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內網友土狼先生寫了如上一篇網文,我明知題目起得偏頗,但不覺會心一笑。他寫道:
“在浙大大三的時候,我選修了“英美文學精讀”這門課。教授是英國人,在中國生活了40多年。他講莎士比亞,講狄更斯。 教授講的很棒,那些名著文字很精準,但我讀不出詩意。英文極少可以讓我享受到高山流水的意境。我那時開始,僅僅把英語作為賺錢吃飯的工具。”
我有同樣經曆,感受稍有不同,下麵攤開說:
我年輕時在中國的大學修理工科,不安然的心讓我選修了外語係的《英美詩歌》,及《中美關係史》等課。出社會之餘,我也選修了自考英語的《英美文學選讀》等課。
要說英文不美,不能夠。我讀英美古典詩時覺得很美,華爾華茲,愛倫坡,濟慈,有韻律也有意境,朗朗上口,但都是經過老師解讀過後才理解的。。。我的意外收獲是見識了外語係的學姐美女們(因在同一課堂上課,她們一般已四年級,與我理工科同學們畫風絕不相同。我曾寫了一篇小文,憶其高跟鞋聲音和濃妝及大膽清涼的穿戴)。但我修《英美文學選讀》。真得是隔簾看霧,隻能讀懂書字麵意思,估計就三四成,老師不點撥,心跟不透氣兒一樣,根本猜不出作者的弦外之音,學習效果也較差。。。
即使多年後在美國大學修點兒《美國文學》,每每(大家都讀過一本書後)。課堂發言談讀後感,本地年輕學生們發現的引申義,意會到的情境,我都意會不到(仿佛很驚奇似的,我睜大眼睛盯著別人做陳述的嘴巴,拉長耳朵傾聽別人的揭秘發言)我隻領會到他們理解力的五六成)。。。不是英文蒼白,不優美,是我的英文能力,背景知識不足以領會其全部內容,更別說體會它的文字之美,也顧不上。。。勉強跟上進度就不錯了(是靠意誌力的。每堂英語課,課前的閱讀量是三十頁,有時還更多,文學類文章用詞還文雅/生僻些,每頁都得查字典)。。。
同樣道理,我現在都放棄讀《紐約時報》,因為過去讀那一張日報,我要用四到六個小時(還不是全看,是撿感興趣的文章看)。它的文章動則兩千字以上(像《南方周末》那樣深度點報道的還多),很多篇文章用詞古雅,除了《紐時》文章用,別處還真見不到。。。我明了了一點,《紐時》團結著一群美國本地高知,以激揚英文文字,保留古英文字之濫觴為己任(跟國內早期的《讀書》雜誌挺像),我這樣的學英語者,就是再學半輩子,也查不完他們玩的文字遊戲。。。讓自己歇歇吧。。。讀點兒《daily》《Washington Post》就行了,平實文字才是學習之道。。。
再說世界之小。網友所提及的浙大英文外教,不知是不是同一個英語外教,我姐也是那時候在浙大(前身是杭大那部分)讀經濟,她假期回家總在聽外教教學的錄音帶,據她講外教很讚賞鼓勵她和她的英語發音,激勵她成了我家留美先遣隊。。。另外,那年月有部電影叫《女大學生宿舍》據說就是在浙大拍的,電影裏女大學生們(估計是外語係的),探討哈姆雷特的個性,討論唐吉科德的行為隱喻。。。實在是改革開放之初,國門稍開,思想文化蔚然蒸騰的時代,我一朋友回憶說“八十年代是蓬勃奮發的年代”,有點兒言過,但確實有點兒那意思。。。
大言不慚地說,我也業餘修過中文課,像《古代文學史》啥的。我沒上文科,但骨子裏還有點兒文青。過去葉公好龍,剛上大學時圖書館借讀《三國誌》(因喜中學課本裏的相關節選),工作後頭一個月領工資就先買了一套《莎士比亞全集》,一套《魯迅全集》。因為喜歡中文之美,因為喜愛英文戲劇之美,因為愛好敬佩大師的語言。。。我和網友們在文學城裏舞文弄墨,並非一定弄得好,隻是推敲錘煉文字之際,冥冥中遙想六朝駢體,先秦散文,想韓愈,想三蘇,想桐城派散文,想三千年中華文化中那些先賢,他們留下那麽多燦如星辰的語言瑰寶,怎麽我也運用不熟呢?用不熟也要寫,遙想也要想,這是慰藉靈魂的過程,,,
俱往矣,不論中文英文,不做職業時若要潛心修為,都需花精力時間,有時時間花不起,有時是枯燈熬不住。。。所以網友說他早就看清學英文是為了“作為賺錢吃飯的工具”,真夠理性!我就沒早總結出這一點,總有點物虛,實際應用英語的能力至今不高,想想自己都斷斷續續學習英語幾十年了,還是欲說還休。。。哎。。。還是講英文一著急口語就表達不清,一下筆就幼稚文筆。。。怎麽說也是第二語言。。。英文美不美呢?美!自己運用不熟練,還是白話一嘴,也沒文采沒文化(不能引經據典),沒法太深領會本地人語言之美。。。隻能遺憾了!
