樣牛。記得是聖誕節前接到律師給我的電子信件:“這是奇跡發生的季節。” 研究所支持的傑出人才申請 I-140 十五天就批下來了。那年報稅本可以夫妻分開報稅省三千刀,為防綠卡再生波折,乖乖地夫妻合報。綠卡三個月後到手。國家利益豁免 I-140 也六個月後批下來了。
如果加上先生申請的EB-3, 我們家幾乎每樣EB都試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