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我的加拿大農民生活 16
(2006-02-27 12:58:57)
下一個
淩玲和她老公是在讀書時認識的,畢業後沒多久他們就結婚了。淩玲說從他們倆從認識開始就沒有分開過,直到她移民到了加拿大。10幾年的感情,用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就了結了。淩玲和她老公辦完離婚手續那天,我沒有問她的感受。但我卻有點惆悵,想想有些看起來很牢固的東西,實際上是那麽的脆弱。那時候我真的理解了別人以前常說的話,婚姻是要用心去經營的。當然我也沒有怎麽多想,因為替淩玲的前夫感到傷心實在是很十三點的行為。晚上我們一起出去吃飯時,我喝了很多酒,慶祝自己終於從姘頭升任到了未婚夫的職位。淩玲也很高興擺脫了淫婦的名頭。她化高興為食量,將滿滿一桌的食物消滅殆盡。淩玲的兩大特征就是:高興的時候暴食,不高興的時候購物。
一頓飯下來,我們兩個人飽得連站都快站不住了,相互攙扶著走出了飯店。然後一起拉著手逛馬路來幫助消化。走著走著,淩玲把我拉進了一家商場。 一反常態的是,這次她沒有去她心愛的服裝和化妝品櫃台,而是直接去了賣珠寶首飾的地方。她似笑非笑地掃了我一眼,然後低頭對著那些結婚對戒看了起來。我在那傻站了半秒鍾後,也連忙湊過了頭去,和她一起研究起了戒指。我又碰到了旗袍店時遇到過的情況。那次是因為海琳娜的胸圍太大,買不到合適的旗袍,這次是我的手指太粗,找不到合適的戒指。淩玲看中了幾對戒指,都因為沒有符合我的尺寸隻能作罷。她氣得直叫:麥子,以後再也不許你去鍛煉身體了,你看你手指那麽粗,像個怪人一樣。我羞愧難當,差點想當場買把刀把我的手指削薄點。最後總算找到了合適的戒指,營業員小姐也興奮地叫起來了,然後開始滔滔不絕地介紹這對戒指的一萬種優點。
淩玲站在旁邊不說話,她笑眯眯地瞪著大眼睛看著我,本來雪白的臉蛋變得紅撲撲的。
我打斷了服務員小姐的長篇演講,對她說:“我們就要這對了。”
付完錢,拿過服務員小姐替過來的戒指後,我對淩玲說:”寶貝,戒指先放在我這裏吧。我會在婚禮上親手給你戴上的。“
淩玲點了點頭,大眼睛水靈靈的。她說:”什麽時候?“
我連忙說到:”很快,這次回多倫多前。“
淩玲啊了一聲,似乎有點站不住了。
我摟過了淩玲,輕輕地吻了她一下,說道:“寶貝,我們都已經等了這麽長時間了,為什麽還要等待?再說了,我還想你早點給我生個孩子呢,然後咱們一家人在春天的時候去日本看櫻花。你不會真想當大齡產婦吧?”
