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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即功德“悖論
學習筆記
我們中華文化的傳統不太喜歡自私,總覺得自私是個很負麵的東西,我們覺得要大公無私,應該去奉獻、講情懷才好。甚至很長一段時間,號召人們“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最近,看了中國著名宏觀經濟學家、人大教授向鬆祚最新的一段視頻,顛覆了很多人世俗的認知。他大談“自私即功德”,回歸人性的觀點,認為這是整個經濟學第一個最偉大的發現。其背後的核心邏輯為:

向教授談及的“自私即功德”觀點來自於18世紀哲學家、經濟學家伯納德·曼德維爾(Bernard Mandeville)在其名著《蜜蜂的寓言》 中提出的核心論點 --- “私惡即是公利” (Private Vices, Public Benefits)。這一觀點當時曾被社會斥為“公害”,卻深刻影響了後世經濟學的哲學基礎。核心內涵與邏輯命題挑戰了傳統的道德觀,認為社會的繁榮並非源於個體的美德,而是源於人類的“惡德”(如貪婪、虛榮、奢侈和自私):
為此,“私惡即是公利”是:
向教授更是具體以馬斯克,黃仁勳,中國的華為、比亞迪、小米為例,認為他們的成功不是大公無私,不是免費為社會作貢獻,而就是為了賺錢或是自私。他認為自私與他們的無限創造性是並行不悖的,並不矛盾。人要追逐自己的利益,你就得創造出新東西來,實現自我。企業家在玩命地奮鬥是為了贏得社會的尊重,獲得人們的羨慕,實現自己的價值觀和成就感,這種虛榮之心也是某種自私。所以,你要讓一個人為社會作貢獻,最好不要指望他大公無私,而是激勵他的自私自利之心,說白了就是要保護私有產權,你保護的越好,他就越能對社會作貢獻,乃至做慈善。
當然,向教授也指出,雖然“自私即功德“這一假設促進了西方主流經濟學的輝煌,但它必須受到道德和法治的約束,更不能將自私極端化而忽視了其巨大的破壞力。
二零二六年五月九日
關鍵在於保護私有產權,正如向教授所言:你保護得越好,他就越有可能對社會作貢獻。。。
法律和道德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