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十來所猶太教高校,最有名的是馬薩諸塞州的勃蘭戴斯大學,第二有名的是紐約市的耶世瓦大學。耶大最近比較鬧心,因為惹上官司了。告狀的是同性戀和變性人學生。他們申請成立同變俱樂部的申請幾次被拒,4月27日告耶大侵犯了他們的人權。
似曾相識是不是?從1954年著名的布朗案開始,左派以平等為名訴訟,已經把美國搞得越來越左,麵目全非。左派嚐到了訴訟的甜頭,幹脆找茬以進入訴訟程序。中國人管這教“碰瓷”。五六十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就起源於碰瓷。
這個碰瓷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羅莎-帕克斯。她是個活動分子,因為氣質好,被選作碰瓷的人。氣質好的人容易得到同情而不是反感。當時實行種族隔離政策的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黑人要坐在公共汽車的後麵,如果白人沒座,黑人還要讓座。1955年12月的一天,司機讓帕克斯把座位讓給沒座的白人,她拒絕了,因此被司機叫來的警察逮捕。黑人以此為由,抗議、罷乘、訴訟。1956年,法院判公共汽車上的種族隔離違憲。1965年,《民權法案》通過,美國南方的種族歧視壽終正寢。
帕克斯的碰瓷是正當的,但是這種鬥爭策略後來被濫用了。2012年7月一對同性戀男子定製婚禮蛋糕,糕點店店主傑克-菲利普斯以自己的基督教信仰為由拒絕為他們做。兩男子把他告上法庭。讓基督徒給同性戀人做婚禮蛋糕大概和逼著穆斯林吃豬肉一樣不可接受。2015年美國最高法院判定各州的同性戀婚姻禁令違憲。同性戀人贏了,但也因此割裂了國家。2015年8月肯塔基州羅灣縣的書記官金-戴維斯以宗教信仰為由拒絕為同性戀人士頒發結婚證。她因為不聽聯邦法院的命令而被捕。這幾個同性戀事件是導致川普上台的重要原因之一。
美軍對同性戀的態度曾經是“不問,不說”,就是說我官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悠著點來,別逼得我不得不表態。這本是一個不錯的安排:同性戀人有一定的自由度,而官方避免了“明認”可能產生的後果。這個政策從1994年執行到2011年,被奧巴馬政府終結。
耶大的態度相當於“不反對,不明說”:學生搞實質上的同變社團沒問題,但學生社團的名字中不能出現同性戀和變性人之類的字樣。有了這樣的字樣,保守的校友會抱怨母校墮落了。作為一個宗教性的大學,耶大要考慮幾萬校友的價值觀,所以不便看起來過於前衛。這種想法非常合情合理,無奈現在的大學生隻要自己的權利,不想盡自己的義務(詳見《硬權利,軟義務-美國跑偏原因》),非要魚死網破。
人權活動分子得了便宜便賣乖,宣揚自己的生活方式的合法性,結果異性戀人開始琢磨嚐嚐同性戀的味道,男的想變女,女的想變男,社會越來越亂套。保守派看不慣,不得不用盡一切手段奪回最高法院。
碰瓷是很難對付的,因為隻要把碰瓷進行到底,總有成功的一天。“成功”了,就基本上回不去了。活動分子就換另一種瓷去碰。周而複始,無窮盡也!美國就是這樣不斷“進步”的,至於到底是不是進步,那就不管了。
耶大學生要在一個宗教性很強的大學搞同變社團,同性戀人到基督徒的糕點店定製婚禮蛋糕,都應該思考一下911的這兩個例子。
把帕克斯的行為說成是正當的“碰瓷”,作者的立場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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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絕對是種族主義者才會這樣說,竄普就是代表。作者小跟班的。
老天真 發表評論於 2021-05-05 21:23:19
問兩位一個問題:如果我去穆斯林蛋糕店定製個豬頭形象的蛋糕,店方可以拒絕嗎?
