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 精神意識對特殊環境的回應
社會革命或戰爭的曆史時期,英雄主義成為時代的象征,精神信仰的力量超越社會物質力量成為社會變革的動力。然而人類的生命在特殊時期有超越物質本質本能的表現是對特殊環境的回應,並非本質的變異,當跨越這一特定特殊時期與回複正常時期或常態,生命也必然回複應有物質本質。在社會變革與革命時期,這往往是一個極其動蕩,極速變化,社會大眾不暇思索並被意識形態理想所裹挾與牽引的曆史時期。社會革命屬於人類特殊曆史時期,在革命時期,社會不同階層尖銳的社會矛盾與對立的情緒,會激發變革的激情,而革命者的激昂情緒與理想意識也往往激發革命者為理想獻身的意誌。人類生命由於具有複雜的思想意識使人類生命可以超越生命對物質利益直接簡單的物質依托,包括對生死存亡最根本物質屬性的依賴。為理想意識舍生取義無疑違背生命的趨利避害的物質性,生命精神意誌意識做出違背生命物質本質的選擇,這種選擇的基礎是思想意識與精神價值,而不是生命生存的物質本質,也即是思想意識與精神價值建立了脫離生命物質基礎的精神價值基礎。具有精神價值的基礎,生命不再是物質單軌的生命現象,而是物質與精神價值或認知的雙軌或共生的生命現象,甚至精神價值與認知超越物質生命之上,成為為精神價值與認知而生存的精神生命,而不是簡單的物質生命,這也是社會文化意義的烈士的思想意識基礎,這種生命現象在社會特殊曆史時期,如社會革命或戰爭時期尤為突出。
為理想獻身的意誌無疑超越了個體生命的物質屬性,成就革命事業無私的奉獻者,這是一種個體自我認知超越本性的表現,這也是精神意識轉化成為革命的社會物質基礎,然而這些超越人性的無私奉獻與犧牲僅屬於特殊的社會曆史時期,即革命時期。革命階級的無私無畏,為群體不惜犧牲的精神,促成社會的變革與革命,卻無關促成革命的意識形態理論的社會分析與物質基礎。當革命成功,社會變革改造了政權體製或社會上層建築,社會回歸正常的物質生產秩序,意識形態理論進入新社會的物質生產過程,轉向實實在在的物質利益市場與分配,也轉向所謂理想社會的建設,那些屬於社會物質生產基礎與基本的人性因素,卻在意識形態理論中忽略,與其他作為理論基礎的某些設想,以及理論中對社會物質存在分析與推演的缺失與錯誤,將在社會現實的方方麵麵,在物質生產與社會生活中逐步接受檢驗。無論是群體的,社會的,個體的,所有這些物質的本性,即自由自利自私,在革命時期被理想激情所掩蓋,在和平物質生產時期,將成為社會物質生產的根本物質基礎,所有違背生命物質本性或本質的理論假設或前提,都將成為指導社會物質生產實踐的意識形態理論缺陷,而固守意識形態教條必然帶來不良後果,這也是二十世紀中下葉,社會主義陣營遭遇困境的根本原因。
3.19 思想意識最終回歸生命物質基礎
在特殊曆史時期,生命超越生命物質的表現是特殊環境使然,在和平曆史時期,決定個體行為準則的思想意識最終回歸生命物質基礎,這個基礎就是生命利益。在現實中,物質與意識的關係,物質是第一位的,意識是第二位的,物質與意識的主客體關係是物質與意識的本質所決定的。當做為客體的意識成為社會變革主體,其變革的目標是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僅是社會生產本質的表現或現象,而不是社會生產的本質,這並不違背物質與意識主客體的關係。而上層建築其本身即是以社會物質生產為基礎的,為物質生產服務的,也是思想意識設計的成果。當社會變革對上層建築的改造符合社會實際物質生產的需要,或關係相互洽合,將有利於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取得了變革的成功,也並不違背意識反作用於物質的相互關係的規律。然而意識形態思想對上層建築的設計應該以社會物質生產的本質為基礎,這個本質就是物質生產服務於社會最大利益,社會每個個體的最大利益就是社會的最大利益,每個個體的最大利益將表現在社會的分工及社會財富的公平與分配,就必須考慮到人的生命本質與社會性,以及社會生產的物質基礎,個體利益與群體利益的平衡。
