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的學術誘惑太多,“官”教授、“大”教授們有著太多的展現舞台:團隊帶頭人、項目負責人、評審專家、各種稱號、高峰論壇等。而“官”教授是成為“大”教授的捷徑,雖然一個個“大師”著作等身,可回頭望去:實驗不是自己做的,文章不是自己寫的,著作是掛名主編的,學術講座是空洞的時髦話語。
改革開放後特別是近十年來,我國科研工作的成績十分顯著,但問題同樣突出,呈現出的局麵是矛盾的,由矛盾引發的困惑也是多重的。
具體來看,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全國科技投入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長並越過占GDP2%的門檻,每年發表的論文數多年位居世界第二、被引用次數居世界第四,其中高校的貢獻率都在80%以上。
盡管如此,我們顯然還不是創新型國家,科技轉化率低,成果對社會的作用不高,高端論文出口轉內銷現象嚴重、國際合作的論文比例下降等情況為人詬病,2013年我國國際科技論文平均被引用每篇7.57次,低於世界平均水平的11.05次。
二是高校爭取科研項目、經費,發表論文、獲獎的衝動十足,顯示出活力。但與此同時,科研工作重立項、輕過程,經費使用重物輕人,由此產生套用、挪用科研經費的“跑冒滴漏”現象嚴重。
三是高教界提倡專心治學、內涵發展、十年磨一劍。但現實運行中,成果評價數量化、資源分配行政化傾向嚴重,導致尋租現象、逐官現象增多。
造成上述成績與問題相糾纏局麵的原因,是對權力、金錢、學術三者無邊界的“通吃”現象。
權力、金錢、學術本是三種不同的東西,它們的運行規律不同。
權力遵循效率原則,下級服從上級,以位置取勝;
金錢遵循利益原則,價值規律起根本作用,以利潤取勝;
學術遵循平等原則,尊重知識發現優先權,以智力取勝。
而現實的“通吃”構成了對學術的傷害,也是對現代社會分工原則的極大破壞。
根源在於我們的學術邏輯錯誤
當今高校的科研問題,已經不是光靠經費就能解決了的了,而與學術製度有關。而製度的基礎,是邏輯思路的問題,涉及科研導向、用人文化、評價方式、經費用途等方麵。
首先,是科研導向的邏輯問題。
做研究是為了什麽?是為了發表論文、取得知識發現權而贏得同行的承認,還是為了解決實際問題、推動社會發展和改進人民的生活品質?
前者是學者的邏輯,後者是國家的邏輯,我們錯在用學者的邏輯代替了國家的邏輯。寫論文是大學科研的表象而非本質,是教師的需要而不是國家的需要。
其次,是用人邏輯的問題。
高等學校看人準但用人不妥,導致大量人才偏離了學術發展軌跡。
當前高校人才發展的潛規則是:各級領導重視和愛惜人才,因此“提拔”重用人才有所擔當而成為“官”;在其位就要謀其政,由此人才潛移默化出“官氣”;人才當然還要出成果,因此需要成立課題組,搭建隊伍完成任務;那些還沒有成為“人才”的學術人員,會有意無意加入到“官”教授的隊伍。最後,“官”教授碩果累累而晉級為“大師”級人物,也有部分手下成長為新的“人才”。
幾家歡樂幾家愁,也就因此而衍生出許多學術江湖恩怨,這也是為什麽我們要開始“去行政化”。
第三,是評價邏輯的問題。
學術界是以聰明才智取勝的地方,研究活動具有不確定性,真正的學術評價是同行的專業評價。可現在,我們的研究是計劃性的,評價是可量化的,反映的是學術評價的外行性。一般而言,行政追求的是效率,標準清晰但結果可能模糊;而學者追求的是聲譽,標準可能並不確切但結果卻是明晰的。
當前是以行政的邏輯代替了學者的邏輯,而行政必將導致量化,量化必然產生浮躁。
更可悲的是,行政賦予作為一種外部承認,能夠帶來資源和聲譽,學術界也由此開始追求起外部承認來,如各種稱號、頭銜、獎項、職位、榮譽,“標簽”文化盛行。
“標簽”文化不會催發優秀的學術文化,而是為避免出問題一般會選擇中等偏上水平的人和成果。因此,學術看上去雖然繁榮,但真正的創新卻鮮見了。
第四,是項目管理的邏輯問題。
項目經費使用重物輕人,成果重形式輕內容,一切看似合理卻效果不好,因為這種方式的最大的受益者是相關負責人,助長了學術的“官本位”現象和資源的浪費現象。為什麽呢?
因為現在的許多項目從評審、立項到檢查、驗收都追求形式上的光亮,表格、文字材料、光盤聲像等,非常煩瑣。誰才能把這些事情做好呢?當然是有很多下屬和助手的“官”教授更占優勢。其實,學術人員更希望把經費和精力用在有實質需求的地方。
重建科研學術秩序
製度是一種約束,更是一種激勵。
我國30多年的改革開放側重了釋放發展的活力,當前的依法治國則需要建章立製,用製度保障活力。高校科研管理要進行有效的改革,就必須重建科研學術秩序。那麽,如何重建呢?
