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感謝各位網友的點評!下麵是我的統一答複:
網友:所有改革,都必須先做實驗,這也是鄧公的經濟改革成功之要訣,不做實驗而魯莽行事,失敗是必然的。就象王安石變法一樣,比如其中的《青苗法》,初衷是好的,當農民遇到了荒年而無種子可播種時,國家便出手幫助以低息借貸以幫助農民渡過危機。但政策到了下麵地方後,地方官為求政績討好王相公又能搜刮民膏,利息越加越多,而且不管豐年災年一律到期必須借,不借者獲罪,而且要當地富戶、地主們作保,農民還不起就擔保人負責還,明明一個想象中的好事變壞事。
答:我同意任何改革都必須先做實驗。但在中央集權的體製下,在地方成功的實驗,全國推廣時也會導致災難,就像你舉的青苗法的例子就非常典型。要想徹底防止地方官為求政績而討好上級,就要廢棄過度集權的體製,通過“兩權共享”,改成半周半秦的體製,則一切問題會迎刃而解。
網友:沒有言論自由,談什麽選舉!
答:確實,言論自由是基礎的一步。但更基礎的一步是:先給中高級幹部們以言論自由,再給基層幹部們以言論自由,最後,我們老百姓才能真正得到言論自由。而要使中高級幹部們敢說真話,我們就首先要放棄中央集權的體製,改行“兩權共享”體製,這是確保最後能實現言論自由的關鍵一步。
網友:第一點,當決策者搞砸了可以不負責,隻能贏得我冷笑一聲。
責權要一體,這是常識。如當權決策,錯了就拍拍屁股走人,不受懲罰,這就不可能是好體製。
答:在行政係統中,當權者決策失誤,導致重大損失,我們能做的隻能是讓他走人(換個領導上台),而不能追加懲罰,例如把他關進監獄。這就像在市場經濟中,一個企業家集資創業,當他不幸失敗後,他所承擔的最大懲罰隻能是把其所成立的公司的全部剩餘財產全部交出用以還債,而不能剝奪他的全部個人財產。也就是說,這個企業家隻承擔“有限責任”(這就是“有限責任公司”之所以發明出來的原因),否則的話,就沒人敢集資創業了。同理,若執政者決策失誤就要進監獄,那就會沒人再敢決策了。當然,如果決策者自己貪汙受賄,則一定要把他關進監獄,這是毫無疑問的。
網友:很好,能不能解放思想,我們來一個無省長的政府如何?
為什麽要長官呢?不需要。所有決定均在政府官網上討論。但有委員,類似版主來控製討論和議題。最終討論均有時間限製,到時間就投票表決是否應該繼續討論還是終極投票出決策。一旦全民網上公投決定了,警察等強力機構就可以依法執行。若一個政策無法在網上得到公眾的同意,那麽就說明這個政策是錯的,不應該執行。即使公眾沒有專業知識而導致錯誤的投票,也是因為專業人士沒有清楚的,科學的,有條理的向公眾解釋清楚。
答:設想得合理,但可操作性很小。一個省有幾千萬人口,能上網討論者假設有幾百萬,真正發言辯論者假設有幾十萬,或幾萬;你可以想象一下,幾萬個帖子,光看標題都能把人累死……而且那些專業人士本身就分歧很大,普通百姓就更是一頭霧水了……恐怕正式討論還未開始,光是議題,光是誰當“版主”,光是辯論時間多長合適,光是如何防止水軍,等等,就會爭吵不休……
網友:戎先生,你好,請問,如何解決如下的省長的選舉?
假設現在有四個外省地市級的幹部參加競聘,他們分別是甲乙(省外某兩個廳長)丙丁(省外某兩個市長),同時再加上A省原省長競聘連任,也就是說有本地經驗的省長在自己的省與四個外省的下級同時競選,在中國這樣官本位的地方還能有什麽意外的結果出現嗎? 90%的結果是A省原省長連任,並且是一直連任到他自己不想競選為止。
答:首先,如果原省長領導的好,上下左右(中央、各基層、友鄰各省)均滿意,那他是會“連任,並且是一直連任到他自己不想競選為止”;不過這正是我們想要的,我們需要的就是這樣一位好的領導呀。但若該省長領導得不好,則他就會下台(在兩權共享的體製下,過去的“官本位”已不複存在),即使他拚命討好中央(像現在的中央集權體製中常見的那樣),中央也幫不了他,因為中央隻有三分之一的選票。
網友: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進行漸進的政治製度改革,徹底改變不透明的黨選,避免黨爭和內鬥,以及利益集團的金錢選舉。
選民並非理智,選民的選擇可能是糟糕的選擇,選舉製度應有過濾功能來選擇最優的數個候選人給選民做選擇。
好的選舉製度應是對人才的優勝劣汰, 應走出人治,應給予大眾以真正的投票權,應能避免黨爭和內鬥,應能避免個人的獨裁,應該能避免或替換不合格的決策者,並且可以在國際上起到良好的示範作用,被並作為其軟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基層幹部入職開始,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對其進行跟蹤打分篩選,為區縣一級幹部提供合格的人選。
市一級試點, 利用人工智能, 大數據對各區長對其政積進行打分篩選出前三位候選人, 然後進行數次電視辯論, 再由選民投票決定市長的人選。
在市一級選舉成型後, 省長選舉也可以按大數據進行打分選出前三位侯選人, 然後進行數次電視辯論, 最終由選民投票決定省長人選。
在省一級選舉定型後, 最終應過渡到國家級領導人的選舉, 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從省長一級篩選出最優的3名候選人, 並通過數次電視辨論, 由全國選民選舉出最高行政領導人。
依次類推, 選舉最高法院院長, 應從省級法院由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選出人選,交由選民投票選出。
人民代表大會不應是應聲蟲,應該是有擔當的公民代表組成,人民代表的選舉依然需要由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進行篩選,合格的代表人選需要進行模擬政策考試篩選,各個選區最終選出2到3人進行數次電視辯論,並交選民投票選舉產生。
這種依賴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的選舉,可以最大程度避免黨爭和利益集團的金錢選舉,同時也避免了沒有從政經驗者當選。
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的標準委員會可以從各個行業的專家選出,甚至可以在非國家安全領域允許國際的專家參與,比如在判斷政績的環境打分中可以考慮請歐洲的專家參與製定標準,以顯示該製度的透明和公開。此外,該係統應該公開透明。
在這個由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決定的選舉製度中,政黨的作用會被逐漸削弱,在開始實踐階段中,可以規定行政長官的參選人從共產黨員逐步過度到非共產黨員。
在這個由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決定的選舉製度中,參選人應關注的是自己的政績,而非政黨和個別團體的利益,以民選代替不透明的黨選,以專家組引導這個由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決定的選舉製度,避免利益集團用金錢把持,並不斷摸索實踐完善之,終形成良好的示範作用。
答:你的方案從思辨的角度看,可以說很完美、或較完美,但現實是很無奈的。即使是在科技發達、選舉製度已經很成熟的歐美,要實現這個方案恐怕也要等漫長的若幹年吧;而在我們中國,可以馬上開始試驗的,我認為,還是“兩權分解,三方共享”的方案比較現實、比較穩妥、也比較容易為執政者所接受。
再次感謝各位網友,歡迎進一步點評、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