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兩天我已經忘了反動標語的事兒了,因為與我也沒有什麽關係。這一天期末考試,我正在冥思苦想,學校的劉校長進門來了,讓我跟他出去一下。我受寵若驚,校長還認識我?我問校長,考試怎麽辦?他說沒事,一會再補上。我就跟著他出來了。
劉校長是這個中小學混校的校長。他大概有四十幾歲,戴一副深色的方框眼鏡,中等身材,文質彬彬但讓人感覺臉有點陰鬱。這趟房都是這個學校的,他就是這裏的老大。不僅如此,學校的前一趟房有不少單身老師住在這裏,也歸他管。他這就是帶我去了一個單身女老師的寢室,這個老師姓烏(也許是巫,或者是鄔),我不熟悉。他帶我進去時,裏麵已經有三個人了。除了烏老師,還有另外兩個中年男人。他和烏老師打了一個招呼,說我們走時會把門鎖上,那個烏老師就出門走了。
接著校長向我介紹那兩個人,說一個是武裝部的,一個是公安局的。他們都和校長一樣,穿著中山裝式的便服。對我一個小毛孩子他們也用不著假意寒暄,直接問反動標語是我畫的嗎?我當時就急了,吐痰跺腳地表演著說,誰敢反對“他老人家”,我們堅決不答應。那時我們那裏的小孩會吐痰到地上,再踩上去,表示發誓說真話。這應該是當時的標準答案。他們也沒有再為難我什麽,隻是告訴我要是知道誰寫的,要報告校長(他們知道我當時就在旁邊玩軲轆圈,且有借尺為證,很有可能是知情人。但我當時太小,尚無法理解其中的邏輯。南京彭宇案的判詞是產生在2006年,但其思想背景是在40年前就已經是這樣了,當然也許是在400年、甚至4000年前就是這樣的:“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麽要扶?” ~~ “畫不是你畫的,你為什麽要幫忙?”)。
因為時間較短,我回到教室考試還沒結束,不過老師同學們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像是在問,校長找你幹什麽去了?大家都知道反動標語事件。我臉紅心跳,好像做賊被發現了一樣。
我心裏很忐忑,雖然不是我畫的,卻總是有種莫名的恐慌:為什麽不找別人問,單單找上了我呢?接下來的兩天,我就在這種不安的情緒中度過。
考完試,學校要放假了,需要開一個全校師生總結大會。在會上,校長報告中著重提到反動標語案件,聲稱就是我們在座的學生幹的,警方已經掌握了充足的證據,如果你不自首,馬上就會進行下一步:實施無產階級專政。記得我們下麵坐著的九個年級的學生們(當時的學製叫九年一貫製)都回頭向後麵看,好像是一種氣場驅使,覺得犯事的人就在自己的身後坐著似的。我也很自然地回頭看看,但不知為什麽,我的心裏卻是更加不安。這不僅是我第一次開大會,也是我第一次開始去體會、理解什麽是無產階級專政 —— 這時我剛剛過了七歲,八十八個月大。
果然,第二天放假了,校長又通過一個小朋友把我從家裏找了去到烏老師的那個小黑屋(我至今不明白他們為什麽不直接到我家找我,估計是不願意直麵我的家長?)。因為是單身宿舍,這間屋子沒有刷牆,牆還是深咖啡色泥土牆外露,黑乎乎的。南北各有一個不大的窗戶,射進來的光線都被黑牆吸收了,所以屋裏很暗,很壓抑。加上我多年的精神壓迫幻想,這個小黑屋在我的記憶中就像地牢一樣。
這一回就不那麽簡單了。他們說有兩個大學生在不遠處看到是我畫的,有目擊證人,要求我必須承認。我反複辯駁我沒有,他們當然不信。在小黑屋裏反反複複、沒完沒了的詢問,那種壓抑讓人受不了。我感覺有幾個小時了,他們才放我回家吃飯,並要求我吃完午飯馬上回來。那時我父母都是早出晚歸:早上天剛亮就要起床做飯,要準備一天的飯菜,包括他們帶走的午飯。晚上很晚才回來,經常是天黑以後。家裏隻有七十多歲的姥姥和在同一學校上八年級的二姐在家。所以出去一天也沒人注意到。這時大姐已經又回到了她那苦寒之地北票。