在學術方向上,科學研究要致力於解決社會發展問題。科學技術的重要性,其實已不用贅述。但是,多年來我們把科技水平等同於論文發表卻產生很大問題。
科學是發現、技術是創新,科學無國界、技術有壁壘,科學是技術的支撐、技術能促進科學的發展。
技術關乎人民生活質量、社會發展和國家強盛,日本在“二戰”後就是先經由技術立國戰略,走向複興,而後才開始實施科學技術立國戰略的。加強對現實問題的研究,其實也是研究型大學成長的重要道路。
如美國以著名的威斯康星思想為代表,把研究當作解決發展問題的重要手段,以高等教育的社會服務功能催發出了密集研究型大學。對於我國高校而言,社會對其有同樣迫切的需要,就看高校如何調整思路走到這條道路上來。
在宏觀管理上,增強高校自主使用項目經費的力度。本世紀初,瑞士有關方麵決定加大對巴塞爾大學的經費支持,為此需要先評估其原有經費使用是否合理,於是請了獨立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結論是:再沒有其他的方式比學校現在的資金利用更有效的了。
英國的科研撥款按學科評估但款到後學校可以打通使用,即所謂的“一攬子”撥款。按照英格蘭撥款委員會的最新報告:英國的科研撥款是世界上最有效率的,其以占世界1%的人口和3%科研經費,發表了占世界7.9%的學術論文,引用率為11.8%。
因此,我們需要增加學校自主使用經費的統籌權,更進一步說是真正落實高等學校依法自主辦學的法人地位。
在內部治理上,加強學者共同體評價機製建設。
同行評議製是被國外大學檢驗認可了的有助於創新的學術製度,有利於改變我國當前重“量”輕“質”的行政化評價方式。
其實,大學在產生之初就是行會式的學者共同體,這即是“教授治校”的本來麵目。後來,隨著大學規模的擴大、職能的擴展,教授治校遇到困難。帶來的新的問題是,大學在產生之初所具有的一個特征,你現在讓它沒了,那麽現在的這個機構是否還能稱之為“大學”?
所以,我們需要務實地構建學者共同體的實現模式,使學術評價的實施從外行轉向內行。如在院係層麵設立有決策地位的教授會,在基層真實構建教授共同體的現實模式;高校內部可實行學院聯邦製的學術治理模式,創造性實現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和校學術委員製衡院係的治理機製。
在撥款科目上,適時調整項目支出內容。目前,財政部對中央部門的預算核定方式為:基本支出預算加項目支出預算。一般而言,基本經費有相對穩定的標準,為了獲得更多經費就需做項目的文章。結果是項目越來越多,成為工作的抓手,產生弊端。
改革的方向一是把一些重要的項目支出及時轉化為基本支出,這樣既可以保證工作的重點,又不破壞高校的自主辦學;二是停止那些已完成曆史使命或過時的項目,根據新情況設置一些新的項目,保證項目的活力和對工作的推動。
在經費比例上,由對物的投入轉向對人的投入。在一定的物質基礎上,科研其實比的是人的智力、努力和創造力,在人文和社會科學領域更是如此,資金要投向最有效的地方。
美國的科研經費設計,包含一部分的附加管理費和人員經費,管理費由學校掌管用於支付辦公、公共設施利用甚至工勤人員工資等,人員費可支付科研人員及助手、研究生的部分工資,值得我們研究借鑒。
在項目設計上,加強非指向性科研基金建設。這其實是一種按成果進行資助和獎勵的辦法。對那些已取得一定創造性研究成果的全職學者,特別是高水平大學的年輕學者,在他們最需要支持、精力最旺盛和最有創造力的時候給予必要的資助。
這樣,既可以較大限度地激發他們的聰明才智和創新火花,開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也可以抑製一些有身份的學者“跑”項目,掛名、轉包、發包,低水平重複現象。同時,各種獎勵可以學習諾貝爾獎的評選方式,以資深專家公開推薦的方式提名開展,減少學術尋租和過程煩瑣的狀況,這其實也是對推薦者和被推薦者學術聲譽的雙重檢驗。
在製度規範上,要確立明確的邊界。當前,在高校教師的工資結構中,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部分所占比例不大,越是收入高的部門工資所占收入比例越小,這無形中加大了個人自籌收入的欲望。
改革的辦法一是加強學校組織行為,變國家統一的職稱職務為本校的職稱職務,學校對有關經費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有一定的自主使用權;二是明確政策邊界,科研項目開支中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必須十分清晰。既要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保證學校的統籌權和科研人員的勞動付出,又要確保公私分明。而項目預算分割明晰的前提是政策清楚,因此需要加強對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政策調研工作。同時,要堅決打擊對科研經費的套用等腐敗、違規現象。
作者:馬陸亭
長此以往,中國的學術水平整體下降,投入再多的資金,科技興國也隻是畫餅而已!
如果你不當官你能拿到課題嗎?
“2013年我國國際科技論文平均被引用每篇7.57次,低於世界平均水平的11.0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