穆斯林商店沒有豬肉,沒有這項服務,當然他無法做到了。如果他有,卻隻賣給穆斯林人,不賣給你,那他就是違法了。同性戀人並沒有要求蛋糕店做一個他們做不出來的蛋糕,隻是蛋糕店老板的心理作用,歧視同性戀而不做,才是錯誤所在。
我的生意也有不願意服務的客戶:某些國家地區的人。並不是我天生討厭他們,隻是過去的經驗告訴我,接他們的活大部分要賠錢。因此如果我時間精力有限,並且有選擇客戶的餘地,我會婉言拒絕這些客戶,理由是最近太忙,要等半年才能接他們的單。當然十個這樣的人裏麵會有一個非常好的,錯過會很可惜,然而在有限的時間情況下,拒絕他們的生意總體來說會比較合適。但我絕對不會明說是不喜歡這個地區的人,而是用拖延時間和抬高價格來把他們打發走。
我也很討厭那些宣揚同性戀完全正常,不是疾病的極端。同性戀是一種疾病,和殘障人,癌症患者一樣,是應該被尊重的。看不慣就拒絕服務,違背了人類互相同情,互相幫助的道德底線。
很簡單的比方。穆斯林店客戶無論宗教如何,都可以去買它的產品,不存在宗教歧視。但是你不能去穆斯林店要求店主訂一頭豬給你,你第二天來拿。
現在我們回到蛋糕店主。即使他拒絕售賣標準產品給同性戀,他算不算歧視呢?不算!!!這個坑是左派挖的。如果社交平台以企業有自主的權利為由封殺公民言論而不以侵犯公民的言論自由論處,和言論自由相比,一塊蛋糕算得上什麽。左派還說,有本事你自己建一個右派社交平台啊。無賴之談。以後左派抱怨藥品昂貴,汽油價格飛漲,你就回敬一句,你抱怨的功夫你自己去成立醫藥公司,石油開采,煉油,銷售公司啊。
和左派是無法講道理的。
你這個自然和法律的區分很好。多數人能夠容忍同性戀人,但不喜歡同性戀人借著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宣揚同性戀。
然後再進一步,宗教裏說,猶太人(或者基督徒,或者錫克徒,等等)是上帝的選民,高人一等,你不是上帝選民,違背我宗教信仰,我就不雇用你,不給你入學機會,等等。因為宗教是毫無證據的胡扯,以宗教名義做事必須禁止。
比如變性和同性戀,本來就是一種病態.他們願意去亂七八糟結婚,隻要不害別人也沒事。但是,它們卻要不惜一切代價鬧大,鬧到別人也不能使用“他”和“她”。當朝的幾個老妖婆,已經在落實公文裏隻能有無性詞,這不是反社會、反人類還有什麽是!
而既然是為公眾提供服務,就必須遵守法律關於服務公眾的相應態度,而不能以你個人的理念替代法律。
換句話講,哪怕你認為這個法律不符合你的需求,也不得不接受和執行,唯一可以做的是改變法律,比如禁止同性戀在社會上公開。
如果你的蛋糕店不是對公眾,那是另一回事。
這類事情是關於權利(不是權力)的概念,同性戀是否有權利在公開環境下獲得憲法許可的服務?
學校也是類似,當私立學校是對外公開招生情況下也就不得不滿足憲法賦予學生的權利,否則豈不是也可以禁止少數族裔成立俱樂部或者社團?
其實同性戀與同性戀婚姻並不是等同,前者是個自然現象,無法改變,後者是個法律問題,是可以改變的,不承認同性戀婚姻是不罕見的現象,但不承認同性戀存在就是類似印度種姓製度不承認賤民屬於社會成分的概念了。
關於權利這個概念在具體事情上的合理性可以有爭議,但有與無是很明確的。
謝謝文章, 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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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hhh 發表評論於 2021-05-05 22:27:09
如果今天進來你店裏兩納粹,你有沒有權力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