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這是一位朋友對意識形態思想,中國傳統文化與曆史,以及未來發展進行思考的雜思錄,在此代為轉發。雜思涉及生命的本質,意識形態價值,以及對中國傳統文化與曆史的反思。文字章節或顯粗糙鬆散,拖遝,不連貫,甚或離題,卻有著不同於普遍流俗,非黑即白的思考,有自己獨特的視角與思想方法。思想需要批判,失去批判的思想也許是活知識,卻是死思想。有興趣者不妨留下評語或評判,做為思想相互激蕩的激勵,謝謝所有讀者。)
1.10 物質與精神,意識的關係
物質是一種現實存在,談物質就不能不談意識,因為存在包含兩方麵的含義。一方麵是人類主觀意識,意識是對現實存在的一種感知及認識,另一方麵物質存在是客觀存在,不以人類感知的存在而存在。
在主觀意識方麵,某種主觀意識的感知消失之後,或其意識的載體,生命體消失後,還有其他具有主觀意識的生命體的感知存在,這說明,意識中的物質的存在是實在的,某種感知消失之後,它還仍然存在,不以感知的存在為前提而存在。而不同個體感知認知同一物質的結果不一定相同,這並不影響到物質的存在,而是不同感知體對該物質的具體存在產生不同的感知認識而已。然而不同感知個體對特定物質感知的不同也說明,感知產生的意識可能是錯誤的,對同一物質,隻能有一個真實的存在,不同的認知就說明這些不同個體的認知中必然與錯誤的認知,甚至所有這些認知都是錯的,意識的可錯性是現實存在的一部分。‘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觀察體所處環境的不同從而得出不同的感知認識結果,然而作為客觀物質的物質存在無關意識認知,物質的本體就是存在,其實質也是存在,物質的本體,實質本質,性質,天性就是存在。
物質是否消失,在經典物理的世界或經典力學的世界,物質,是不會消失的,物質可以轉化到不同形態的物質上去,也就是物質的表現形式,存在形式轉換了,但它沒有也不會消失,至於量子世界應該也是一樣的。
做為無意識(記憶)的物質本身,存在就是被認識的形式與方式,存在即是本體本質,沒有不存在而被認識的物質。與物質相對應的是精神或意識,在這裏統稱意識,對於物質而言,意識是與物質相對應而存在的一種現象,這也說明隻有意識才能感知物質的存在,而意識的載體是生命,生命的載體是生物體。生物,生物的生命,也是一種物質現象,一種特殊的物質現象,意識是生命對物質存在的感知,所以生命意識能夠主觀能動的反映與感知物質存在,並作用於物質,這就是意識的主觀能動性。
任何意識都必須以具有生命物質或生物體做為載體,隻有具有生命的生物載體才能產生意識,不存在超越脫離生物體而存在的意識和感知,所有意識和感知認識,都是以生物體為基礎的,因為這種意識和精神所具有的認知認識能力,都是以生命這種特殊的生物物質現象為載體的。如同生命是一種特殊的物質存在現象,以生命為載體的意識也是一種特殊的生命現象,也是一種特殊的物質存在現象,個體意識將隨個體生命的逝去而逝去。
1.11 知識是意識的特殊存儲或存在表現,可以不以生命為載體
知識,是意識的一種特殊存在形式,也是一種物質的存在,知識是意識這種無形物質的形體化。用語言符號的方式,以不同的載體做為傳遞的手段,以口頭的,書本的,現代是以電子的方式,在不同載體中轉換與傳遞,但它並不以人類這種生命體作為載體。當生命體消亡了,以生命為載體的意識也就消失了,而知識這些以非生命體為載體的特殊意識存在形式卻以符號的方式保留,如果在未來漫長的歲月裏又有新的生命體出現並破譯了這些語言符號,這些知識訊息又以新的生命體為載體而存在,使已經消亡的意識重現或再生,否則這些以非生命體為載體知識就失去任何意義。
1.12 物質的定律,生命意識賦於物質生命的意義
無論是物質還是意識,都是物質存在的表現,意識或精神,不過是物質的一種特殊表現,而物質的表現和物質的存在,是不以人們意識或精神這種物質的特殊表現的存在而存在的,可以這樣說,如果有史前人類,或高智能動物存在,它們也具有意識,它們也必然意識到物質環境的存在,其產生意識的生命本體即是產生意識的載體,當這個物種消亡了,意識的載體消失了,它們所產生的意識也消失了,然而並不影響物質的存在,這個曾經被他們的意識所感知的物質世界,仍然存在,並不會因為感知體的消亡而消失,直到有新智能物種的出現,新的智能物種的出現帶來新的意識載體,新意識載體同樣感知物質的存在,因此無論有無意識的感知與否,物質的存在,是一種實際的現實的存在,它不以任何意識,或者是任何智慧動物的意識存在與否而改變。