現實社會中,最終體現個體利益的不外乎社會分工與財富分配,然而社會分工及社會財富分配不可能達到每個個體認可的最大利益,與上層建築相關的社會體製應該創造一種公平的被普遍認可的社會分工及財富分配機製,而社會財富分配往往是與社會分工相關的,社會分工也就成為體現社會公平的重要標杆。社會分工應該以個體能力為基礎,自願公開公平競爭為原則。一般而言,私營企業更關注企業利潤及企業主利益,公有企業在理論上則側重於社會群體利益同時兼顧資本生產的本質,即創造利潤。由於切身利益攸關以及企業的經營權權限,私營財產所有者比公有管理者對市場與環境變化之回應,更為靈敏與便利,更適合於個體企業精神的發揮,而私營企業由於經營的便利,更能有效回應市場需求,這些企業的特性也將體現在經營上。
公有製由於其本身的性質決定公有製適合於某些投資大,投資回收期長,見效慢,屬於社會經濟發展長期規劃,有利於社會整體,然而對企業缺乏吸引力,而私營企業無力也無意投入的行業。公有製或公有企業能夠更好協調社會整體利益,實現政府對社會經濟發展與利益分配的有效管理,公有體製也必然會受到與公有相關條件的製約,如社會計劃與政府的製約。然而社會經濟是多元的,經濟的發展也多層次的,社會個體的消費需求也是變化無常的,公有企業無法滿足或填補社會所有生產與消費,對於作為社會最基礎階層與細胞的社會個體,私營企業的管理與交易經營機製具有公有企業不具備的優勢,私營企業具有適應市場與消費變化的靈活與敏銳,公有與私有對社會經濟具有互補的關係,而兩者共生與共存應該是一個合理的社會經濟模式。
以人的自由與自利的自然屬性,在相同的條件下,不論是企業經營者還是受雇傭者,相對於公有製,私營企業由於具有更柔性與靈活的激勵機製,私有製或眾多的私營企業有利於社會個體企業精神的發揮,開拓潛在的商機,也更能為社會提供及營造以個體能力為基礎,自願公開公平競爭的環境,為社會提供更多的不同選擇,眾多不同的選擇也是企業精神與社會活力的保障與基礎。絕對的社會公有製及計劃與集權不利於甚至抑製個體的企業精神,個體企業精神是激發社會生產與創新,以及技術進步的重要社會資源,私有企業有利於刺激個體企業精神,就必然有利於社會物質生產即社會最大利益。可以斷言,在相同的社會條件下,私營企業更能營造柔性靈活多元的經濟環境,滿足社會消費多方麵的需求,公營與私營企業由於各自特點成為社會經濟的有效組成部分與互補,這將應該是一種長期健康穩定的社會經濟現象。至於企業利潤與社會財富的分配則是複雜的社會現實問題,一個與經濟發展以及社會倫理道德文化相關的社會議題,絕非自由主義或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思想理論原則所能簡單回答並一了百了,然而也是必須麵對與回歸的社會現實,追求社會與所有個體最大利益的平衡,也是社會矛盾與變革的焦點。
3.20 自由離不開社會環境的物質基礎
自由從來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與實實在在的社會環境相關。自由主義做為一種意識形態與價值追求曾推動社會的進步,也是一定曆史條件下,社會物質與文化進步的產物。自由市場是自由主義做為資本主義社會意識形態的重要內涵,這也說明了自由主義的物質性,即自由不僅是精神追求,也具有具體的物質內容,是與具體的社會物質生產條件相容的,不能離開特定的環境與物質內涵談論自由,否則自由成為不切實際的空談,或者成為抽象的道德準則,甚至淪為禁錮思想與行為的道德桎梏。
