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美國大學任教40年左右,其間有過不少同事,但因所教學科不一,雖身處同一校園,卻非大一統帝國,而是一個個獨立王國,誰也不用聽誰的。加上沒有坐班製,我喜歡把課都排在上午,下午基本不在學校;而有些老師喜歡下午上課;若非係裏一個月開次會(還有不少人缺席),有些同事難得見麵,交往有限。
但是,跟係主任卻走得較近,並非要巴結她,而是她善於申請到政府的研究資金。錢來了,需要人幹活,在她的眼裏,我挺能幹活的,於是有了項目就招呼我參與。一來二去的,不但在工作上彼此信任,私交也多了起來。
係主任有過三段失敗的婚姻,曾忙於獨自拉扯兒女長大成人。女兒懂事,品學兼優,大學一畢業便找到了理想工作,讓媽鬆了口氣。而那個有多動症的兒子比較麻煩,係主任忙完了學校的千頭萬緒,回家還要督促兒子學習。在她的辛勤監督下,兒子總算從高中順利畢業,並去英國上了大學。之所以去英國,是因為兒子的生父,係主任的第二前夫,是英國公民,其後代能成為英國公民,並同時保留美國公民的身份。在英國,公民上大學的費用比在美國低。
成了空巢後,係主任解放了。她是那種非常熱愛生活的人,喜歡遠足潛水;時而邀請三五好友,來家裏或去餐館喝酒吃飯聊天;遇到係裏來了新同事,老同事退休了,年輕同事新添了孩子,常敞開家門,邀請大家去她家裏開派對。她家非常寬敞,帶著大花園,適合開幾十人參加的派對。係主任本人很帥氣,談吐有內涵,穿著有品位。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她過著美國“上層中產階級”的幸福生活。
但展現在眾人眼前的隻是她生活的一部分。一個周五下午,跟她談完項目進展,分別時隨口問了一句周末打算去哪兒玩。她說要去看望住在舊金山東灣的母親,母親80多歲,失明了,生活自理有困難,係主任正在考慮送母親去養老院。
過了一陣,又問起她母親,已經送去了養老院。為了支付養老院費用,母親的房子也賣了。我想當然地以為,係主任了卻了後顧之憂,不料她憂心忡忡地提到了妹妹。她妹妹患有精神病,喪失了工作能力,靠領取聯邦政府發放的殘疾人津貼生活(目前每月900多美元)。
妹妹曾跟母親同住,可是犯病時脾氣暴躁,亂砸東西,母親去幹預一下,她打了母親一頓。為了保證母親的安全,係主任勸告母親別跟妹妹同住,80多歲的老人是沒有能力照顧一個“武瘋子”的。
當出現打人之類的情況時,精神病院會收妹妹進去住一陣。遺憾的是,加州過去幾十年對精神疾病的公共支持係統逐漸削弱,現在粥少僧多。因此,隻要妹妹病狀稍有改善,醫院就叫她出院,為更需要醫治的病人騰出床位。
在加州,精神病人出院後,病情較重者往往被安置去短期康複中心 (Transitional Residential Facilities);病情相對穩定、能獨立生活的病人可以進支持性住房(Supportive Housing)或臨時庇護所;無法獨立生活的則被安排去寄宿家庭或團體之家(Board-and-Care Homes)。
聽上去安排得非常合理,可實際上,康複中心床位嚴重不足,等待時間長,而且有些康複中心不接受高風險病人;支持性住房和臨時庇護所人滿為患,供不應求;寄宿家庭和團體之家的數量逐年減少,因資金短缺而關閉。
這就造成許多精神病人出院後無穩定住所,直接流落街頭或去普通遊民的庇護所。可是,精神病人常因行為不當而被庇護所拒收,陷入了無處可去的困境。
係主任的妹妹有時能被安置,但這類住房安置往往是短期的,致使她不時流落街頭。開始,母親出於對女兒的疼惜,會讓她回家暫住一陣。隻是妹妹發病時太恐怖了,導致老母親不得不硬硬心腸,不再插手妹妹的安置問題。
對我們中國人來說,假如家裏有精神病人,怎可讓他流落街頭?但是,從法律角度看,母親沒有收容妹妹的責任,母親和妹妹是獨立的兩個成年人,年邁的母親沒有義務養活成年的妹妹。
係主任提到,出於憐憫,她也曾向妹妹伸出援助之手,有一次,她正好去出差,便讓在等待安置的妹妹去她家住上幾天。等她回到家,嚇了一跳,妹妹流落街頭時結識的男朋友和他的狗也搬進了係主任家。這還了得?趕緊把他們請出了家門。
對於妹妹的境況,係主任哀傷而無奈。好在她非常理性,如果解決不了一個問題,要承認自己能力不夠,接受並與千瘡百孔的現狀共存。至今我還記得她說的:我不會因為妹妹而犧牲我的生活,因為這種犧牲是無用的。
聽罷感歎,雖然對妹妹不夠仁至義盡,但也隻能兩害相權取其輕了。與其讓一家人圍著妹妹轉,由她控製他們的生活,提心吊膽,不得安寧,不如放手,至少一家人能正常生活了。
基於洛杉磯地區遊民的數據顯示:一半以上的遊民患有精神疾病,包括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精神分裂症、嚴重抑鬱症等;近一半有藥物濫用問題;還有不少人同時患有兩三種殘疾。
有朋友從國內來美國訪問,問我美國為什麽精神病這麽多?
