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歲月的衝刷,是否普希金的詩句已很模糊,隻剩下“這豈不是一朵紫羅蘭上垂著露?”
經過歲月的衝刷,朋友說“真美啊”的神態,卻曆曆在目。
惜不惜花,“梨花帶雨”總被人順手帶出風雅一番。實際上,除非自己種花,不然,帶露的花輕易見不到。
喜歡花。有人悲天憐地,說花還是留在枝頭好。我,卻喜歡弄到手,反正它們隻有那點生命。
喜歡花。花總是跟浪漫連在一起。而“最浪漫的事,莫過於和同一個人,做不同的事。而不是和不同的人,做相同的事。”
這麽理解浪漫的人,應是愛花的。
回大陸時去找朋友,瞧上他們單位園子的花。離開前,直接走到警衛室打商量:“ 爺爺,我偷幾朵花,你裝作沒看見,好嗎?”
老警衛臉憋得通紅:“行!行!”竟然還遞給我一把剪刀。
這麽明目張膽的采花賊,肯定是見少了。後來才想明白,那裏是歌舞團,沒人放不下那些花。
朋友沒退休時,是省歌舞團和交響樂團的團長。多年不曾見,回去就纏著他。有演出就混進後台,隻想找時間說說話。不想他忙得把我扔邊幕裏就消失了。再出現,帶了幾把花賠罪,反正演出時候,花多的是。我抱著花,愛不釋手地擺弄著,順口感歎:“好久沒男人送我花了!”
倒把朋友弄個大紅臉。
聽我說得可憐,昏暗的燈光下,又沒見我賊兮兮的壞笑,旁邊的帥歌手,就起勁地把他收到的花堆給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麽現在沒多少花可收,原來那天晚上,把這輩子的花都收了!
從來主張,女人的花,應是男人送的。這一輩子,隻為自己買過一次花。
那是很久以前。久遠得幾乎記不起。花還剩一大把。。。是兩把紮在一起。。。花農想回家。我路過。盯住花使勁瞧。看出我的喜愛,他給了一個我不能拒絕的價錢。。。根本就是送我!我暴走了。
卻記得,那是個初春灰暗霧蒙蒙的下午,還有兩天就是情人節。我抱著花,覺得整條街充滿陽光。
回家插了兩大瓶。花很新鮮,幾乎是直接從地裏到我手裏.第二天,更是怒放得幾乎認不出來。明媚的春光,在我的床頭櫃和茶幾上熱烈地直泄下來,充滿整個房間。
不再是能負擔天真的年齡。知道世上每樣東西,其實已標好了價格。但那天卻突然明白,心曠神怡也能這麽容易,而且一點也不貴。
愛花,但還是控製著不為自己買。
愛花,簡丹兒後園那張紫色小菊花的照片,也讓我看癡。不由得告訴她:" 你的小野菊,使我憶起大提琴的溫柔。在那深深的所在,是梨花所處的春天吧!”
有人雞湯說:“花兒多好啊,不為明天煩惱!”
當然!花兒沒有明天。
自作多情地認為,花有我的陪伴,凋謝也不寂寞。
恐被花知心事?隻問幾人能花間歸去。
惟願在生命的盡頭,有人陪我如我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