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購物的路上看到前方警燈閃爍,前麵的車輛紛紛掉頭。這是都市圈限速50邁的主幹道,級別僅次於限速55邁的半高速(不封閉、有側街和商戶的高速)。即使發生交通事故,也應該有一條行車道可通行。當時想大概出了個大事故。
一個半小時之後辦完事從另一個方向返回,警察還在指揮車輛繞行。交通事故一般半個小時就會清理完畢。看來是發生了更大的事情,也許是重大刑事案吧!
後來聽了新聞才知道是州長陪部長參觀。沒想到美國的州部級官員也會擾民啊!誰會傷害部長和州長呢?這個過分了吧!
這讓我想起兩年前見到另一個部長安保的經曆。我和老婆參觀國會,把車停在國會附近的居民區,就是華盛頓那片字母街。從車裏取東西的時候,看到從一個唐浩斯聯排屋出來兩三個人。“趙-小-蘭!” 我小聲驚叫。老婆順著我的視線望過去。趙小蘭和助手向路中間停的一輛黑色通用SUV 走去。兩三個保鏢在車外等待。我裝作沒看見他們,以免引起他們的注意。趙小蘭老公是參議院共和黨領袖,自然需要在國會附近有一套房產。當時我還嘀咕:一個交通部長不至於有幾個保鏢吧!這些保鏢大概是配給她老公的。結合為部長和州長封路的事例來看,內閣部長也是有特勤保護的。
州長肯定是有州警(state trooper) 保護的。克林頓在阿肯色當州長的時候就招花惹草。他到基督教青年會的體育館見情人,讓特勤在外等候,令特勤很是惱火:這女人要是個女特務,把克林頓害了或是套出什麽情報,做特勤的可是吃不了兜著走啊!克林頓倒是沒有象裏根那樣遭暗殺,但特勤成了他偷情的證人。當大官的,有排場但不方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