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對移民美國的夫婦,女方八十年代後期來美留學,之後為丈夫和女兒辦了陪讀。不料,在丈夫女兒即將赴美之時,女方愛上一白男,搞起了婚外戀。而丈夫蒙在鼓中,心心念念盼著全家團聚,卻不知等待他的是一場災難。
這對夫婦都是17歲下鄉插隊,來自兩所中學,卻被分配在一個知青點。二位當年應該算是“優秀知青”,女方21歲被推薦回上海上大學,過了一年,22歲的男方也被推薦回上海上大學了。
大學畢業後,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那還是在恢複高考之前,上過大學的同齡人少得可憐,天之驕子和驕女順理成章談起了戀愛。
若是在正常的社會環境中,這二位不一定會走到一起,因兩人的性格、為人處世的作風、三觀均有差距,為婚姻埋下了隱患。然而,那個年代選擇餘地有限,又特別講究外在“條件”,而不注重內在本質,他們走到了一起。
先說太太,她略有幾分姿色,且富有靈性,從小積極參加學校的文藝活動,唱歌、跳舞、朗誦、演話劇什麽的,有幾分表演才能。不過當時演藝圈的劇目普遍臉譜化,因此這位也是演得很過火,導致周圍人覺得她平時說話也“裝腔作勢”。加之習慣扮演高大上的正麵角色,在現實生活中也喜歡突出自己,使自己顯得高大上一些。這樣的做派未免令人討厭。
但是,一些男生還是蠻喜歡她的,原因簡單,她是上海人說的“骨頭輕”,隻要男生多看她幾眼,多說幾句好話,她便情不自禁搔首弄姿,裝萌發嗲,輕浮男生趁機“吃豆腐”。當年公眾尚無“性騷擾”意識,汙水一般潑到女人身上,所謂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且不管政治正確與否,這位女士的確奇葩。據她同學說,一旦被男生吃了豆腐,她會“私下裏”告訴許多人,某某男生看上她,愛上她了,述說中總帶點兒炫耀。似乎要讓大家知道,她魅力四射,無論天下哪路英雄都過不了她這道美人關。
果不其然,她先生就被她迷住了。這位先生老實內向,沉默寡言,規規矩矩,一看就是富有教養的良家子弟。由於家庭條件優越,父母替他安排好了一切,他顯得相對無能,十足一個乖乖的大少爺。
女方看上他的,除了大學文憑之外,還有他家在上海淮海路老公寓裏的婚房。更讓女方喜出望外的是,男家突然不知從哪兒冒出一位香港娘舅。香港娘舅來上海探親訪友,準備了不少禮物。作為外甥的未婚妻,她收到了一塊花裏胡哨的方形電子表。要知道,那時候上海人民戴的是又大又圓、厚實笨重的“上海牌”或“鑽石牌”手表。那種機械表二十年一貫製,從未改變過造型和尺寸。
反正這塊花裏胡哨的電子表為他倆的關係推波助瀾,香港娘舅離開不久,兩人結婚了,還有了女兒。
到了八十年代後期,女方來美做訪問學者,本來說好一年就要回國的,但到了美國後大開眼界,不打算回去了,便去申請讀研。單身女人在美國,又那麽富有文藝範兒,喜愛出風頭,風流韻事在研究生群中傳得沸沸揚揚,但無非是搞搞曖昧吃吃豆腐。直到遇上風流白男,女方才明目張膽搞起了婚外戀。白男是今日網語中的“海王”,幾句花言巧語,就過了“美人關”。
當大少爺帶著女兒抵達美國後,才發現太太已經變心。太太嫌大少爺英文不好,呆頭呆腦,十足的窩囊廢。總之,大少爺到了美國,價值全無,太太堅決要求離婚。可憐的大少爺,初到美國還沒明白過來是怎麽回事呢,頓時淪為“棄夫”。原本,大少爺想帶著女兒逃回上海的,無奈太太不許他走,讓他出來陪讀的目的就是要他把女兒帶出來。
太太的算盤打得挺好,憑她四射的魅力,海王應該很快就會娶她,母女倆就此可以過上幸福的生活。由於海王尚未求婚,她暫時需要大少爺分擔照顧女兒的職責。要不然,她又要上課又要管孩子,哪裏忙得過來?
