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大師陳漢章1909年被聘為京師大學堂(北大前身)教授,在他自編的中國曆史講義裏,證明了歐洲人的化學物理理論,都是天朝“古已有之”,不僅如此,他還聲稱“美洲就是古籍中說的扶桑國”。
章太炎也認為,東晉高僧法顯南海航行,遇風漂至“耶婆提國”,這個耶婆提國就是現代南美的“耶科陀爾”(即厄瓜多爾)。
可見,“中國人首先發現美洲大陸”的調調已經唱了一百年了。
究竟誰先發現了美洲?要說是哥倫布,我也懷疑。
但是無疑,我們今天紀念哥倫布,因為哥倫布的“發現”,人類證實了地球是圓的,歐洲人認識到了美洲大陸是一塊值得探索和開發的寶地,於是有了今天的這片繁榮。
我相信,一定有人比哥倫布早一步來到美洲,可惜,他們走過路過,但錯過了。
怎麽講?
人類曆史上,有很多偉大的發現,但不是每一個發現者都意識到發現的價值。比如,今天我們把青黴素的發現歸功於弗萊明,但是弗萊明不是第一個發現青黴素的人。弗萊明偶然間注意到他的培養皿裏麵的一種黴菌,他繼續研究,才有了今天的青黴素。而那個隨風飄進他實驗室的黴菌孢子,卻來自隔壁實驗室——別人也注意到了這個黴菌,但是卻錯過了,隻有弗萊明意識到這不僅僅是不幹淨的“汙染”,而是無價之寶。
同樣,牛頓不是第一個發現蘋果成熟會從樹上掉下來,阿基米德也不是第一個發現身體泡在澡盆裏會有浮力,但是那些人卻成不了偉大的科學家。
在哥倫布之前,可以被考古證明的是,維京人更早的踏足過美洲大陸,但是這些海盜們除了搜刮財物還能做什麽?中國人有無可能到過美洲?當然有,但是腓尼基人更有可能比中國人來得早。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人,更有資格與哥倫布爭奪“美洲之父”的榮譽,他就是Amerigo Vespucci。這位亞美利加與哥倫布同期來過美洲,但似乎淺嚐輒止,雖然據說America的命名來自Amerigo,但是人們卻是沿著哥倫布的足跡,踏上了美洲大陸。
哥倫布去世後,西班牙人為他建造了奢華的陵墓,靈台上為哥倫布抬棺的四人銅像是西班牙的四個公國的國王。一個外國人能受到如此待遇,足以顯示“發現”新大陸的偉大功績,再和他爭“第一”有何意義?
一群旅遊的人在一個小鎮上遊玩,其中一人發現了街邊一個不起眼的小蒼蠅館子,大夥兒一吃,讚不絕口,稱讚他為美食家。另一個人卻說,這個館子我昨天就來過啦。對不起,你走過路過,錯過了。你也不知道這個館子的價值所在,即便你已經來過,又如何?
你在海邊散步,隨手撿起一塊石頭看看,又扔了。後麵一個人拾起來,仔細觀察,帶回家去,剖開發現是一塊翡翠。難道你要去和他理論:這塊玉是我首先發現的?
因為在海外哥倫布命名的地名多是西班牙文,如果他是意大利人,好歹多少都有點意大利情懷,但就沒要見到一個意大利地名在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