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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溫《複活》
文革期間無所事事,大概是14 -15歲時,潦草地翻過樓上鄰居家裏的《複活》小說。說實在的,根本就沒有讀懂。如今,早已過了中年的我,閑來無事,看了一遍根據這部經典的小說改編的電影,總算明白了這部作品的偉大。
《複活》是托爾斯泰最後一部長篇小說,也是他的三大代表作之一(其它的是《戰爭與和平》和《安娜·卡列琳娜》)。這是作家一生探索和思想的總結,一部再現一九○五年革命前夜俄國社會麵貌的史詩。
該書取材於一件真實事件,或說是作者的半自傳小說。主要描寫男主人公聶赫留朵夫引誘姑媽家女仆瑪絲洛娃,使她懷孕並被趕出家門。後來,她淪為妓女,因被指控謀財害命而受審判。男主人公以陪審員的身份出庭,見到從前被他引誘的女人,深受良心譴責。他為她奔走申冤,並請求同她結婚,以贖回自己的罪過。上訴失敗後,他陪她流放西伯利亞。他的行為感動了她,使她重新愛他。但為了不損害他的名譽和地位,她最終沒有和他結婚而同一個革命者結為伉儷。
《複活》就是一位渣男(貴族公爵)的自我救贖,它圍繞貴族聶赫留朵夫的贖罪之旅展開。聶赫留朵夫真實地愛過卡秋莎,也確實背叛過卡秋莎,最後他想同卡秋莎結婚,並不是真的重新愛上了卡秋莎,更多的是想通過此舉動,彌補自己的過失,如卡秋莎所說,他不過是在利用卡秋莎拯救自己的靈魂,所以,故事最後他是否同卡秋莎結婚也無所謂了,當他決定拋棄一切,開始行動的時候,他的靈魂就已經得到了拯救(複活)。
小說反映了作者對社會公義、政治製度和宗教信仰的深刻思考,也深刻地融入了列夫·托爾斯泰的世界觀、信仰立場和社會評論。它試圖告訴我們:當生活殺死理想,應該如何像托翁一樣《複活》。
托爾斯泰這篇具有人道主義思想作家的作品,不太適合年紀太小的人看。盡管好評如潮,當時年少的我,卻怎麽都看不下去。有了人生閱曆後再讀,感覺才會不一樣。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
第21節:彼得進前來問耶穌:“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第22節: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很多年以後讀到了德語的原文:
21 Da trat Petrus zu ihm und sprach: Herr, wie oft soll ich meinen Bruder vergeben, der gegen mich sündigt?
22 Jesus antwortet ihm: Ich sage dir, nicht bis siebenmal, sondern bis siebenmalsiebenmal!
時至今日都沒有完全理解這些話的真正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