在社會現實中自由具有具體的物質性,這個物質性就是自由總是相對於群體的而言。在人類的所有自然屬性中,不像生存自利自由這些屬於本能的自然屬性,秩序與群體即是與生俱來的自然屬性,同時也是在進化過程中,為追求最大利益而逐步形成的自然屬性,也即是在適應環境求生存的過程中進化而成為物種基因的自然屬性。這些自然屬性是與群體及環境互洽的,離開群體這些屬性會失去意義,而嚴重的環境變化帶來的群體習性改變,也會影響這些自然屬性的改變,這裏要強調的是群體做為個體自由的基礎與前提,秩序維護群體及個體的最大利益,環境影響群體與個體自由的關係,麵對自然環境個體自由與群體是一體的,離開群體基礎自由就失去了自由的意義。而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往往就是將自由抽象化和理想化,過分的抽象與理想,使相對於群體而言的自由離開群體的基礎,使群體秩序帶來的不自由成為群體或權威憑空強加於個體的鎖鏈,而不是作為謀求更大利益的群體存在的基礎與條件,在意識上否定了群體做為個體追求大利益的共同基礎。群體與社會都是生命進化的結果,抽象與理想的自由成為否定群體作為個體利益的基礎,成為不切實際的口號,甚至把社會大眾引向了另外一種極端,像社會主義絕對公有製的極端一樣,絕對的公有超越了人性,忽略了個體的個性與獨立性,而個體的個性與獨立性在現代社會就是個體企業精神基礎與體現,企業精神在任何時期都是社會進步的動力源,而抽象的絕對的自由超越了群體,侵蝕社會秩序的基礎。民主是自由的基本保障,意識形態思想產生的政治正確使自由民主走向絕對,當民主由財富階層與社會精英的民主走向全民民主,最終使民主走向民粹,走向低智,這是自由民主意識形態理想的必然結局。
在《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有這樣的論述,“經濟變化往往隻能影響我們的需求的邊緣或‘邊際’。有許多事情遠比經濟上的得失可能影響到的事情來得重要,對於我們來說,它們的重要性遠遠超過受經濟波動影響的生活上的舒適品,甚至超過許多生活必需品。和它們相比,‘肮髒的金錢’,也就是我們在經濟上是否拮據一些或是否寬裕一些的問題,似乎沒有多大重要性。《第八章 經濟控製與極權主義》pag 34 ”。
哈耶克的話似乎可以理解為兩個涵義,一方麵,經濟變化隻能影響需求的邊際,這種說法似乎過於簡單與武斷,如果隻是邊際的影響,是否經濟處於低迷時期的社會保障也是不必要的。另一方麵,某些計劃管理或許會超越計劃者原有設想,這些計劃管理的社會效應會產生在經濟領域之外的外溢影響,這些受影響的社會後果比金錢或經濟得失更為重要,最終可能以犧牲自由為代價,即是說那些金錢或經濟得失或生活必需品與自由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在理論上,哈耶克無疑是站得住的,然而人或生命的本質是物質的,具有與生命相關的自然屬性,談一切與人相關的事物是離不開具體物質條件的,讓人們在自由與必需品之間做選擇,在理論上是可行的,在現實裏卻是過於牽強的,不同的人也會有不同選擇。脫離現實的具體的物質條件,為抽象的社會人格設立的標準或真理的話語,並將其做為價值底線,使其成為理想者堅守的道德高地,最終將畫地為牢,成為思想桎梏,對現實並無多大意義。這也就是哈耶克的的自由市場經濟理論受到西方政府與自由思想家的追捧,卻沒有哪一個政府敢於放手完全自由市場的經濟政策,對於進入後工業化時代的社會經濟問題,西方政府的普遍問題並非是否管多了管過了,而是是否采取了足夠的管理措施。
《通》書中,哈耶克指出“在一個有計劃的社會中,當局所掌握的對所有消費的控製權的根源,就是它對於生產的控製。《第八章 經濟控製與極權主義》pag 35”,也即是說,控製了生產就控製了消費,控製了消費就控製了社會,最終結果必然是極權。這在理論上無疑是一個著力點很強的論點,也是嚴謹的,並且可以在曆史中找到根據,唯一的問題還是過於簡單化與絕對化。意識形態理論或社會理論處理的是錯綜繁複的群體與個體,涉及社會階層利益分配與文化精神價值,為便以理論分析無疑需要對相關社會現象進行抽象化與概念化處理,這些抽象化的結果可能是概念基礎的簡單化與絕對化,或可能是演推過程的去繁就簡。簡便了理論思辨的演繹過程與推斷結果,卻可能帶來演繹基礎脫離現實的擴展,其結果是結論超越了相關概念的現實基礎,這是意識形態理論抽象化或簡單化與絕對化產生的必然誤導,也許是作者有意或隱意的引導,概念的抽象化帶來的簡單化與絕對化不可避免是理論分析的一種方法,這種簡便卻為理論推演與分析及結論帶來缺陷,意識形態理論就普遍地存在這樣的硬傷。
