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能愉悅和振作人們的心情和精神,這話不假,所以啊,一件新傑作的出現,往往會產生萬人空巷的效果。
其實,這個世界上的許多所謂的藝術大師和他們的藝術品,完全是被人為地抬高到了無以複加地步的。還記得那個不是幽默的幽默嗎?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正在展出馬蒂斯的一幅畫作,在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中,好評如潮,大有不淹死人誓不罷休的架勢。幾乎所有來看畫展的人都讚不絕口,一致稱讚這幅天才的傑作。有一天,馬蒂斯本人也不知道是那根神經搭錯了地方,忽然心血來潮(不是大姨媽來潮哈),也想來看看自己的作品是如何在大都會畫館中展出的。當他步入展出自己作品的大廳時,人們發現他的臉色有點不太好看。管事的經理馬上走上前來噓寒問暖,唯恐怠慢了這位世界藝術界的頂級才俊。隻見馬蒂斯有點慍怒地說:“你們怎麽居然將我的畫給掛倒了呢?!”
不知道在這個世界上,還有沒有比這更酷、更具有諷刺意味、更黑色的幽默?可見,人這種動物是多麽的市儈,多麽地懂得趨炎附勢和跟風裝B,似乎這是一種唯一的普遍共識和選擇,對不起,沒有之一。
下麵是有關藝術的隨筆:
很多事情就是這樣,當回過頭來仔細地審視我們自以為是傑作的東西時,我們會發現,這些在早期逼著我們認可的東西,怎麽現在看起來完全不是當初的樣子了呢?
有些藝術品,離得遠一點去觀賞它,與離得近一點欣賞它,會有完全不同的感覺和感受。這就是說,有些東西適合於遠觀,有些東西隻適合於近賞。有些人覺得近賞的效果要遠遠大於遠觀的結果,可這對有些人來講則恰恰相反。這個世界上,隻有無限量的不同,很少或者根本就見不到兩個一模一樣的東西或者見解。
善良的視覺欺騙,不知道產生了多少曠世之作?難道說,視覺的某種可疑的扭曲,或者什麽特別的精加工,能造成我們思想和精神世界的逆反?
古典的繪畫講究寫實寫意,現如今的繪畫講究如何破壞寫實、如何毀滅寫意。真的不知道古典的寫實寫意在哪年哪月哪日得罪了當今的畫家們,讓他們竟懷有好像積累了千年的階級仇民族恨似的。
據說,他就是這件了不起的藝術品的主人,但我們卻怎麽也不能從他的身上,發現任何與藝術有關的蛛絲馬跡呢?難道說,我們眼拙,都犯錯了?
把各種無機的東西,經過有機的思想加工,變成一件富有靈性的藝術品,這個過程的本身就很迷人,就是一件難得的藝術珍品,值得我們細細地品嚐和深入的研讀。
如果上天真地動了作畫的心思,它的傑作一定要比任何一件人為的藝術品精彩得多。
有些傑作出自於一個人之手,有些則是多個人協同配合的結果。瞧,這幾個人正輪流著往畫布上塗脂抹粉,要不就是整瓶整瓶地往畫布上潑墨。就這樣,一幅我事先想不到的“傑作”繪製出來了。我看著麵前的這幅畫,簡直不敢相信,藝術居然還可以這樣玩,這麽創造出來,不僅如此,居然還能製造出顏值極高的藝術效果來。
2024-11-16: 摘自《雜感·隨筆總匯》 (77)
現代漢語脫胎於古白話,又夾雜了很多外來詞,發展歷史隻有百來年,精妙和積澱遠不能跟古漢語比。人也不能比。新文化那些所謂的白話文大師,精通古文那些才寫得出好文章,卻反臉不認,推崇白話,良心差一點兒,文字也就差很多。運動之後,荊棘生焉,沒辦法,自求多福。
野性兄好。
剛查了一下,發現各種詞典中耳視目食的成語解釋,幾乎全是言不及義的。
司馬光原文說:“衣冠,所以為容觀也,稱體斯美矣。世人舍其所稱,聞人所尚而慕之,豈非以耳視者乎?飲食之物,所以為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而刻鏤之,朱綠之,以為盤案之玩,豈非以日食者乎?”
試譯:衣帽,是為了體麵合身,現在不追求合身,而聽時尚講,不管它合不合身,按照時尚穿就美,不就是用耳朵看嗎?食物,本是為了合口,現在深加工,紅紅綠綠就好吃,不就是拿眼睛嘗嗎?
很高興看到你冒泡了。說實在的,沒有你的這段日子裏,總覺得缺少點什麽。有空常回來看看。問候友人!
克萊因讓女模特塗滿油彩滾畫布,也是驚世之作。供你參考——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65898/201906/6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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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因為你已經不是以前的你,時空也不是以前的時空。人的認知,發展,和成長是螺旋式上升的,很多東西回頭看時,因為你的見識,經曆,和認知更高更廣,回頭看時它確實不是曾經的樣子,有時候還會是完全相反。比如郝思嘉在她不同年齡和經曆時對白瑞德和衛希禮的前後看法,不是一致的甚至是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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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和畫作即帶有它的時代的氣息和引領current, 也得接受現實。古典的寫實寫意應該是碰到了現代的可以高清動態瞬間多角度易如反掌的capture“實” 和“意”的photo和video,競爭不過就慢慢退下了吧? 現代的藝術畫作再怎麽寫實寫意也比不過photo和 video,所以潑墨,用樹枝蘸墨直接往畫紙上拍的手法就應運而生了吧?隻要有藝術感就行。
思維的文裏有對藝術多多的思考,咱就說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