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42)
2023 (410)
奉主耶穌的名我宣告(愛)
1. 我被天父完全地愛著。
天父愛我,正如祂愛耶穌一樣(參 約翰福音 17:23)。
這愛不是比較後的愛,也不是打折扣的愛。
2. 我不再用表現來換取愛。
我不是因為做得夠好才被愛,
我是因為在基督裏,早已被接納、被喜悅。
3. 我拒絕“我不夠好”的謊言。
那不是來自天父的聲音,
那是羞愧、懼怕與控告的回聲。
我選擇站在真理中,而不站在感覺裏。
4. 我住在基督的愛中,而不是努力中。
父怎樣愛子,子也照樣愛我(參 約翰福音 15:9)。
今天,我選擇停留在愛裏,不是拚命證明自己。
5. 我在基督裏是蒙愛的兒女。
如今不再是定罪,而是生命與平安(參 羅馬書 8:1)。
我允許神的愛,醫治我裏麵“永遠不夠”的疲憊。
6. 我把自己交給正在工作的神。
不是我抓住神,
而是神一直托住我。
今天的我,就已經在祂的愛中。
主啊,我願意相信:
你愛我,不是因為我做得多好,
而是因為我屬於你。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