社會主義,計劃與集中,這些於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相關的概念在書中都成為絕對化的概念,絕對的計劃與絕對的集中成為社會主義最基本的概念定義與基礎。《通》書成書於1944年,基於出書時的曆史背景,這種現象是普遍存在的,如果不是普遍的現象,也應該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努力的方向,這種論述指出了這種可能性也屬正常。然而高度集中與計劃帶來的問題無疑也改變了社會主義理論體係與實踐的自我認知,進入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改革的興起,這種論述已不完全符合實際,至少不符合二十世紀末與二十一世紀那些自稱社會主義體係的實際,強行使用這些標簽化的概念必然帶來誤導。
客觀地說,在當今許多工業化國家或地區不存在純粹資本主義私有經濟形式,政府對經濟不僅進行積極幹預,隨著社會人文的進步帶來的社會的福利及保障製度的健立,社會福利與保障機製就是對自由市場經濟造成的社會問題的補救,對資本自由競爭帶來的社會問題的補救,先進的現代的資本主義社會與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的社會有著巨大的不同,勞資矛盾不再成為社會矛盾主要激發點。而國家公有經濟形式也不再是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主要的或唯一的經濟形式,基本上都是各種經濟形式的混合體,資本主義形式與社會主義形式在這些經濟混合體中所占比例取決於所處經濟體的曆史文化及社會經濟發展過程,公有或國有與私有形式的共存是一種普遍的模式。
對於經濟這種社會群體牟利的社會活動或社會物質生產活動,不同的意識形態有不同的理解,代表自由主義意識形態的自由市場與代表維護社會秩序的政府幹預之間存在相當距離,這種距離就是精神價值與現實生活或物質價值的距離,然而無論個體還是社會,其本質都是物質的,精神既是意識的產物,更是一定物質利益得以滿足條件下的產物,精神最終是物質的,意識形態超越物質的思想意識或其精神價值都必然會受到社會現實的檢驗與批判,檢驗與批判帶來修正,無論是自由主義還是社會主義也隨著社會發展衍生出許多不同版本,這些不同的版本就是對意識形態原教旨的修正。
自由主義意識形態認為由於人們不可能掌握所有必要的知識與資訊,不完備的知識推行的計劃必然存有遺漏,計劃的結果必然是適得其反,另一方麵卻極力鼓吹把一切交給市場,由市場自動調節,然而市場同樣是不完備的,市場資訊的不完備,以及市場回應的滯後,經濟周期就是資訊的不完備與市場反應滯後的一種表現與結果。市場本身並不完美,以資訊不完備而拒絕計劃,卻忽略市場的不完備而力薦放手自由市場,這無疑帶有意識形態思想的偏見。此外,人類從愚昧走向文明,就是一條從無知走向有所知的道路,無論人類多麽進步,對客觀事物,特別是對新事物或與人類社會活動這些涉及社會人文與心理的相關的資訊,這涉及眾多個體心理的不確定性,都不可能掌握所有必要或完備的資訊,對無知的試錯就是人類進步的主要及重要的手段,這些試錯即可能含有自然而然無意的成分,也可能含有有意的規劃或計劃的成分,不論試錯的起因是無意還是有意,其結果都是社會進步的物質基礎與必要鋪墊。因資訊的不足而拒絕計劃及可能產生的試錯結果是否排除了某些成功的可能性,這也是有違自由原則的,不符合生命自然屬性。隨著知識的積累,計劃已不可避免的成為社會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計劃側重於知識的運用與效能,自由鼓勵個體的思想與探索,兩者都是社會試錯的有效機製,不能說盲目就是自由,而計劃就不是自由,尊重計劃是否也應該是尊重自由的一部分。