這不僅是一個公共衛生危機,也觸及了倫理、社會結構、政治的深層問題。太沉重了,沉重到我無言以對。
那麽問題來了? 加州為什麽還有這麽多街頭流浪者?
加州有一個至今仍有效的法案: Lanterman-Petris-Short Act (LPS法案)。這個方案由裏根簽署,1972年生效。法案以維護精神病患者的公民自由權為理由,限製政府強行收留精神病患者。政府不能強行收留精神病患者超過72小時。
舊金山灣區的情況是,因為有許多高科技公司都願意捐助,舊金山有足夠的收容能力,但是,因為這條法案依然有效,政府不能強行收留流浪者超過72小時。幾乎沒有精神病患者會自願被收容的。。。
有興趣的話,可以研究一下 Lanterman-Petris-Short Act (LPS法案)的背景,內容和後果。
祝願你健健康康,快樂生活!
二十多年前受精神病困擾的人還不是很多,否則我也不會被誤診,被耽誤,從而影響了治療,影響了我的後半生
那個時候如果醫生跟一個美國女孩子說depression還得跟她解釋一下這是我親身經曆的
其實我也想寫寫這方麵的東西,因為我寫了我就想讓大家都看見,可是可能我的文筆不好,寫的都是事實,反而影響了閱讀量,讓我感覺無奈,所以就懶得寫了
所以在美國不叫心理醫生叫精神醫生,我覺得這個是非常精確的叫法,可是咱們國內就叫心理醫生是心理出了問題,其實不是,是大腦出了問題,大腦的指揮係統出了問題
像精神分裂,狂躁症,這都是比較恐怖的
像抑鬱症患者是可憐的,他們往往隻是傷害自己,可是他們卻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他們也知道正確的行為是什麽樣的,可是他們做不到,但是他們對這個社會和其他人沒有任何傷害
精神分裂者肯定會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因為他的大腦指揮係統給了他錯誤的信息,當然對於他來說是正確的,那他必須得保護自己,所以他發動了主動攻擊
一個簡單的理由我被去過加州的精神病院,還是疫情的時候,當我一跨進精神病區的時候,說實話,我立刻就分辨出每一個病人都屬於哪一類,當然沒有精神分裂症患者給我的待遇是兩個人一個病房,可能這是加州最好的待遇,但是我以前從來沒有都是自己一個房間那個女孩子,她說他很願意在醫院裏,因為有吃有住的,然後政府還給他錢,但是出去放風的時候我沒有出去,我就在裏麵看著出去放風的那些人,我看見那個女孩子使勁地抽煙就好像吸口特別不過癮。這個女孩子的問題顯然是煙癮。
我知道不可能帶上兩三天就放我走,可我一直要求,最終一個星期回家了,在這期間我讓護士給我打印數獨題,我要求難度最難的,我做出來後讓他們驚訝的不得了,因為我不停的讓他們打呀,打印啊打印啊
秦怡的演藝生涯從未中斷,真不容易!
加州太大了,人口相對太多了,各類人也太多了,完全依靠政府也是不可能的了
其實醫院是否收留收留多久?隻是看他們的保險,非常奇怪的是在加州的精神病院裏病人非常不願意出院,盡管看著沒有什麽問題
這就好比大國得一點點的進步,而小的國家很快就能夠強大,如果想強大的話
我也不知道如何來表達,但是我是真真的親密接觸過
感覺加州的精神病院就好比強國和美國比需要更多的時間來趕上
這是一種令人好奇的病。
人類患此病的不少,1%。
但人類以外,沒有一種動物裏有精神分裂症。
人類以外的動物裏可以有其它的精神病,如焦慮、重複同一種動作,等等。但沒有看見它們橫衝直撞、大喊大叫的。
為什麽呢?
現在有些科學家認為這是人類進化付出的代價。
他們認為,人類的大腦比其它動物複雜得多;越複雜,出錯的可能性也越大。
有些科學家說,在基因鏈和大腦裏,精神分裂症和管高級思維的部位都很近。
所以他們猜測:
Higher cognition might have come at a price.
As we broke away from our primate cousins, our genomes hastily evolved, granting us an increasing cache of abilities that other species lack.
In doing so, they may have left our brains prone to occasional complex dysfunction.
當我們的祖先和猩猩分開以後,我們的基因出現了一段急速的進化。
這些進化使我們擁有了其它物種所沒有的能力。
但這一段急速的進化也使我們的大腦有更大的出錯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