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小捷的博客

主要闡釋我對中國政治改革的有關思考,以及我對整個人類文明的有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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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的政治改革設想》一文答網友來函

(2020-05-27 17:22:45) 下一個


前兩天收到某網友(weisbase@gmail.com)發來的電子郵件,談了他對《我的政治改革設想》一文的質疑。我非常感謝該網友的來信,並征得他的同意,公開答複如下:

 

網友:拜讀你的《我的政治改革設想》(見本網站我的博客),提出以下拙見:

如何避免決策失誤和一刀切

你舉了省長的例子。省長的任免,1/3來自上,1/3來自下(市長),1/3來自其他省長。這裏我不提除了人事權外,還有財權等複雜的問題。我也不提,中央行使所有權力,包括外交、國防等橫向權力分配上的問題。就隻談你說的省長的任免。我覺得有以下問題:

1. 一個省最多就一二十個市,省長很容易和市長串通買官——要解決這個問題,則省長民選是最簡單的辦法——但這又回到了全民普選、你拒絕的方式。

 

答:在現行體製下,市長基本由省長任命,省長確實很容易和市長串通買官。但在我的“兩權共享”方案中,市長並非由省長任命。省長對各個市長僅有1/3的任免權。我確實不讚成省長民選,因為那樣省長會拚命討好選民。在行政型國家中,這樣做至少會導致強烈的本位主義。


網友:2. 省和省之間會有合作關係,但不可避免的,競爭往往多於合作。即使在聯邦製的國家,州行使某些聯邦無權行使的憲法權力,州和州尚且競爭。在中央製國家,省和省之間還要找央媽討食,你死我活更自不待言——要解決這個問題,最簡單即實行聯邦製,地方行使排斥中央的憲法權力越大,則競爭相對較小。

 

答:在聯邦製中,各州的州長完全由本州選民決定,絲毫不依賴其他州,因此各州州長之間確實缺少合作的動力。但在歐美等市場型國家,這並不影響各州之間的經濟合作,因為他們是靠市場係統聯係在一起的。但在中國,政府主導著經濟,若實行聯邦製,則各地的經濟很可能割裂開來。在我的“三方共享”方案中,各省省長彼此之間有1/3選票因素存在,因此他們之間會產生或多或少的合作動力,至少不會造成割裂。競爭當然也有,比如,有兩個省長(甲和乙)都想競選下一屆的國家主席,但這種競爭是公開的,有明確的規則(不像現在這樣彼此爭著討好中央),由上下左右三方投票,無論誰勝誰負,就像在體育比賽中,彼此都服氣。

 
網友:3. 省和中央的投票關係,參照以上兩點,省長們和中央容易沆瀣一氣,中央更容易把資源調撥給自己人的省長,而親中央的省長則會排斥異己省長,最終國家將要分裂,即使我本人是讚成分裂。

 

答:在“兩權共享”方案中,中央無法直接任命省長,因此不會出現僅僅親中央的省長;各個省長之間也不會彼此排斥,因為他們彼此之間有選票關係存在,所以不會出現你所擔心的現象。


網友:4. 異地自薦、競聘的方式。但同省的官員,通過4年、8年可能熟悉了地方,然後又可能換一波人來,等這波人快熟悉了,可能又要走了——導致效率低
下——采取聯邦製能很好解決問題,即省長行使的憲法權力和市長是分開的,不是上下級關係。

 

答:1、在我的方案中,某個“異地自薦”、最終“競聘上崗”的省長,若他(她)幹的好(效率高,上下左右各方都滿意),他可以一直幹下去(連續競聘上崗),並無任期限製。隻有在他幹的不好(效率低,上下左右多數不滿意)的情況下,在換屆時,其他新的異地的競聘者才有可能擊敗他。2、若采取完全的聯邦製,行政型的國家容易導致分裂或地方本位主義。所以最好采取我設想的“半周半秦”製。另外說明一下,市場型國家可以實行聯邦製,因為他們的整個國家(社會)是靠統一的市場係統聯係起來的,作為輔助的行政係統(政府),分立不分立對整個國家影響不大。

網友:監察的問題

你把政府分成兩套人馬,行政人員A和監察人員B。假如A和B都全民普選,但B能以什麽為準繩說A做錯了事情?我想隻能是製定的法律吧。但法律如果是A製定的,A會製定對自己不利的法律?顯然不會。如果B製定法律,則B的法律必定搞得A無法行政,政府癱瘓。所以立法是一個不得不回避的問題。如果A和B有矛盾,有法律問題,誰來解決?——很明顯,司法也是個獨立的領域。

 

答:在我的方案中,沒有要求把政府分成兩套人馬。隻不過某個官員(比如某省長)是否違紀,應由當初任免他的有關三方共同投票來最終判定,而不是現在隻由他的上級來最終判定。換句話說,我的方案還是一套係統,隻不過在這個係統中,上下左右三方通過共享投票權而相互製約而已。在中國現行體製中,則確實表麵上有兩套人馬,一套行政,一套監察。但實際上,下級的監察係統和行政係統都要聽命於他們的共同上級。因此本質上還是一套係統(就像我們的黨、政,表麵上是兩套係統,實際上是一套係統)。至於立法問題和司法獨立問題,一句兩句說不清,簡單說就是,在行政型國家中,根本就不存在西方語境中的法律,而隻存在大大小小、各種各樣的命令。我們能做的就是,設計一套方案,讓所有這些有權發布各種命令的官員們通過“兩權分解,三方共享”的方案而彼此之間構成一種製約(權力製衡)。

