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社會和民主社會是兩回事,不要搞亂了。
九月一個下午,俺正在廚房裏揮鏟,有人大力敲門。開門一看,一張臉覺得非常熟悉,再看穿著,短袖T恤,跑步短褲,網球鞋,就和小區裏尋常跑步的中年鄰居一樣一樣的。自我介紹說她是謀求連任的州議員,在挨家挨戶征詢意見拉票。這才反應過來,在報紙雜誌上看見她的廣告好幾回了,怪不得眼熟。聊幾句,又一溜小跑去敲鄰居的門了。幹這活,是得要穿跑鞋才行。
我倒是不反感上門拉票,好歹見到個真人。但對整天廣播電視網絡媒體鋪天蓋地的競選廣告是厭惡透了,全部都是下作的互相攻擊,斷章取義,歪曲事實,一堆垃圾。更要命的是,這些垃圾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有大選,有中期,有全國,有地方,資源浪費太厲害。政客們這麽搞,我看真正花在辦正事上的資源和精力最多也就百分之五十。你要選一個孫中山出來,百分之五十也行啊,可是選出來的往往都是最會花言巧語的歪瓜劣棗,有嘛用啊?
投票社會不等於民主社會。最喜歡把這兩件事混為一談的我看是某些台灣人,整天一副選票在手高人一等的猥瑣相。豬嘴上抹了口紅還是豬,沒有膝蓋骨的日奴,選成了總統還是日奴。台灣搞投票普選二三十年了,選出來民主來了麽?選出社會分裂來了倒是真的。
把投票普選和民主劃上等號,是個大忽悠。下工夫把法製好好搞搞,把輿論和媒體監督好好搞搞,把國民性好好洗個澡,把人口和資源的規劃搞搞好,把幹部隊伍的髒水擠擠,這才是千年大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