理想的自由主義把自由當成脫離物質的抽象的精神價值,就像地表的空氣,既是生命的必需品又不需要為之付出任何代價,忽略了做為自由基礎的群體性或物質性,抽象的無原則的自由使自由走向了極端,自由成為一種社會病態的根源,病態的政治正確就是抽象自由的結果。於教育而言,教育對於現代人,不僅是一種權力,也是一種義務與責任。每一個個人都具有兩麵性,即生命人或生物人及社會人,生命人是簡單的,在任何曆史或社會條件下,生命人都是一樣的,即生命使人成為生命人或有生命的人。而社會人卻是複雜的,在不同曆史或社會條件下,社會人就具有不同的涵義,不僅享有社會提供的權力,也承擔相應的責任。隻有同時具有生命人與社會人的兩麵性才是一個完整的現代文明人。
在現代西方社會,社會的福利與保障及社會設施就是一種權力,工作與付稅就是承擔一個健康的社會的社會人所應負的社會責任,而這一切的基礎首先就是接受教育,成為一個受教育有知識有工作能力與意願的有益於社會的社會人,一個完整的人。空洞的抽象的自由價值,隻強調做為人所應享有的自由權力,並以自由的權力拒絕責任,成為一個純粹的生物人,而非一個完整的社會人,這無疑是在自由精神價值下現代文明人人格的自我墮落與扭曲,是抽象自由價值所衍生的政治正確的必然結果,這種抽象的自由價值與政治正確將不斷侵蝕一個社會的健康基石,這也是現代西方社會病態的根源。
自由--服從共同的抽象規則;奴役--服從共同的具體目標。 --哈耶克 《致命的自負》
個體自由總是相對於群體與社會而言,或群體自由對社會而言,離開群體或社會,自由所麵對的是自然,這意味著麵對生命的生存挑戰。而群體與社會的秩序與法律都是具體的,從來就不存在抽象的秩序和法律,自由是相對於秩序與法律而言的,具體的秩序和法律約束下的群體或社會環境怎麽會有抽象的自由,也就是所謂抽象的自由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這種抽象自由的觀念隻存在於意識形態思想家理論家的理論之中,當這種意識形態成為社會理想或大眾意識,無疑將誤導社會,政治正確的弊病就是意識形態帶來的抽象自由民主觀念的必然社會結果。
哈耶克所說的抽象規則的自由,是一種理性的自由或屬於理想的自由,然而自由的本質從來就不是理性的。自由屬於生物生命的自然屬性,先天的生命存在,理性服從於經驗及群體秩序,屬於後天與環境,如果自由是理性的,自由就必然服從於秩序與群體,自由就是秩序與群體的附屬物或產物。自由與理性兩者是矛盾的。
在《通》書中可以找到許多類似的論斷,這些自由主義的論點無疑在理論與道德上是無可非議的。凱恩斯這個哈耶克在經濟理論長年論戰,並將哈耶克打的落花流水的對手,做為政府幹預理論的旗手,對此《通》書給與高度評價,認為“這是一本偉大的書……在道德上和哲學上我都不由自主地同意了書中幾乎所有論點:不隻是同意之,而是深深地被其說服。”,兩人在自由主義思想理論的一致與經濟思想的差別,就是自由做為一種價值信仰與經濟這種社會現實物質活動之間的差別,也是意識與物質基礎的差別。
“人是生而自由的,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是盧梭的名言,然而,生命與枷鎖於生俱在,是同在的,是生命的無奈。人類從來沒有絕對的自由,生命就是自由的桎梏,從生命一開始就決定了生命的有限性,這個有限就是對自由的限製,生命需要從環境中獲得養分,這就是生命的不自由,超越了生命自由就是生命的結束,生命的本身本質決定了自由的有限,生命的有限也決定了資源的有限。抽象的自由就是無限的自由,是違背生命的,是自由的陷阱,自由的墮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