網友:國人說的西方很籠統,我就講英美吧,這裏主要是繼承普通法係、說英語又有共同基督教信仰那“五眼”:

國家       立法權                縱向分配                憲法               橫向分配


美國        上下院              聯邦製                 明文憲法            三權分立

英國       上下院               中央製                 無明文憲法         兩權分立          

新西蘭      單一院             中央製                 無明文憲法         兩權分立           

澳洲         上下院              聯邦製                 明文憲法           兩權分立
           
加拿大    上下院               聯邦製                 明文憲法            兩權分立   

           

可以看出,橫向權力分配兩權足矣(立法權,司法權)。有沒有明文憲法沒關係,有constitutionism也可以。縱向分配,一半大的國家喜歡聯邦,小的則中央(但也是分權)。我同意你的觀點,製度不是冰箱,拔掉插頭、帶到中國、插個插座就能用。這五眼均源於英格蘭,為何英格蘭能產生這樣先進的製度而我們不行?有曆史的原因(羅馬統治-> 封建屬地統治- 諾曼底公爵登陸 – 大憲章 – - 。。。)、有宗教原因(聖公會獨立於羅馬教廷)甚至有地理原因(島國情節,像日本),不但我們不行,就在英格蘭的對麵,法國也不行!法國的人口及麵積要比英格蘭大多了,土地也比英格蘭肥沃,還繼承了拉丁語及天主教。。。我不認為,未來中國能在製度上有所突破,如果沒有個四五百年的時間。其實也沒有必要,隻要我們人均收入夠多就好(改革開放40年,我國GDP從15名前進至2名,人均收入卻從前100名退到100名之後!)

 

答:1、西方的憲政公認起源於英格蘭,原因隻有一個,當年英格蘭的市場係統已足夠發達、足夠強大。你所說的那些具體原因,則是在不同的方麵、不同的領域,從不同的角度促成了市場係統的發達和強大。2、在行政型國家,製度上的突破說難也極難,說容易也極容易。若最高決策者想通了,則在製度上有所突破很容易(如商鞅變法)。當然,若想讓最高決策者想通,我們知識界一定要拿出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若在市場型國家,則確實如果沒有個四五百年的時間,一個全新的製度是很難建立起來、或根本就無法建立起來的。

網友:有一點我覺得英格蘭 – 大英帝國 – 美國 做的很好,就是他們即他們的先人能紮紮實實地從曆史中學習——即擁有800多年普通法一脈傳承的優勢。比如我們現在打商業官司-》破產法 – 》破產的追討,判例可以引朔到16世紀伊麗莎白一世的FRAUDULENT ACT。為什麽?即使技術進步了,名堂不一樣了,人性還是一樣的!在治理這方麵,現在的我們並沒有比400多年前的祖先聰明。但反觀我國,自漢起(忽略秦那十五年)兩千多年中央集權,中間有過少許學習思考,但兩千年了,還是沒能從自己的曆史中學些東西,做出改變,卻總在同一個地方摔倒。比如現在你我還在談中央和地方的問題。連當代盛世浮華,竟出不了柳永、清照那樣“腐朽”的詞人,更別說有認真學史、推陳出新的匹夫了。全社會不重視教育、總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光靠拷貝日韓台的出口導向製經濟,提供廉價勞工,犧牲環境和子孫後代,國在山河破,是沒有出路的。這也難怪,視如今,天下興,權貴有份;天下亡,匹夫有責。上曰家國,下曰黨國。有誰願意做?COVID 19後,窮人愈窮,開始屯米麵;富人則開始搖號買滬房,以致這倆月銷售量暴增一倍有餘(內部數據,估計到年底還要再翻一倍)。這個國家未來的走向,已經不再是幾個人在沙盤上演練討論能夠實現的。就如當年光緒要立憲,慈禧不允;但當大清要立憲時,天下已經不再是大清的了。當權者以一己、一黨之私,而置十四億蒼生而不顧,曆史將重演矣。

 

答:我不那麽悲觀。隻要我們先努力用三方共享的方式把行政係統內部的關係理順了,其他方麵的改革,如教育、科技、文化等等會馬上風生水起。過去的中國進步慢,變化小,原因之一就是我們長期總處在“隻此一家,別無分店”的地理環境中(社會環境中),沒有競爭,也無從借鑒(我的三方共享方案,實際上借鑒了西方不少東西),因此總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割據分裂或朝代循環)。後來環境變了,眾多列強一下出現,而我們又太弱,隻有照搬、模仿的資格,沒有創新的底氣(這是不能苛求前人的)。現在不同了,中國已經到了應該創新、也必須創新、而且可以創新的曆史階段(我的“兩權分解,三方共享”就是一個創新的嚐試)。這時候如果我們還照搬、模仿別人,那責任可就完全在我們自己了。

 

再次感謝來函,歡迎繼續來函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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