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大同鬧出了“破門亮燈”事件,給節日增添了荒誕歡快的氣氛。起因是大同市平城區古城街道辦事處鼓樓社區發布《古城亮化倡議書》,要求從1月27日(臘月二十八)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晚18點到次日6點,古城內各商業門店應確保室內燈光充足,門頭牌匾、廣告牌、LED 電子屏以及燈籠也要全部點亮。有一家五金商鋪嶽老板關門回家時忘了開燈,晚上11點,執法人員發現嶽先生的店鋪室內燈光沒有點亮,打電話要求他馬上從家裏趕過來開燈被拒絕後,身著“平城綜合執法”製服的人員徑直剪鎖撬門進店,硬是把燈給點亮了。
這事立即成了網絡熱點,眾口一詞批評大同有關部門法律意識淡漠、知法犯法、公權強闖民宅侵犯公民財產和尊嚴,還有批評大同官僚主義嚴重,搞形式花架子雲雲。反正自媒體能想到的詞都用上了,大同當局被批得體無完膚。古城街道出麵道歉後,又被網民一頓敲打:首先道歉對象第一個該是被撬鎖的商戶嶽先生,第二個是古城裏被強製要求徹夜開燈的所有商戶,第三個是形象受損的全體大同市民;損壞嶽老板的財物賠償了嗎?強闖民宅要負法律責任,決策者和執行者處罰了嗎?
大同文旅部門求功心切用力過猛,把提升大同形象的亮化工程搞砸了,隻貢獻了一個新成語“破門亮燈”,與江西的“鼠首鴨脖”“提燈定損”南北呼應鼎足而三。
麵對輿情,大同文宣明顯公關不利進退失據。站在大同文旅部門立場上換位思考,“破門亮燈”未必擠不出點正能量來。正能量像乳溝,隻要方法得當總能擠出來。這事的熱點已經過去了,就替大同文宣擠點正能量:
隻要格局打開了,“破門亮燈”也可以壞事變好事,能挖掘出正麵意義。在舊社會“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在新社會,不但允許百姓點燈還上門替百姓點燈,充分體現了新社會的優越性,讓人發自內心感歎“新舊社會兩重天”啊。破門亮燈確實工作方法粗暴了些,但難掩“服務到家”的熱情。從不許百姓點燈到倡議百姓點燈再到替百姓點燈,照亮了百姓翻身做主之路,一部點燈史就是一部官僚服務意識的喚醒史。店鋪主人嶽先生還因官方替他點燈而“發火”,百姓既能點燈又能發火,直接享受了過去的州官待遇,公民意識爆棚。“破門亮燈”事件讓官方的服務意識與百姓的公民意識在碰撞中成長,各得其所,好事嘛。
這些年來,國人的私有財產意識越來越強烈,英國人傳來的歪風邪氣“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很受歡迎。這明顯不接地氣嘛,來個大領導去你家揭鍋蓋問寒問暖,能不感到蓬蓽生輝受寵若驚?資產階級政府虛偽,人民政府親民,親民就是沒把老百姓當外人,官民一家親,遇上情況就破門而入是“不見外”。隻有跟群眾有隔閡才客客氣氣地講法律程序,顯得很生分,咱不搞西方那一套,就圖個實在。
強闖民宅確實不合適,即便是“不見外”,親民親得有點過於油膩了。但特殊情況下應該從權,比如需要緊急營救什麽時可以先斬後奏破門而入。大同商鋪燈火通明,隻有嶽先生的店鋪黑燈瞎火,嶽先生的店鋪關燈就是拘禁了光明,當光明在嶽先生店鋪淪陷,要不要緊急營救?在黑暗與光明的搏鬥中,執法人員破門亮燈解救被綁架拘禁的光明,正義能不凜然?一人向隅舉座不歡,一屋黑燈舉城不樂,“舍小家為大家”是中華民族被強行倡議的美德,點亮黑屋照亮大同是商家應盡的義務,也是執法人員應盡的職責,破門亮燈就跟解救人質異曲同工了。
大同官方在倡議書裏已經聲明,對商鋪徹夜點燈的電費給予補貼。有補貼還關燈,相當於拿錢不發貨,黑燈店鋪就是竊取補貼的作案現場,執法人員破門亮燈相當於現場破案,為國家挽回了損失。
即便官方沒有電費補貼,倡議商鋪自費徹夜點燈就算是額外繳納的“城市光亮形象稅”,關燈就是偷稅漏稅,“破門亮燈”就是補繳稅款。真橫起來,這也能自圓其說哈。
最後,我們要說的是,“隻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大同商家隻要人人多點一夜燈,古城將變成亮堂堂的天上人間及旅遊打卡聖地。
以上是幫大同文宣擠出的正能量,隻能幫到這了。
20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