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專製被世界人民所唾棄和譴責。中國一黨專製下的毛澤東政權更是給中華帶來巨大的傷害,讓人忍饑挨餓,說不定什麽時候又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最後是身首異處。
幾百年來,世界人民不斷地鬥爭,尋求自由解放,要讓這世界有所改變,以尋找適合人類發展的新型政治體製,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各式各樣的民主政權。
在民主國家,人民有自由表達自己思想和訴求的權利。在那裏,三權獨立,司法獨立,咋看上去,一切都是那麽地盡人意。但是,事實真的是像大家所看到的那樣嗎?這民主國家真的是完美嗎?人人真的是平等嗎?司法和警察執法真的是公平和尊重事實嗎?真的沒有冤案嗎?
答案是:完全不是。在民主國家,照樣有冤案,照樣有腐敗,照樣有不平等。而且是,其腐敗的程度可能是更令人發指,看看意大利和墨西哥,大家就清楚了;論冤案,可能更是前所未聞,令人拍案而起。在民主國家,雖然有了那點投票的自由,是自由了,但是,隨之而來的良心、人性和更重要的人情味都沒了,隻剩下為了自身利益而不顧一切和不擇手段。
我曾這樣說過,如果在中國實現民主、三權獨立,即,有司法審判的獨立,而且腐敗的問題又不解決,那麽會有更多的冤案,會使這中國社會更黑暗,從而,一定會有這樣的情況:受害人被判有罪,並要向加害人道歉,而這加害人凶手卻被判無辜。
很多人對此表示不會有這種情況。然而,近期,我知道的一件事情就驗證了我上述的觀點。
在這個民主國家,A某有一天以近50的速度行駛在最高限速50的城內某大道上,在三車道的中間道上。這時,後麵上來一輛車B,也占據中間道,開的飛快,相比之下,明顯超速。A某見狀,變道到左側的道上,並準備在不遠處的紅綠燈處左轉。在A某左轉時,其發現後麵的那輛車B從最右側的道左轉。後麵那輛車B的轉彎明顯是犯規。見下圖。
A某左轉後不久,有一輛警車追了過來。警察說,後麵的車B的司機聲稱和A某的車發生碰撞。A某否定這碰撞,並請警察查驗車輛。警察查驗A某的車輛,沒有發現任何痕跡和損傷。警察告訴A某另一輛車B的副駕駛一側都撞壞了。A某當時指出,如果那輛車和其發生碰撞,那輛車受損的地方應該在駕駛室的一側,就是說,一輛車的副駕駛一側受損不可能和行駛在其左側的車輛有關。警察當場表示認同。A某還告訴警察,對方超速行駛。
過了一段時間,A某的保險公司來電話說,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我方的保險公要支付其一定的修車費用,原因是,警察的事故報告中說,是A某的慢速行駛導致了這場交通事故。
這簡直是黑白顛倒,A某非常地生氣。於是,我就代理寫出投訴狀。在投訴狀中,我第一指出,由於A某根本沒有和那輛車有過任何的碰撞,所以,根本談不上其和事故有關聯;第二指出,請警察解釋一下,在隻有最高限速50的道路上,近50的車速如何被解讀為慢?在這最高限速50的道路上,從零到50的車速都是符合交通法則的,是受交通法則保護的。在這條路上,在紅燈前,車速必須是零。而且還能看見路上有很多警示的交通牌:“慢行!速度殺人!” 強烈要求警方修改報告,否則,今後在這條路上,我隻能超速行駛,以免再被以慢速的借口牽扯到另一場所謂的事故中。
在投訴狀中,我還指出,盡管警察的行為守則條款中允許警察可以任意地對事故的現場和原因進行判斷和寫出自己的看法,但是,不能不顧事實,更不能不顧最起碼的事實。這行為守則隻是授權警察在事實的基礎上進行判斷,而不是授權警察在罔顧事實的基礎上進行判斷。我強調說:“在這個國家,如果連警察都讓人害怕相信他們,那麽又有誰還值得相信呢?”
