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瞰大地,振翅九霄

穿雲掠嶺身如電,奮馳鋼爪斷狼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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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給不給辦事,中美異同

(2019-09-01 20:14:36) 下一個

下麵有人說,北京的官不想讓你把事辦成。其實這要看他給誰辦事,如果你手裏有個更大的官的條子,結果就不同了。關鍵就在於他這個官當得當不上,能否繼續當,和普通老百姓沒啥關係。

我在美國辦過一件事。由於情況比較特殊,county的辦事員說要警察局去先查一下,出個證明,然後他們才能給我辦。警察局的辦事員說必須county核實一下某資料,才能去查。但要核實的資料必須county把事情辦完才能available。然後我向雙方反複介紹了自己的困局,辦事員們露出同情狀,把兩手一攤,表示無能為力。

我覺得仿佛穿梭到二十年前在祖國當屁民的時代,自己就是那個被踢來踢去的皮球。

於是我就直接分別地打電話給sheriff 和 county clerk,說了自己的困局,他們答應彼此商量一下。

下午,我就接到了sheriff的電話,說他和county clerk商量好了,這個情況可以特殊處理。他先查,然後我去county辦事。

Sheriff查完後,還不忘提醒我下個月選舉別忘記投他一票。

所以,在美國,一般的辦事人員基本是一些懶散,沒啥腦子混飯吃的飯桶。但他們也沒啥權力。

而有權力的官員,比如Sheriff 和 county clerk,這些都是民選的,他們需要自己的服務讓選民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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