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讀魯迅, 想到中國人的宣誓》
曾有過一段時間不太喜歡魯迅, 覺得他總是在罵人, 罵中國人。
作為中國人, 祖宗八代都被他罵了, 自然心裏不太高興。和平時期, 人都比較收斂, 一旦局勢動蕩, 為求高位, 為求自保, 有時就顧不得倫理道德了。
譬如魯迅生活的年代, 民國政府貪汙腐敗, 魯迅想振臂高呼, 不想在沉默中死去, 於是就以罵人的形式爆發出來了, 情有可原。
隻是前段日子看到魯迅家的一份菜單, 豐盛無比得讓人嘖舌, 罵人罵得痛快淋漓還能生活得如此安穩舒適, 也隻有魯迅了。
相信魯迅一定是個聰明人, 懂得如何八麵玲瓏地活著, 何況他的文章都是範文, 小學到高中, 一路走來, 魯迅的檄文都已是琅琅上口, 任誰都能引用幾句。
阿Q更是無人不曉, 雖是鄙視阿Q, 這個精神在平常日子裏倒也是蠻有用的。
這便是魯迅的過人之處, 把自己人貶得這麽低, 還被自己人崇拜, 世上難得有幾個這樣的作家吧。
前幾天看到騰訊上的一篇文章, 魯迅說“中國人不愛撒謊, 但很擅長做戲”, 真是一言的中、一針見血, 便找來原文《宣傳與做戲》, 讀後佩服得五體投地。不愧是魯迅, 如此精僻, 將近百年, 中國幾代人的習性還是莫有改變。
說謊是100%的假, 這自然使不得, 但做戲就兩樣了, 至少有那麽一點真實的影子, 所以中國人很愛做戲, 很擅長做戲, 因為不需要受良心譴責。
我小時候是紅小兵, 是班上第一批戴上紅領巾的, 參加儀式就要大喊“ 我向毛主席宣誓”, 舉著手行禮。
這樣的宣誓在76年之前, 我不知道喊過多少次。“向毛主席宣誓, 將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鬥爭進行到底”, “向毛主席宣誓, 掃除一切牛鬼蛇神”等等等等。
這些誓言當然一句也沒有實現過。現在想來, 這就是魯迅所說的中國人擅長做戲, 大概宣誓的一刻心裏也是這麽想的, 有一點真, 至於未來怎麽做, 誰去管它呢。
宣誓得多了, 就成了演戲, 誰也不拿誓言當真。我在國外這麽多年, 隻宣過一次誓, 就是在入籍的時候, 至於結婚時, 與其說是誓言, 不如說是承諾吧。
宣誓時要拳起一個手掌, 以示鄭重。作為紅小兵, 則需行禮, 手要高過頭, 很是莊嚴。美國總統就職時, 手要按著《聖經》宣誓。
“ 我, 某某某, 莊嚴地發誓, 必忠實執行美利堅合眾國總統職務, 竭盡全力, 恪守、維護及捍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求主幫助我”。
雖然也有做戲的成份, 但怎麽看也比我小時候的宣誓要真實得多呢。
我想了想才明白, 我們宣誓的對象是人, 而外國人宣誓的對象是國家和神。
國家是一個群體, 個人服從多數是社會穩定的準則。而神則是超於一切的存在, 我們看不見, 卻對他懷著敬畏, 神洞察一切, 決定我們的命運。
而我們中國人宣誓的對象是人, 即使是偉人, 也是個凡人, 凡人被拖下神壇的瞬間, 那些誓言都不作數了, 所以我們在宣誓時都有些心不在焉。
所以我們在做戲, 逢場作戲, 逢人作戲, 誠如魯迅所說, 中國人不愛說謊, 卻擅長做戲。
真該去重讀一遍《魯迅文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