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主,2017年入職,在本論壇受益非淺,尤其是老朽等各位前輩。在此多謝!
就以我正在經曆的、正在進行的Evict案例回饋本壇,盼各位地主更好地規避風險,當一個快樂開心的地主。
基本情況:
1,房子:坐落在加州橙縣,有泳池的獨立屋,可以算白玉房,房屋狀態良好,租戶入住後空調換新,租金$3000左右。
2,租客:2017年簽租約,信用分720左右,年薪11萬左右,家庭收入14-15萬,在上一個地主那住了10年,白領管理層。三個孩子,均上學
故事要點和進展:
1,租客進駐之後,平均3周左右一個修理,更換,兩個衛生間,微波爐,屋頂,包括院裏的一個工具房均有維修。理由:水管漏水、房子有味、房子有怪聲等等。
2,今年6月份,我口頭和租客商量請她搬離,條件:至搬離20天內退還押金。
3,今年8月份之前,租客所有要求我都滿足。
4,今年9月份,空調被用壞,我要求她賠償,租戶拒絕
5,今年10月份固定一年的lease到期,租戶不付房租,3-day notice貼門上+mail out
6,法院申請unlawful detainer
目前進行到申請unlawful detainer。
幾個注意事項:
1,白玉房租給白領,剛租時信用不錯,收入不錯,不能100%保證他們的信用快速惡化,該租戶目前信用已降至520分左右。
2,白領瑣碎的事情比較多,出租白玉房時務必考慮到這一點
3,電子郵件和手機短息在美國可以作為法庭證據,這一點我不知道,請地主們在和租戶打交道時一定注意規避法律風險
4,要了解地主的責任和義務,該做的一定做,不該做的一定不做。善良和不在乎小錢對美國人不適用。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