我回家也不敢說,匆匆吃完午飯,下午再去。他們也沒有什麽新鮮的東西,索性把我鎖在屋裏,讓我自己好好想一想。然後他們出門了,不知幹什麽去。我一個七歲的孩子,哪能呆得住?沒等太久就跳窗戶出去玩了。當然,玩也玩不痛快,心裏有事。
他們連著幾天重複著這一套,也有些不耐煩了。這一天,他們開始威脅並誘導我:我們從省城調來了幾百名公安人員來破案,你是跑不掉的。你還小,就認了吧,沒什麽大事。我也是被磨得受不了了,就點頭了。他們幾個互相對望了一眼,都鬆了口氣。然後,他們教我如何寫認罪書(注意我才上了半年小學,沒學會幾個字)並教我把那個沙畫再畫一遍(這也是我至今都還記得那個雙頭畫像的原因)。然後按上手印(紅色油彩)。我還記得他們很高興,也給我倒了一杯水,安撫我一下。
可事情並沒有按我想象的結束。下一步他們要我交代是誰指使我畫的。這可就難為我了,我本來就沒畫,現在誘供成功,接下來讓我咬人了。他們的邏輯是,你這麽小,根本不可能有獨立進行這種反革命活動的動機,必定是有人指使。我後來也想明白了,畫者必定不是小孩,因為那個簽名標注是全仿 “他老人家” 題詞的狂草落款,這在當時是很流行的。小孩子應該是寫不出來的。對了,我曾經在家裏練寫字的事情也是佐證之一,因為那簽名頗有功力。
這回他們就跟我耗上了,估計是我成了案件的突破口,不能放鬆。直到下班時間才放我回家,並要求我以後每天早上去那個小黑屋報道,像上學上班一樣。
我心情忐忑地回到家裏,父母還沒回來。我非常害怕,想瞞著家裏人,趕緊打點水去洗掉拇指上的手印紅跡。因為是油質的,很不好洗,加之我從來不會主動洗手(那時小男孩都這樣),終於被我二姐發現了。二姐逼問我反動標語是不是我寫的,我沒有直接承認,但姐姐一定能看出來。因為我無法解釋拇指上的紅跡是怎麽來的。那天她嚇唬了我好長時間,但我不知道她後來有沒有匯報給父母。反正家裏再沒有人和我說這事,我當然也就不會提起。
第二天,還是在那個小黑屋裏,他們繼續誘供,是不是我的什麽親屬的指使,比如姐姐,父親,母親?我被逼得煩了,想起昨日二姐斥責我的怨氣,就違心的順著他們說那就是我二姐指使的。可是馬上被他們其中的一個否定了,他說你好好想想,有沒有大人教你。他們不接受是我二姐教唆的,因為一個十五六歲的八年級的女中學生,指使七歲的一年級的弟弟寫反動標語,腦洞實在是太大了點。但我也實在不能再往下編了。他們不斷試探誘供讓我咬我的父母,我沒有上套。後來,又經過了一係列沒完沒了的盤問,他們也就沒有進一步誘供、逼供。
我自己已經弄不清楚在這小黑屋裏經曆了多少天的磨難。我的印象就是沒完沒了,暗無天日。
我不記得是什麽時候開始,他們也就不再找我了。但我總是以為事情遠沒有結束。我現在猜想可能他們和我說過某些套話,比如“此事我們先告一段落,待出現有新情況我們再繼續“一類的我聽不太明白的官腔,其實就是他們覺得可以結案了,把屎盆子扣到一個七歲孩子的頭上,可能就不必再往下追溯,可以交差了。從某種意義上說,在那種環境下,這樣可以以最小的代價結束戰鬥,免去了更大的劫難。如果真是那樣,這些人的良心倒是沒有完全泯滅。另一方麵,他們也的確沒有打我、餓我、或是在身體上虐待我,從這個角度上看,操作者已經是夠 “仁慈” 的了。這是在1970年,如果是提前兩年的文革高潮期,或是我們還在政治鬥爭漩渦中心的大城市裏,在那疾風暴雨之中,這種案件不知道會多麽的血雨腥風。
但我畢竟成為了那個代價。
就在這之後不到兩年,沈陽音樂學院的院長李劫夫因給林彪寫頌歌,在913後被批判。李劫夫是紅歌作家,有不少名曲出自他手:《我們走在大路上》、《哈瓦那的孩子》,《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嘔...),一係列的主席詩詞歌等。沈音的鄰居魯迅美術學院也組織批判。那時文革大浪已經平緩下來,人們都不太上心了。一位在批判會中沒事就拿鋼筆在報紙上亂寫,“劫夫交代”,其力“透”紙背,開完會被別人發現報紙的反麵正是“他老人家” 的大幅照片,他寫的字就“透”在“他老人家”的臉上– 這禍可闖大了,排查出來後這個倒黴蛋就陪李劫夫一起交代問題去了。這種故事在那時可以說數不勝數。