淩玲靠在我懷裏的身體在微微地顫動著。過了一會兒,她抬起頭,說道:“麥子,你做決定吧。”
就這樣,在淩玲離婚的那天晚上,她和我訂婚了。
我不是衝動下做的決定。其實我早就有這個打算了。從刑事學角度來說,我屬於蓄謀作案。
幾年的移民生活,使我見到了太多的痛苦掙紮,分分離離,甚至是生生死死。我覺得人生真的很短,也很脆弱。我不欣賞人生苦短及時行樂,我也沒有能力去瀟灑地遊戲人生。就如我高中時就領悟到了,不是是個人都能當一個合格的流氓的。但是,我會緊緊地抓住我得到的每一份幸福和快樂,決不讓他們溜走。
回家後,我上了我為淩玲建立的網上相冊,把她的照片都給老媽看了。老媽表現出了百分之一千的滿意度。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了。
淩玲不是個大美人,但是她的長相非常討巧。她白淨秀氣的容貌讓人感到非常得親切,很能博得別人的好感。特別是她眯著大眼睛笑的時候,還能有兩個酒窩,非常得甜美,讓人產生親近的感覺。我一直覺得如果在冷戰時期,淩玲絕對是個女間諜的好材料,因為她的外貌很能迷惑敵人。我當初在飛機上就是這麽被她吸引住的,坐下沒多久就主動和她攀談起來,這對我這麽臉皮薄的男人來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結果越談越起勁,差點把我什麽時候開始夢遺都告訴她了。幸虧後來刹車及時。
相比之下,我如果做個間諜的話,基本在進入敵占區一分鍾之後就被逮捕了,然後五分鍾之內被就地槍決。我的長相讓我吃虧不少。我這臉天生就長得比較嚴肅,配上我那全身的肌肉塊,還有美國陸戰隊的鍋蓋發型,總讓人感到我這個人不容易接近,挺凶的。淩玲甚至說我像個打手。聽到這種評語,六月之天我看到了鵝毛大雪飄下,其實我這人善良得像隻小鬆鼠一樣。我剃那個小平頭也不是為了趕時髦,因為我的頭發很硬,而且濃密,如果頭發留長的話,非常像戴了個劣質的頭套。我也不是不會笑,但喜歡哈哈大笑,讓人覺得我挺弱智的。後來淩玲培訓過我怎麽微笑,就是嘴角往兩邊上拉。這方法聽上去容易,做起來難度很大。如果嘴角向上拉的幅度過大,那就成了個二皮臉。如果拉的幅度不夠,又成了哭喪臉。所以訓練一段時間後,我也放棄了。因為我的這付凶惡長像,我在國內時被人剝奪了籍貫。我跟人家說我是我們城市土生土長的人時,人家總是不相信,非得說我們城市的人長不出這個樣子來。 也不知道他們怎麽得出這種忸論來的。我又不是隻北極白熊,還非得在特定的地方才能生長的。等出了國後,我又被剝奪了國籍,因為人家老認為我是韓國人。我又是被他們弄得哭笑不得。看看四周的韓國人,身材沒比中國人好啊。反而很多中國人比他們高大多了。不過也許韓國人的剽悍在北美實在太出名了吧。
在加拿大和美國,很多的華人和韓國人都經營便利店。多倫多這幾年隨著中國移民的增多,很多便利店店主都改頭換麵成為華人老板了。開便利店發不了大財,但也衣食無憂。當然開這樣的店沒日沒夜的非常辛苦。不過對於中國人的吃苦能力來說,這不是個大問題。很多華人的便利店都被搶過,但是很少有人敢搶韓國人開的店,因為韓國人的驍勇實在太有名了。聽說以前有人想搶過,剛喊完打劫就被韓國店主二話不說拿起槍斃了,幾次以後,也沒人敢搶韓國人的店了。
多倫多有很多的韓國移民,甚至還有幾條專門的韓國街。韓國料理燒烤大家都已經是如雷貫耳了,所以這裏有很多這樣的飯店。不過我不是很喜歡吃韓國燒烤,因為那甜甜的烤肉實在不對我的胃口。除了燒烤外,韓國食品裏著名的就是“土豆豬骨頭湯”了。這種湯價格挺便宜的,幾個加刀一大碗,是下飯的好東西.很多中國人愛吃。結果和德國豬蹄一樣,在網上一宣傳以後成群結隊的中國人都去喝豬骨頭湯了。現在有些這樣的韓國飯店招牌上索性寫中文名字,然後在下麵用小一號的字標著韓文店名。當然也有些人不喜歡這種豬骨頭湯,說看上去吃上去都像豬食。我也管它叫豬食。這到不是針對它的味道來說的。隻是如果每天來一碗這樣的土豆豬骨頭濃湯,再加上一大碗白米飯,其他人我不知道,半年後我肯定就擁有了豬一般美妙的身材了。
老媽看完淩玲的照片後異常興奮,臉都漲紅了,又問道:“小念,你什麽時候帶淩玲到我們家來啊?”我笑著對老媽說:”快了,這個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