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的歐美“文化大革命”
歐洲曆史上經曆四次文化大變革。第一次是古羅馬的軍隊征服古希臘,在古希臘的民主理念上增加法製觀念;第二次是基督教進入羅馬帝國,在民主、法製的理念上,增加了“平等、博愛、和平”的道德觀念;第三次是十四、十六世紀的文藝複興、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運動,這次革命強化了民主理念、法製觀念、基督教的“平等、博愛、和平”的道德意識;第四次是1968年的歐美“文化大革命”。
前三次變革,都是經過流血戰爭來完成的。相對前三次而言,1968年的歐美“文化大革命”,是一場和平的、極少流血的、“靜悄悄”的革命。但是這次“革命”對歐美人的精神、思想、文化、意識的影響,並不亞於前三次的通過流血戰爭來完成的“革命”。
第一節 歐美“文化大革命”的成果
1966年,中國爆發“文化大革命”,曆時十年,史稱“十年浩劫”。而中國的“文化大革命”,正是引發1968年的歐美“文化大革命”爆發的導火線。歐美左派的政治人物,在中國共產黨的宣傳下,受到“革命激情”的鼓舞,在美國以“反對越南戰爭”為突破口,發動大規模的學生運動。隨即燃遍西歐各國,在歐美爆發有史以來的大規模的學生、工人等各階層的遊行示威運動。
與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一樣,1968年的歐美“文化大革命”,也是以“反傳統”為革命口號。然而歐美的“文化大革命”是真正地“反傳統”,企圖讓歐美人從傳統的基督教神性意識裏,徹底地走出來,許多歐美基督徒的後裔,成為無神論者;即使仍然信仰耶穌基督的歐美人,他們對耶穌基督信仰的熱忱與虔誠,遠遠不能與他們的父輩相提並論。
這次歐美的“文化大革命”把歐美人從精神、思想、文化、藝術、音樂等全方麵的舊有框架中,徹底地解放出來,各種各樣的文學、繪畫、音樂藝術等風格迅速發展。例如:從前不能蹬大雅之堂的搖滾樂,在全世界風行。歐美人脫離傳統社會的生活框架,人們的精神思想意識比以前更自由、開放。
歐美人的家庭裏,傳統的家長製完全解體,孩童的精神思想行為,以及個人愛好、個人對社會的選擇,逐漸脫離家長的影響;尤其是歐美婦女的地位迅速提升,歐美的女權主義運動迅猛發展。從此,歐美婦女走出家庭主婦的角色,成為職業婦女。
歐美傳統的基督教婚姻關係解體。人們對“兩性關係”的認知,越來越趨向於人類(準確地說是動物)的本能,不再受基督教的神性約束。
第二節 歐美“文化大革命”對社會的負麵影響
歐美“文化大革命”也對歐美社會產生深遠的負麵影響。
一、毒品泛濫。
馬克思曾經說過,“宗教是麻痹人們的精神鴉片”。如果沒有宗教信仰,人們將會怎樣?事實上,宗教自有在人類社會存在的必然合理性,是人類的精神思想意識需要宗教信仰,才會產生宗教。如果人類沒有宗教信仰的製約,人類的各種欲望,將同野獸一樣,憑借本能的泛濫;人類的生存狀態,始終處於自然選擇的叢林法則的原始狀態。1968年的歐美“文化大革命”,讓部分歐美人走出耶穌基督的神性束縛,沒有宗教信仰或宗教信仰薄弱的新新人類,他們的精神意識處於真空狀態或相對空虛的狀態,大麻等毒品順理成章地成為他們填補精神空虛的最佳替代品。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末,開始出現的歐美嬉皮士族群,表麵上是他們反叛傳統而吸食大麻等毒品,而事實上,是因為他們的精神意識需要毒品,來填補他們逃避耶穌基督的神性的束縛,而產生的精神空虛。
從此,本來非常健康的歐美社會,得了不可救藥的癌症——毒品侵蝕歐美社會的肌體。可以把這種社會癌症稱為“左派革命後遺症”。
現在歐洲有許多左派政治人物,大聲疾呼要求“大麻等毒品合法化”,他們的理由很簡單而且無知:如果由政府控製毒品交易,毒品的價格大幅度下降,就不存在毒品走私犯罪等,而且大大增加了國家稅收……他們根本忽視了人類的本能欲望:在利益的驅使下,任何製度都不可能完全杜絕個人私欲的泛濫。例如,在西歐仍然存在大規模的香煙走私。畝產量極低的大麻等毒品的價格,不可能低於畝產量很高的香煙的價格。在大麻已經合法化的荷蘭,仍然存在大麻走私。而且大麻等毒品,對身體健康的傷害,遠遠超過香煙。在盧森堡監獄裏,照樣關押著荷蘭籍毒品走私犯。
