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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製的嚴酷性和殘酷性=======《邪惡的中國文化》

(2020-10-21 09:37:47) 下一個

第七節    中國儒家法製的嚴苛性和殘酷性

中國曆史上的法律製度,是為維護儒家封建帝王神權、神聖不可侵犯為目的。其對所謂的“罪犯”的懲罰非常嚴酷。在世界曆史上,沒有其他任何一個民族或國家的法律,能夠比中國的法律更加“嚴苛”和“殘酷”。
舜帝就是以嚴酷的手段處罰所謂的清白無辜的“罪犯”:舜懲罰的“四凶”,一人“犯罪”,卻處罰所有的家族成員。這就是中國“連坐法”的開端。
孔子僅僅因為表演“夷狄之樂”、違背“周禮”的喜劇,就要屠殺演員。
中國曆朝曆代都製定了嚴苛而殘酷的法律製度。例如,謀反大罪,一般是誅滅“三族”:“父族”、“子族”、“妻族”;甚至誅滅“九族”。有時僅僅因為帝王臆測的“腹誹”之罪,就讓無辜之人,身首異處。而“腹誹之法”,始於“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漢武帝。《史記·平準》
有時,僅僅因為一個案件,就屠殺數百人,甚至數萬人。如號稱雄才大略的漢武帝,在“巫蠱”一案,就誅殺近十萬人。毛王朝的四大“文字獄”,每案牽連人數平均二十餘萬,每案平均死亡兩萬多人。
殘酷無情的“文字獄”,就是這種法律製度的嚴苛性和殘酷性的最具代表的體現形式。
現代中國仍然如此,例如2013-2014年的周永康一案,牽連到“三族”:“父族”,周永康的兩個兄弟家庭的所有成員;“子族”,周永康的孩子們的所有家庭成員;“妻族”,周永康現任妻子的所有家庭成員。另外,周永康曾經共事的部下、秘書、同事、朋友等都受到牽連,毫無例外,他們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對於周永康一案,可以說是牽連到“九族”。周永康的真正“罪過”:謀反,他竭盡所能地支持薄熙來,妄圖薄熙來成為中國共產黨的主宰!

補記:“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在底層“芻狗”中一句流傳千古的名言。
根據儒家執行法製思想的本質,任何帝國官員都無權處理“王子犯的與儒家封建帝王神權崇拜的倫理道德無關的任何犯罪”,他們都必須“隱瞞王子的這些普通的犯罪行為”(因為他們的社會政治地位都比王子低下);而帝王自身也要“隱瞞王子的這些普通的犯罪行為”,因為他們是父子、或親戚關係(即“子為父隱,父為子隱”)。即王子違反了普通法律:搶劫、強奸、殺人、放火等一般刑事犯罪,按照儒家的法製精神,沒有任何人“有權力”可以對他指手畫腳、說三道四。因此“王子犯了普通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與庶民同罪”,僅僅是“芻狗”們的理想而已。
而當王子犯了違背儒家封建倫理道德的大罪:如謀反、對帝王不忠不敬不孝等皇家宗法,此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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