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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ct案例分析-2

(2019-12-09 10:00:46) 下一個

10月30日給租戶出3-Day-Notice已經一個多月,現將過去一個月有關Eviction過程中涉及法律.步驟以及一些注意事項和大家分享。

由於租戶在我給出3-Day-Notice之前已經開始找房子,在11月4號全家搬出。 至此,我的Eviction案例告一段落。

期間,跑了數次法院,谘詢了3~4位律師,人也很焦慮。因為第一次經曆此事,且美國人文環境和法律法規都不熟悉,的確心煩了十多天。但付出總有收獲。大致如下:

1. 如果需要驅逐租客,請先閱讀老朽的帖子:

https://bbs.wenxuecity.com/tzlc/1133945.html

 

2. 驅逐租客要特別謹慎,如果可能,首選請專業律師。

 

3,自助驅逐的話,必須強調:謹慎、謹慎、再謹慎!你需要做的大概是:

    由於驅逐房客是民法範疇,需要遵循地方法規,各縣、市法規都略有不同,所以地主需要到出租屋所在地的法院找出相關的具體法律法條。每個法院基本都有自助中心,並且配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幫你解答所需的法律文件、正確的司法程序,以及如果需要,他們可以推薦相應的律師服務。例如,就我所在的加州橙縣,可以打開如下網址:

http://www.occourts.org/locations/cjc.html

  裏麵有標準的3-Day-Notice,60-Day-Notice範本,打印下來,填好空白處,即可使用。

 

4,給3-Day-Notice之後,我的租戶反應激烈。此時你要注意:

(1)千萬不要擅自進出出租屋或前後院子;美國有許多諸如trespassing之類的法條,注意租戶的隱私權。

(2)保存好任何和租戶間的合同、收據、信件、郵件、電話記錄,以便應對任何驅趕之後可能的法律訴訟。

(3)在規定的時間裏退還租戶押金 (這是在驅逐之後租戶最容易起訴地主的訴訟理由)。

 

經曆了一次驅逐租客之後,總結如下:

(1)選房客盡可能謹慎

(2)萬不得已,不要走驅趕程序,過程複雜、焦慮、操作不當的話會引起法律官司

(3)和房客相處的過程中,應當:害人之心不可有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關於我此次驅逐房客過程中的空調維修問題,我改天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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