法國哲學家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這隻是一種思辨的手段,通過思辨來證明,我思我在物在,他所表現的是一種思辨及證明的手段方式,或哲學或學術的思辨方法。但無論思辨與否,證明與否,物質總是存在的,是一直存在的,由於環境的原因,仍有許多人類沒有認識的物質,所以物質的存在又外在於人類思辨,無關人類思辨或意識,同時人類無法也不會認識不存在的物質,但是某一物質隻要是存在的,它終有被人們感知即認識的一天,因而存在是物質的第一定律,人類不可能認識不存在的物質。
然而,存在是生命這種特殊物質現象對客觀物質的意識感知,沒有生命意識的感知,客觀存在的物質世界毫無意義,或者說,感知的我在使它在,即物質的存在有了意義,既是我在賦予物質的它在於生命的意義,這個我不是某些個體或群體的小我,而是人類在自然中延續不斷的大我,這個大我使自然萬物,有生命的或無生命的,被賦予生命的意義。
生命,生命意識這種特殊的物質現象賦予冰冷的物質世界於生命的意義,有了生命,物質世界就有了生命的意義。
物質的第一定律,存在。
物質的第二定律,意識是一種特殊的物質,意識像物質一樣可以被認識,意識隻能認識存在的物質,不可能認識不存在的物質。
物質的第三定律,意識需要生命做為載體,知識是一種特殊的意識,所以也是一種物質,知識不需要生命做為載體,但需要生命做為意識再現或重現的載體。
物質的第四定律,生命意識這種特殊的物質存在,由於不但能夠感知物質的存在,還可以在感知基礎上不斷產生新的感知,這些感知的累積成為人類知識,是意識的存在使物質存在具有了溫度與色彩,使物質的存在被賦予生命的意義。
1.13 非生物物質
物質具有多種不同的存在形態或現象,如人類肉眼觀察到的,可以是固體,液體,或氣體,如以人們對其物理現象而言,可以是有色的或透明的,分子粒子等等,如以具有生命現象與否作為判別,可分為生物及非生物,因為要探討與意識相關的物質,而意識是生命的特有的現象,所以隻需討論與意識相關生物物質的現象。
1.14 生物物質 動物 植物
生物區別於非生物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具有生命,物質的本體本質是存在,認知生命體的物質存在就是認知生命是什麽,以及生命的本體與本質又是什麽。人們認識生命,是因為生命是一種存在,如前所訴,存在就是物質的表現形式,人們看到感知認識生命,所以生命也是一種物質,生命是物質的一種特殊的存在形態。與非生物不同的是,生命具有生長,繁衍,死亡的特質,當生命體死亡,生命體就失去生命這種區別於非生命體的特質,具有生命的生物體或生命的載體也就成為非生命體物質。
1.15 生命的本體,本性,與本質
什麽是生命的本性或本質,生命的存在就是生存,死亡是生命的終止,生命的物質載體也許還存在,而生命已不複存在。生命生存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包含出生,即新生命的誕生,生長,繁衍,死亡,都是生命的本體特有的本體特征,即本質,生命都具有的本性。
由於生物是大自然物質進化的產物,生物都有其內在的生物自然機理,生命由生到死是一個生命機理的自然過程。整個生存過程,從出生,生長,繁衍,到死亡,都是生命通過自然進化逐步形成的生命過程,也是生存最根本的形式與過程。生物要生存是生命的自然屬性,生存是生命的第一表現及需要,可稱為生命定律,生存定律是生命第一定律。
生命的第一定律是生存。就如同物質的第一定律是存在,沒有存在就沒有物質,沒有生存也就沒有生命,違背生物的自然生存過程就是違背生物生命的生存定律。
1.16 記憶與生命
如前所述,生存是生命最基本的存在形式與過程,對生命進一步觀察與分析,就不難發現生命與記憶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如果說生存是生命存在的表現,記憶就是生命或生命生存的基礎,可以得出任何生命都具有兩種最基本屬性,生存和記憶,有如硬幣都有兩麵,失去一麵就不再成為硬幣,生命的生存與記憶的屬性就如同硬幣的兩麵。
1.17 三類生命記憶
生存是生命最根本最本質的需求,是生命存在的基礎,而生命的生存離不開生命體記憶功能。生物生命都具有記憶功能,生物記憶是一種非常特別非常重要的生物本能,不能將生物記憶當做一種狹隘的能力,而是物種生命衍生複製承傳的母版,是生物區別於非生物的關鍵,也是生命之所以能夠生長,生命謂之生命的原因,可以說記憶是生命的基礎,也是生物進化的根本,沒有記憶就沒有生命。生物記憶可分為三類,物種基因記憶,家族基因記憶,個體生命記憶。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