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畫同源”議
古人無大字。見到的晉墨,不是尺牘,就是文書。讀了,就覺得,那字很本份。寫字,為了實用。
字寫大,難免不畫。畫比寫難。會寫字的,隨手一把。會畫畫的,沒幾個。曆來如此。可就是給搗鼓出來個書畫同源。
顧愷之的畫,莫高窟壁畫,是用毛筆作畫。曾在大都會博物館湊近了佛寺巨幅看,看到那毛筆用得精妙,根本就不是寫字人能想得到的。譬如,畫中比一米還長的襟袖的平行線,孫曉雲的研究說,不用轉筆法,不可能完成。應該是。但細看那筆觸,那重筆劃的質感,靈動,卻遠遠超出了寫字的筆法。寫字,遵循筆法規矩“,不會做詩也會吟”。畫畫,轉筆法,隻是一個小case 啦!著色,布局,立意,造型…. 才是正經重點。
顏柳大字,張旭懷素草書,說成字畫,比說成書法,更精準。都是用來秀而不是當作用的。這不就結了。扯什麽顏肉柳骨,神品妙品能品,氣韻…. 就是個字畫分不清地搗漿糊。
寫字,清楚易認是圖。需要的是功夫,不是感覺。“意在筆先”“筆筆有意”“一字多體”,是過慮了,是讓寫字背不該背的包袱。
寫字有筆法,筆法是為了容易寫字。轉筆法應運而生。至於怎樣轉,則各異。《黃庭經》和《洛神賦十三行》不一樣,前者重“點”,後者重橫豎撇捺。《宣示表》則隻關注筆劃到位。
寫多了,雖同用轉筆法,但分出精粗。《黃庭經》的精致,過於《洛神賦十三行》,也比後來的《靈飛經》《趙孟頫小楷》《唐寅小楷》《文征明小楷》等,都精致。但,這精致,一大半來自功夫,一丟丟來自觀察的靈氣。功夫到了,沒靈氣,啥也不妨礙。《黃庭經》有天花板級的精致,但也就是一篇字跡,怎麽也不是一幅畫。
說白了,寫字和畫畫不在一個層級上,一個是藝術,一個是手藝。
熟識的畫家成肖玉讓我說字。看到他的油畫,實在不敢多說。看那一幅幅的畫,僅看那搭色,自己哪敢扯什麽墨濃墨淡,這筆粗點,那劃應細點,算個啥?
書畫同源,是書要搭畫的順風車。林散之也來幾筆山水,孫曉雲也這樣,看了,就覺得這些書家有點不識數。看米芾蘇軾的畫,也這感覺。
把話說得老實點,寫字就是寫字,和畫,邊都沾不上。不信,聽成肖玉說“畫到最後,就用筆向畫上又灑又潑,這才叫畫畫”,轉筆,屋漏痕,錐沙,還敢吱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