““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西樓,望盡天涯路”,第一境界;“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第二境界;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此第三境界也。“摘引此段,與網友中學英文者推敲中文者共勉。
不過可以舉個歪理: 計算機語言是中文致命的短板(可以總結為計算機語言不是象形文字文化能表達的),同理,現代科學理工理論,數學物理化學高科技, 都不是中文的能表達的技術.
但是,中文程序員, 西方程序員, 在編程方麵的理解和表達絕無差異.
自己生活的簡單,便不會妨礙他人的生活。
牧於儉,使伊心無冕。
牧於儉,方使伊人心無冕。
剛改革開放上大學,聽老師說中文多麽偉大,英文隻是實用而已! 中文多麽精煉,意境深遠等等。
等上研究生,英譯中的課本上下兩大本, 到圖書館的外文閱覽室發現英文原版是不怎麽厚的一本! 就開始懷疑一些吹捧中文,偏低英文的說法。
等在美國上學生活近30年後,慢慢覺得當年我們在國內的英文老師們太可憐了, 從沒去過英文國家,他們小時候學俄語,改革開放突擊了一些英文再教我們學英語,偶然還給我們教“英文詩歌”....... 有些片斷,現在回憶起來仍然想找個地縫鑽進去的感覺! 比如,大家都知道貝多芬,英文老師大概想是“地道英語“吧, 他把Beethoven(German) 念成”比蘇文“。有同學問老師為什麽中國人叫他貝多芬,老師支支吾吾半天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
英語和漢語都是偉大的語言! 等到了一定境界,都很美!
我自己的感覺,我們對英文的陌生感跟詞匯量和閱讀能力都無關,隻有一個原因 -- 讀的不夠多。我有二十來年的時間和您對英文的感覺一樣 -- 味同嚼蠟,勉強為生而已。後來實在混不下去了,必須把英文閱讀當成跟工作一樣重要的事情來作,才慢慢在英文世界感到舒服。這其實是一件無可奈何的事 -- 我們必須讓自己在英文世界裏有一個 Identity,包括我們的遣詞造句的風格,說話的方式,閱讀的品味,對事情的看法。沒有這些東西,我們就永遠隻是一台工作機器。
另外我們普遍古英文讀的少,將現代英文和詩經對比的話,前者在含蓄凝練方麵自然就落了下乘。如果多讀一些十八十九世紀留下的經典,就會發現現代英文其實也水的很 :)
Live simply, so that others may simply live.
要求(比照原文):
用平實現代中文,不要文言文,也不要半文半白;
用基本詞匯(原文的詞匯量我估摸是小學一年級水平),盡量不用典;
語句通順,有說服力,有格言感,有勸諭感。
最後注意,原文隻有兩個實詞(live和simply)顛倒使用。這一點我估計很難翻譯,所以隻是請留意一下。
我的英文不好,但一直在看。我也覺得中文更美。一個原因是中國作為單一文化有幾千年的曆史,文字是和文化曆史聯係在一起的。英文曆史要短一些,而且很多引用曆史典故和聖經的很難知道。
但是文字是工具,重要的是其中的思想和內容。文以載道。
即使是同一個意思,英文也有很多表達方式,最近正在讀war and peace, 有五六種翻譯文本,我買了兩本書對照著看,同時下了三個不同的有聲書,覺得都很好,但是評價就不一樣。我還是停留在外行看熱鬧的階段。
就像吃色拉,雖然不是很美味,但是有營養,對身體好就行。
陳衝與劉曉慶誰更漂亮? 用年輕時的陳衝與老年的劉曉慶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