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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傳》33 協議收場

(2019-04-20 12:15:46) 下一個

《洛神傳》第三十三章, 協議收場,

河伯拂袖怒而離去。

河伯一走,屏翳就從偏房裏跑出來,焦急地說道,“怎麽辦啊,宓妃?你們的談話我都聽見了,河伯他... 三日以後會不會帶兵來強逼你回到黃河水宮去?要不要去知會一下你父親伏羲族長?”

“暫時不要驚動我的父親”,宓妃道,“父親從河伯處得到河圖還沒多久,他主持的黃河水利工事也剛剛開始,我不想因為我和河伯的矛盾讓他處於一個尷尬的境地,讓他擔心剛剛開始的水利工事會半途而廢...”

“那怎麽辦呢?我們隻有三日的時間”,屏翳擔憂道。

“這黃河河伯真的是能言善道,巧舌如簧啊”,宓妃歎道,“調戲小仙娥,囚禁年輕女子,豢養□□,都讓他說得頭頭是道,抓不著他的把柄,反倒是他竟然成了一個大善人似的...”

“按他這個脾性”,宓妃繼續說道,“估計做的見不得光的事還不止這些。為今之計,我們若是能找到他的什麽把柄,才能有坐下來和他談判的籌碼。我與河伯的這一樁婚姻是無法維持了,可我又不能與他解除婚約,隻因牽涉太大,尤其是我得替父親保住河圖啊...”

“可我又不想他來繼續騷擾我...”宓妃道,“那就隻能抓住他的一個致命的把柄,協迫他重新和我協議這場婚姻。”

“沒錯”,屏翳頷首讚同道,“對付河伯這種陰險狡詐之人,就隻能用相同的陰險狡詐之法,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屏翳繼續說道,“不過,我們要抓到的河伯的這個把柄必須和男女之事關係不大才行。男女之事上,河伯太能為自己狡辯了。”

“連你也看出來了啊”,宓妃欣慰地望了一眼屏翳。

“與河伯成親這麽久了,他不檢點的地方一直是在男女之事上”,宓妃在大廳裏邊踱步邊說道,“憑心而論,河伯在處理天庭公事和黃河水務上,倒是兢兢業業,一絲不苟的。

“看來我們自己是難以找出來什麽,旁的人呢?也許他的水神同僚,或者知交好友之類的?

東海三太子敖炳?噢,我想起來了,那天在我和河伯的慶婚宴上,宴會快要結束的時候,南海小龍女和東海三太子一起從魚鱗屋出來,小龍女似乎是想告訴我些什麽,硬是被敖炳拉走了沒說出來...”

屏翳突然開口插話道,“其實那天慶婚宴快要結束的時候,為了讓河伯和最後一批客人道別致謝,你和我分頭在黃河水宮裏尋找河伯。我最後在紫貝闕旁邊的魚鱗屋裏找到了他。當時我聽見裏麵有人說話,好像是河伯的聲音,就走過去敲門。敲門之前,我隱隱聽得裏麵的人提到“大羿”和“十個太陽”。”

“不過那一次十日並出的災禍,差一點讓人間萬物滅絕,大家酒足飯飽之後談論一番也沒有甚麽奇怪的。所以我就沒有太在意。”屏翳說道。

“你這說的這個倒是很關鍵!”,宓妃眼前一亮,說道,“那天見敖炳神色慌張地拉走小龍女,我就判斷小龍女意欲告訴我的事可能和河伯有關,隻因敖炳和河伯是無話不談的知交好友。如果從魚鱗屋出來之前他們在說大羿和那次十日並出的災禍,是不是說小龍女要告訴我的這事,與河伯,與大羿,與那次十日並出的災禍都有關呢?”

“那會是何關聯呢?”,屏翳也陷入苦思冥想之中。

“不用再猜再想了”,宓妃突然叫道,“我們到南海去一趟,親自問一下小龍女不就知道了!”

“小龍女她會告訴我們嗎?”,屏翳擔心地問。

“小龍女那天離開慶婚宴的時候就想要告訴我”,宓妃回應道,“隻不過被敖炳攔住,我想這次我若是親自去求她,她應該會告訴我的。”

“聽說那南海小龍女是極其愛財的”,屏翳道,“得準備些特別的寶物送她才好啊。”

宓妃覺得屏翳說得有道理。可是數日前自己離開黃河水宮時,河伯送的那些奇珍異寶宓妃是一樣也不想要,全都留在黃河水宮了。如今這空蕩簡單的洛水府邸裏,什麽有價值的東西也沒有。

突然宓妃看到自己手腕上的五彩石手鏈,這個估計是她現下唯一有的小龍女可能看得上的東西。這五彩石是當年女媧補天時煉的石頭,大的都拿去補天了,剩下的一些小的五彩石,女媧將它們串起來做成了一對手鏈。女媧把手鏈送給了伏羲,伏羲又送給了自己的女兒宓妃。

宓妃本來有一對五彩石手鏈,可惜上次在桑林丟失了一個,如今隻剩下這一個了,要送出去心裏真舍不得。不過,要得到什麽總是要付出一些代價的,宓妃懂得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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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海回到洛水府,宓妃萬念俱灰!“蓄意陷害”,這是小龍女用的字眼。

小龍女沒有收受宓妃的任何禮物,說是同為女子,她很同情宓妃,願意無償幫助宓妃從這個不幸的婚姻中解脫出來。

自己的丈夫竟然不顧後果地蓄意陷害大羿,引得十日並出,人間差點遭受滅頂之災!隻是因為嫉妒,嫉妒自己喜歡的人是大羿而不是他河伯!宓妃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嫁了這樣的一個丈夫 ... 她與哭無淚,不由得再一次哀歎自己的婚姻 ...

三日後,宓妃和河伯坐在洛水府的大廳裏,重新協議了他們的婚姻。

河伯和宓妃仍然維持夫妻之名,但不再有夫妻之實。

河伯居於黃河水宮,宓妃居於洛水府邸。個人生活上,二人各自為政,互不幹擾。宓妃不必居住在黃河水宮,而且沒有宓妃的邀請或允許,河伯不可來訪洛水府邸。

宓妃仍然必須以黃河河伯之妻的身份,在公開場合亮相,隨河伯出席天庭各種會議和活動。

河伯繼續參與和協助伏羲族長的黃河水利工事,既然婚約並沒有解除,河圖仍然屬於伏羲族長,河伯有義務繼續完成河圖的修改和補充。

而這一切協議,都是基於一個最基本的條件,這個條件就是:宓妃不能把河伯摘下東海海底珊瑚叢中的夜明珠,引得十日同時升天的事情告訴任何人。尤其不能公開此事,更不能在今後有可能的審判公堂上,拿此事作為對河伯不利的證據。

宓妃再次哀歎,這是個甚麽樣的婚姻啊!以河圖洛書的交易開端,以重新調整的協議收場。中間經曆了,如夢如幻的浪漫和寵愛,甜蜜美麗的故事和謊言,道不同不相為謀的痛苦和彷徨,齷齪恥辱,殘酷無情的事實和真相。

這個婚姻當初就是父親的一個陽謀,一個對她坦誠無欺的局,宓妃明明白白地跳下去,直到最後都還在心甘情願地為父親繼續作局...

這個婚姻也許還是河伯的一個陰謀,一個對她浪漫溫情的套,宓妃懵懵懂懂地跳下去... 直到最後才慢慢認清河伯的真麵目...

 

作者的話:此書目前正在晉江文學上連載: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4052326

 

--- 連載小說《洛神傳》第三十三章, 協議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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