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以為,嶽飛有軍功,並且是大軍功。有人說,嶽飛從一個普通士兵成為威震一方的大將軍,能說不是因為軍功嗎?在《滿江紅》裏寫得明明白白,“三十功名塵與土”,即是軍功的體現。
真的是這樣嗎?有幾個人正真了解嶽飛呢?這裏簡單說說。嶽飛從軍之後,正真與金軍“大規模”交鋒,是在建炎三年十一月,地點在長江南岸的馬家渡。嶽飛與陳淬等十七員戰將,統領三萬之眾,竟然守不住長江天險,紛紛奪路而逃,再不敢與金軍接戰,這不能算功吧。而建炎四年棄守通泰二州,不能算功吧?
嶽飛的功績來自於紹興元年之後至紹興九年等一係列的平內亂中,既有叛軍,也有民軍,還有偽齊軍,並不包括金軍。這對朝廷來說,穩定國家秩序,也能算功績,於是嶽飛不斷得到提升,官做得越來越大,朝廷委他一個鎮守一方的節度使要職。
紹興十年,秦檜主導的“紹興和議”失敗,以完顏宗弼為主帥帶領一幫漢人將領,殺奔陝西、河南、安徽,意圖收複失地。嶽飛才有了一次立功的機會。嶽家軍在河南有著名的“三大戰役”,一戰穎昌,張憲敗之;二戰郾城,嶽飛敗之;三戰小商河,楊再興、王蘭等皆戰死。於是金軍再攻穎昌,王貴、姚政合力敗之。隨後嶽飛“自郾城還,軍皆潰,金人追之不及,穎昌、蔡(州)、鄭(州)諸州皆複為金有。”此為《宋史》記載。
曆史文獻記載,嶽飛在河南與敵多次交鋒,戰果是奪馬五百,殺敵四百。楊再興等全軍覆沒,且嶽飛不予救援。在金軍的反撲中,嶽家軍皆被動防禦,未見出擊,前沿穎昌部隊原地不動,直到“軍皆潰”。
至紹興十一年嶽飛被殺,其再無出戰,並無戰績。可見對金作戰,乏善可陳。至於演義小說,另當別論。真相是曆史的前提,如果要了解真實的曆史,就要看靠譜的東西,演義小說是不行的。學者沈誌華說:我們看到的曆史,原來人們腦子裏的那些東西,我不敢說百分之百是假的,但大部分是有誤解的。那麽就需要曆史學家一點一點地把事情弄清楚,這個曆史過程,到底發生了什麽。
在嶽飛死後二十年的紹興三十年十一月,高宗詔諸軍將士,但與金虜戰鬥,並守禦立功之人,於理為戰功。除殺金坪、和尚原、順昌府、大儀鎮、明州城下立功人外,餘不得為戰功。殺金坪、和尚原是吳玠之功,順昌府是劉錡之功,大儀鎮是韓世忠之功,明州城下是張俊之功,可見沒有嶽飛什麽事。
在高宗眼裏,著名的黃天蕩之役算不上,郾城、穎昌更算不上。乾道二年,嶽飛死後二十五年,宋孝宗在位,蔣子禮執政,以明州城下、和尚原、殺金坪、大儀鎮、順昌、皂角林、胥浦橋、唐島、采石、蔡州、茨湖、確山、海州,為南宋中興十三處戰功,仍然沒有嶽飛什麽事,而現在跪在嶽廟的張俊,其戰功獨占其二。用現在的評定軍銜說,張俊、韓世忠為元帥,嶽飛大將而已。
由此可見,嶽飛並無戰功可論、可誇、可炫耀的。
早有人說,中國的曆史教科書上,真實性不超過百分之五。南非的曼德拉說:一個人如果不能忘記仇恨,就永遠不會自由。如果我出獄之後仍然糾結過去,那麽我的心就還始終沒有走出牢籠。秦檜、張俊跪嶽飛,是仇恨所致,並且引發對金人的仇恨,這就是宣揚嶽飛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