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一群人服從的最好方式,不是用槍抵著他們的腦袋,因為槍口會激起憤怒和反抗。統治一群人的最好方式,是剝奪他們選擇的自由。通過對上遊自然資源、基礎設施、關鍵產業的全麵壟斷,就控製了下遊所有需要這些資源的企業,就等於間接控製了整個社會的工作崗位。凡是不符合“主流思想”的人,上級部門可以輕鬆地威脅企業剝奪這個人的收入來源、社會地位,讓他身敗名裂。表麵看似是自由市場,讓人們不乏選擇,事實上,每個人已經失去了與生俱來最重要的選擇權,即思想的權利。
當思想的權利被剝奪,思考就變成了一件危險的事情。一個思想有罪的人,他的親朋好友也要受牽連。因此,每個人都會成為思想的監督者,時刻警惕著身邊的人不會連累到自己。這個社會就會變得戰戰兢兢,當一個人認為思想是危險且無法獲得獎勵的,那麽減少思考就是明智之舉,於是社會到處充斥著反智和享樂主義。最終,全體墮落愚昧的果報會降落在每一個人的頭上。
當社會公民可以輕易因為思想和言論獲罪時,人們便會失去安全感。當社會被恐懼所占據時,所有人都會開始思考如何自保。這時,道德和正義感不再重要,因為堅守的成本太高。當道德感淡化時,金錢就會成為一切的尺度,牟利變成了最重要的事,冷漠自私變成一種常態和適應社會體製的方式。在一個極權社會中,權力、地位往往和金錢捆綁在一起,誰擁有了金錢,就擁有了攀附甚至獲得權力的資格。
反智和愚昧的盛行,是人們自保和妥協的結果。而這種軟弱,又會鼓勵權利集團施加更強力的控製。這時,民主和自由的最後一片陣地——學術機構也開始淪落。研究員的升遷和待遇,必須要考核其對於權力集團是否忠誠,對於權力集團的利益是否維護,對於權力集團的行為是否讚許。如果不滿足這三個條件,即使這位學者能力再強,也會成為權力集團控製社會的絆腳石。長此以往,懂得迎合拍馬的人會進入管理崗位,然後選出那些比他能力更差的人來接班,學術從此墮落。
論法律的正義性與言論自由
法律和教育構成了社會規則,而規則又影響著我們的行為方式。我們一定要注意,“法律”、“教育”和“規則”都是中性詞,它們並不一定代表著公平和正義。因為法律和教育也可以為個人意誌所服務,而成為控製人民的枷鎖。
當法律的產生,不是通過民主程序,不是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時;當教育的目的不是倡導自由和啟發獨立思考時;那麽,無論立法和教育的內容看起來多麽冠冕堂皇,它們也不過是被集體安全和愛國主義包裝過的謊言罷了。遺憾的是大多數人都無法識破這些謊言。
戳穿謊言最有力的武器,是自由的輿論環境。這也就是為什麽媒體、網站、社交軟件不能被壟斷和控製,即使這些理由是為了所謂的國家安全。實際上,言論自由給集體所帶來的危害,遠遠不及言論管控帶來的危害。反對的聲音或許是刺耳的,但一個無法聽到不同意見的社會是無法進步的。世界上最聰明的人都無法壟斷真理,思想是集體意見的產物。我們進步的方式,是在各種不同的經驗中尋找出最佳方案,而一種被廣泛認同的思想或經驗,都是少數人最先意識到的,因此我們要保障少數人講話的權利。
言論管控的最大危害,是當一個政府消滅了反對的聲音,那麽,它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將自己的意誌強加在他人的身上。這時的司法便無獨立性可言,因為公民連反對建議的權利都被剝奪了,就更別提用法律捍衛自身權利了。所以,一個無言論自由的社會,司法體係也注定崩壞,人民的安全、財產和基本權利,處在一種高度不確定的狀態下,公眾安全感隨時可能被侵權事件所摧毀。
當法律不是通過大多數人的意見而產生時,它必然會為少數人的利益所服務。曆史上任何一個開明的君主,都不可能不為自己的利益集團謀取好處。少數人為自身的利益製定規則,人類貪婪的本性,必然會以犧牲多數人的利益為代價,這就是為什麽立法權必須來自於人民。
顯而易見,當製定規則的權利被少數人壟斷時,他們不會大張旗鼓地告訴人們,你們要服從我的意誌。他們會通過隱蔽、迷惑性的方式,製造出一套民主過程的假象,通過重複地宣傳和教育,來讓人們相信,他們所代表的是廣大人民的利益。在這個洗腦的過程中,他們最善於使用的工具就是恐懼。
“誰控製了現在,誰就控製了過去,誰控製了過去,誰就控製了未來。”這是喬治奧威爾《1984》中的經典論斷。人類對過去的記憶,隻是存在於大腦中映像和認知,而不依附於過去的事實。一旦社會的教育、思想、學術被壟斷,壟斷者便可以自行編造出對過去的記憶。這些記憶往往痛苦而血腥,讓人不寒而栗、心生恐懼,從而讓人們以為現在的生活美好而幸福,這便是控製了過去。散播恐懼會讓人們尋求庇護,從而心甘情願接受強製。進而通過編纂的故事塑造出“偉大的領袖”,再通過一係列的儀式渲染個人崇拜,用宣傳工具散布國外的水深火熱,最終讓人們相信隻有在偉大領袖的領導下,才能擁有未來。在全社會的狂熱崇拜下,領袖的一句話,甚至將比法律更有強製力。
以上,僅是我對當代政治學中,極權主義政治的理解。
作者: jack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