如果這些左派政治人物,真正地了解1949年前的中國社會,當他們看到鴉片對中國人的毒害,和對中國社會的毒害時,如果稍微還有人類良知者,他們定能閉緊自己的嘴巴。
二、“性關係”泛濫。
由於許多歐美人成為無神論者,或者對基督教的神性約束降低,他們對傳統的婚姻關係,不再認真,傳統的婚姻道德完全不存在。對“兩性關係”的認知,越來越趨向於動物的本能。“性”在男女兩性之間,成為最主要的關係橋梁。例如法國總統霍朗德和法國前總統候選人羅亞爾,他們同居三十年左右,共同擁有幾個小孩,卻沒有結婚。但是,他們說分手,就立即分手了,沒有任何理由。
2013年,德國一個年僅九歲的小女孩懷孕,導致她懷孕的是一個年僅十歲的小男孩。這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之前,是不可能發生的。
補記:二零一二年,盧森堡國家內,女雇員的平均工資,超過男雇員的平均工資。女雇員的平均年薪超過男雇員平均年薪三千多歐元。這是女性在家庭中不再處於從屬地位的標誌。
在盧森堡監獄裏,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囚徒,其犯罪的根本原因是由毒品引起的。
》古希臘屬於泛濫式的民主製度,法製思想在古希臘社會裏,並不深厚。上古羅馬共和國強調了法製思想的重要性
錯的真要命呀。我向您建議了好幾次,好好讀一讀古希臘和古羅馬曆史,不要想當然。我們在談古羅馬征服希臘時的情況,對吧。而古希臘(嚴格的說是古雅典等城邦)的“泛濫式民主”(其實沒這種說法,估計你說的是“直接民主”)早在古羅馬與古希臘的第一場戰爭之前就終結了。有句成語叫“皮洛斯式的勝利”,說的就是古希臘希臘化時代一個國王皮洛士與古羅馬共和之間的第一場戰爭。
古希臘(嚴格地說是古雅典)的直接民主製度時期始於索倫的政治改革(公元前600年左右),而衰落於伯羅奔尼撒戰敗,終結於馬其頓征服(古雅典後來雖然推翻了國王廢除了君主製,但所恢複的民主製度已並非陶片選舉那種直接民主,更不是你所說的“泛濫式民主”)。而在雅典被馬其頓征服之前,古羅馬與古希臘(古雅典)之間還沒有軍事接觸,更談不上古羅馬在此之前(亞曆山大大帝之前)就征服過古希臘。你所謂的”古羅馬征服了泛濫民主的古希臘“完全是種對曆史關公戰秦瓊式的無知想象!
至於“法製思想在古希臘社會並不深厚”完全是種春秋筆法,你怎麽說都能有理的無理陳述。
不知道你是想說在被古羅馬征服之前古希臘人沒有法製觀念,還是想說古羅馬人之前沒有民主,也沒有法製觀念?
請重讀古羅馬和古希臘史。古羅馬的民主共和製始於公元前509年,其後經數次內部“民權革命”(平民權力,非公民的公民權,等等),民主製度逐漸健全。所以,古羅馬的民主製度早在征服希臘之前,而且是經過內部革命推進,與征服古希臘毫無關係。而古羅馬的法製製度,則始於公元前450年左右的《12銅表法》,在征服希臘之前就已經相當健全。
古希臘也一樣,其民主製度和法製製度也早在被古羅馬征服之前。所以,古羅馬征服古希臘,遠遠晚於雙方各自的民主和法製的建立,對雙方任何一方都談不上“在古希臘的民主上增加了法製觀念”。
古希臘對古羅馬文化的影響並非民主和法製,而是語言(修辭辯論),藝術(戲劇建築雕塑等),和哲學(理性思維)。
注:有史書(比如100年前WILL DURANT的《STORY OF。。。》)認為《12銅表法》是古羅馬派學者赴古希臘學成後建立,但那也是在公元前450年之前,與古羅馬征服古希臘沒什麽關係,且較近代的學者(比如MARY BEARD的《SPQR》)的考證也否定了這種說法。
就這句 請作者解釋一下為何各種宗教機構的假和尚假神父 各類罪犯層出不窮? 為什麽我們要相信各種宗教機構和各類宗教人員? 信徒如何判別宗教人員的真實麵目?宗教理論本身是有由人開創的 解釋的 人是有局限性的
人性是複雜的 宗教在曆史上已被人用來作為控製大批人思想的工具 如果說非要控製宗教最應該控製那些政治領袖 權力人物。很可惜 宗教一直以來都被這些人用來控製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