周圍的研究生出於對大少爺的同情,幫他在中餐館找到了工作。落難的大少爺,為了生存,丟掉驕嬌二氣,吃得“苦中苦”,總算站住了腳跟。遺憾的是,他英文不好,雖然在國內是大學畢業,在美國卻難於找到合適工作。三十多年來,基本混在華人圈裏,年深日久,成了腳踏實地的老工人。
老工人沒有再婚,一來經濟狀況不是太理想,二來骨子裏有點傲,挑選標準較高,一直找不到合適的。由於他為人仁慈,心地善良,也曾有過幾名女友與其結為露水夫妻。
回過來說海王,見這女人一門心思要帶著女兒嫁給他,他可是還沒玩夠呢,堅決不結婚。女方的嗲功花功時而有點作用,拖延了兩人的分手,但歸根結底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拖了幾年,女方也不願耗下去了,離他而去。海王本以為自己聰明過人,白占了不少女人的便宜,卻不料,頭上三尺有神明,遭到了“現世報”。兩人分手後,海王得了不治之症,最後因醫治無效,不幸逝世,享年44歲。
女方是明智的,一邊找丈夫,一邊讀完了碩士和博士,畢業後在大學找到了教職。當然,由於她如此折騰,拆散了一個家,影響了母女關係。女兒在青少年叛逆期,對母親異常敵對,而對父親則相對親近。
女方雖被女兒搞得焦頭爛額,但決不放棄追求自己的幸福。她四處物色婚嫁候選人,披荊斬棘,不折不撓。直到年近半百,才遇到一白老頭律師。律師不但聽上去挺像回事,而且外形不錯,近60歲了,瘦瘦的身材,西裝革履。不久,兩人決定同居。
同居後才發現,這律師老頭是個窮光蛋,有兩名前妻要付贍養費,三名未成年子女要付撫養費。他辛辛苦苦買的房子,離婚時要麽判給了前妻,要麽被迫賣掉了,同居就意味著搬到女方的小房子裏來住。狹小的空間裏多了一個人,女兒非常討厭律師,一上大學就逃離了這個家,疏遠了母親。
同居一陣後,律師時常爆發財務危機,曾經說好日常生活開銷是AA製,後來變得時而無錢付款。有一天,律師甚至問女方,能不能讓他失業的成年兒子搬進來住幾個月,女方這才覺醒,這樣拎不清的窮光蛋是不能交往的,立馬斷絕往來,分道揚鑣。
過了幾年,女兒長大了,結婚生子。大少爺和女方都退休了,主動去女兒家幫著領兩個外孫。大少爺在美國沒房子,收入有限,女兒邀請他搬進了自己的家。
曾經的夫婦現在變得幾乎天天在一起,你切菜我淘米,你擦桌我掃地。到了聖誕節,曬出的全家福總是老兩口,小兩口,外加兩個小外孫,怎麽看都是一家人。陽光燦爛的日子,女兒催促父母去外邊逛逛。女方常在朋友圈裏曬出老兩口逛公園看展覽下館子的歡樂合影。
更有意思的是,大少爺在美國沒房,在上海卻有一套,他父母不是什麽都替他安排好了嗎?去世後把住房留給了他。大少爺還在國內辦好了社保,每年去上海呆上一陣,回味一下一去不返的大少爺日子。不知從何時開始,女方跟他同來同往了。
要是女方不那麽貪得無厭,不那麽瞎折騰,這個家庭的生活會不會更和諧呢?然而,人生沒有回頭路,生活不可能重來一次。西諺說:結局好,一切都好 (All’s well that ends well)。祝福這對前夫前妻平平安安、和和氣氣安度晚年。
可憐天下孩子心^_^ 我認識的幾個成年人(二十多歲~三十出頭)小時候父母離異,獨立後買房,然後很快把父母同時接來住,就是為促成父母重新回歸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