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違反反壟斷法了嗎?
四大科技巨頭 - 亞馬遜(Amazon)、臉書(Facebook)、蘋果(Apple)以及穀歌(Google)的首席執行官(CEO)在7月29日出席了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的科技史上最大規模的視頻電話聽證會。目前四家公司市值合計約5萬億美元。
反壟斷小組委員會認為,亞馬遜在電商領域擔任“球員和裁判”雙重角色。作為零售商和第三方賣家托管平台的角色,在消費者找商品或看到廣告時,會首先看到亞馬遜自己的商品和廣告。
眾所周知,亞馬遜 CEO傑夫·貝索斯(Jeff Bezos)是當今世界首富。他在聽證會上就創造就業、在美國的投資和競爭方麵作出了辯護。
民主黨議員,反壟斷小組委員會主席西西利尼主持了這場聽證會並說:“亞馬遜的雙重角色……從根本上來說是反競爭的,國會必須采取行動。”
另一科技巨頭特斯拉CEO馬斯克(Elon Musk)在推特(Twitter)發文,“是時候分拆亞馬遜了,壟斷是錯誤的!”
美國總統特朗普長期以來一直批評亞馬遜,並在推特上威脅說要親自采取行動。他說:“如果國會不公平處置大型技術公司 - 他們幾年前就該這麽做,那麽我就發布行政命令,自己做。”
然而,一些共和黨議員表示,他們不準備將這些公司拆分或大刀闊斧地修改美國競爭法律。
反壟斷法(antitrust)常被稱為“經濟憲法”,在市場經濟國家對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起著基礎性作用。反壟斷法在美國擁有悠久的曆史,並已成功地應用於許多領域的公司。正是因為它,才讓亞馬遜這類小企業能夠在相對自由和公平的環境中成長。美國國內似有必要限製大公司的規模,但是在國際競爭中,是否也有必要“一刀切”呢?
當今的世界上,一些非市場經濟的大國無不在利用國家的力量不遺餘力地扶持大型企業,已經到了讓不少美國的私營企業難以競爭的地步。他們不同的做法是行政壟斷、國企壟斷。而美國的反壟斷的對象卻是在競爭環境下成長起來的私營企業。在反壟斷法實施的過程中,製度背景和經濟現實的差異是不能不考慮的因素。
國會舉辦這次聽證會的目的就是要調查科技巨頭是否參與了旨在踐踏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和維持其對市場壟斷的反競爭商業行為。這次聽證會深刻地暴露出美國最成功的一些公司麵臨著的根深蒂固的不滿情緒,這些質疑的聲音本無可非議。但在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打壓自己碩果僅存的幾大科技企業,準備拆分它們的做法顯然是天真的,無異於自斷手腳。馬斯克8月1日接受網站采訪時直言:“中國令我震撼,那裏有很多聰明、勤奮的人。。。再看美國,我們越來越自大,越來越自滿。”其實, 不少人旁觀者清:豈止自大和自滿,有時簡直是愚蠢,相對中國人的聰明而言。
貝索斯在聽證會上為大公司的辯護,他認為隻有大型組織才能應對業務帶來的一些複雜問題。“不管你是一個多麽優秀的企業家,你都不會在自己的車庫裏造出一架波音787。” 我們一定還記得臉書的CEO馬克·紮克伯格的一句名言:“做大事不一定就是壞事。” 反壟斷小組委員會的一名成員也說:“大並非天生就不好。”
從會上可以看出,民主黨關心不正當競爭和壟斷問題,共和黨關心的則是濫用信息和信息的客觀性。聽證會可能會持續好幾次、好幾個月,讓我們拭目以待。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
PS。
去年暑假,小兒子在亞馬遜總部實習。為此,我對其CEO貝索斯有了一些關注,有興趣的可以瀏覽我之前的博客:《世界首富貝索斯的豪宅》,《這禿子是誰?》,《世界首富貝索斯的現任女友》,《世界首富貝索斯的父親》,《世界首富貝索斯的繼父》,《世界首富貝索斯的母親》,《世界首富貝索斯和前妻麥肯西》,《世界首富貝索斯後麵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