對於A某的投訴,警方的律師是這樣回答的:“要想證明警察違反了警察行為守則,必須要確定兩點,一是:警察提供了虛假、錯誤信息;二是,警察知道這是虛假信息,而且還有意為之。即使是我們知道警察提供了虛假和錯誤的信息,但是,我們卻不能,也不再能有證據確定警察知道這信息是虛假的。”
這就是說,要想推翻警察的報告,必須將上述兩點的證據都找出來,即使大家都知道警察提供的信息荒謬,但是,又找不出其是有意為之的證據,那麽,警察的那份荒謬的報告就依然成立。要想把這兩點的證據找全,唯一的辦法就是讓這警察自己說出來真相。這是不可能實現的事情......
當我知道這事情時,起初,我還不敢相信是真的,直至我收到這警方的答複,我才看清了這所為民主社會的本來麵目,其內在充滿著猙獰。
大家到此都看清楚了,執法的獨立讓險惡的執法者為所欲為,無人能再幹預。如果這險惡的執法者又和那輛車的司機認識,其結果可想而知。無視限速要求,自己超速並導致自己車身受損的肇事者被判無辜,而和此事本來不相幹並遵守交通規則的真正的無辜者卻要為此負責,我在本文中提到的“受害人被判有罪,而這加害人凶手卻被判無辜。”的情況在這裏被事實證實。在這樣的體係下,如果有了冤假錯案,這案絕對永無昭雪的那一天。呼格吉勒圖、聶樹斌等人將在這個民主國家裏,永遠地背負冤屈埋在地下。
對比一下,看看共黨政府門下,盡管有很多冤案,但是,通過上訪製度,又有很多冤案得以昭雪。這也難怪這些民主國家大多都廢除了死刑,這不是為了人道,而是為了避免永不能昭雪的冤殺案,因為這些人的所謂民主的臉麵丟不起。
還有一件事,2011年,我在佛羅裏達州投資了一個房屋別墅。在購買時,那裏的HOA明確表示可以經營長期租約。我也查看HOA的盟約covenants,也沒有說不允許做長期租賃。可是,沒出幾年,HOA發律師函通知我限期轉短期租賃,否則,罰款一千元。我問為什麽,對方稱當初承諾允許長期租約是因為其對盟約的理解錯誤。大家都看看,我在佛羅裏達州遇到了KING和EMPORER了。這king想讓你做什麽,你就得做什麽,其甚至無視盟約的有關規定,這就是民主和自由嗎?簡直毫不講理。這幾年,我一直為此事和對方的律師周旋。看來,等到這房價漲到曆史價$320000.00賣出的計劃無法實現了,因為我已耗不起了。這要是在中國,我會得到一筆補償款的。
我在泰國遇到來自新西蘭的一家。家中的男的來自蘇格蘭,我問其為什麽不呆在英國,他一搖頭說英國不好。我問為什麽,他沒說,是一臉的一言難盡。可以猜出英國君主立憲製下的專製壓迫和齷齪。現在,英國疫情當前,連中國在英國的留學生們戴口罩都被英方製止,這哪還有自由可言?連英女王在議會訓話,都還有人行跪拜禮,我是大開眼界。
在民主的泰國,人們要見國王,都得像狗一樣爬向他們的君主。
而中國政府正全力以赴發展生產,其發展的速度無任何其它國家能比。經濟的發展造福於民,應該得到歌頌和稱讚。即使談到這不盡人意的一黨專製,我要說,這一黨專製下的問題一點都不比那些民主國家裏的荒謬事荒謬。那些民主國家的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充滿黑暗、腐敗和封建殘餘。
此篇寄給相關地的議員和中國大使館。我授權中國政府在反擊來自這些表麵上道貌岸然的所謂民主國家的圍攻中,可以利用本文中的事實回擊對手。
評:我在本篇裏提到的就是這種情況。這警察也沒什麽公正,看到一方的車受損嚴重,而另一方沒什麽大礙,於是就搞個平衡,大家均攤。我有時在想,這不不比中國好到哪裏去。
法庭當然是講理的地方。可以很多時候也是沒有公平的。 舉個例子:
1. 你把到你家搶東西的持槍黑人槍殺了。 如果黑人社區,或者BLM來鬧,檢察官DA還是會起訴你的。沒有啥大驚小怪,就是要平息黑人的怨氣。
2. 嫌疑犯被起訴了,還有陪審員呢。 如果12個陪審員中的一個認為他可憐,嫌疑犯就自由了。
每個製度都有每個製度的缺陷。
評:人活一口氣,這已不是1000刀的問題,而是要為捍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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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大老板還缺著1000刀,瞧你這出氣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