我曾經被他們邪惡誘導咬過二姐,雖然沒有起作用,別人也都不知道,但我自己卻無法淡忘。這件事在我幼小的心靈裏壓上了一塊沉重的石頭,每當想起,就心痛不已,內疚不已。
我從此背上了一個大包袱,有了人生的第一個大黑點。那時的人們都知道,這個黑點將會記入那時一個叫檔案的可怕的東西裏,像幽靈一樣伴隨著我,直到永遠。
但我不知道的是,除了這些客觀上對我的影響,我的精神世界被徹底地改變了,我的性格也不可避免地被重塑。這些綜合的影響會在後麵的幾十年了慢慢展開。就像我的過敏體質,經常需要向體外發病來調節一樣,我今後的一舉一動都會受其牽連。
從這時起,我就開始認識到我和別人不一樣:我比別人矮一截,這個別人是指所有的人。
這是我人生的第一個暑假。我不知道是什麽時候開始的,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會結束。周圍的孩子們都已經口口相傳,破案了,是誰做的案。我無處躲藏,那是一個熟人社會,一營三連裏,大家都知道,估計其他的營、連也都清楚。
高潮還沒到呢。幾天後的一個下午在一個河泡子裏野浴,我被二三十個男孩子給包圍了,那都是我的同校同學,多數彼此認識,有同一個班的,有大我一、兩年級的。這裏有我的鄰居王哥,也有我班上的班長,還有我們班上唯一的四眼。王哥等大一點的孩子非常認真地審訊式詢問我關於反動標語的事情,並防止我逃跑,在我後麵就會有人悄悄地上來給我一巴掌抽在臉上,等我回頭時,他就會跑掉,而前麵的大孩子會繼續抓著我問那些沒有答案的問題。那個班長和眼鏡應該說都是老實孩子,但他們動起手來可一點都不含糊,特別是班長,手真狠。這些人後來很多都是和我一起長大的,估計他們也早都忘記了這些惡作劇式的 “小打小鬧”。那是一個難忘的下午,讓我終生難忘。
後來,王哥和我的關係很好,我們是多年的好鄰居,連他的工作和找老婆都是我哥幫的忙,並把他的戶口從外地調回來。那班長長得白白淨淨、文質彬彬的,在初中也是班長,且第一批成功入團,這在那時比三好學生要拉風多了。眼鏡學習特好,後來出國深造,計算機大博士一枚,科研碩果累累,估計現在的無人機自動飛行算法裏麵有不少他的貢獻,現在是新加坡人了。
後來,聽說那班長當年在初中入團時(我們不在一所學校),班級實行民主選舉通過,他班上所有女生都舉手同意,所有男生都反對,但女生人數多於男生,於是超半數,成功,這也是民主的勝利。提示,那時我們在中學時代男女同學之間是基本不說話的,所以他在那時可以算得上是少女殺手了。
還有那個眼鏡,在剛上初中時是我帶著他第一次進公共澡堂。他不敢脫光衣服,憋得滿臉通紅的,問我,這褲衩還得脫啊?我不得不示範鼓勵。其實那時我也是第二、三次去公共澡堂吧。也是,他雖然比我大半歲,可那時毛還沒長齊呢。另一個軼事,那時初中學校要求撿糞上交,而我們已經學壞了,不會真的去撿,而是去偷了再上交。別看他戴著眼鏡,偷了糞後背著滿載的糞筐跑得比誰都快,我在後麵都跟不上。巧得很,高中畢業前的一年我們又到了同一個班了,在全省重點高中裏。高中畢業考試時,他是唯一一個數理化三門都是滿分的畢業生。
這些人現在也都到了退休的年齡,就是大家周圍的某一位。
(待續...)
我也說不清為什麽不告訴父母。但當時他們每天早出晚歸,見麵的時間都很少;同時,我也感覺我好像是做錯了什麽事,算是盡量掩蓋“罪行”吧。
你為什麽不告訴你父母這事呢?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