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自己》全集播完,對今天的大結局,有兩點我覺得編導沒有處理好。
其一是關於王子茹入獄,竊以為王子茹在綠寶的銷售額上作假才是她涉嫌最大的經濟犯罪。銷售額造假會虛構公司的營收數據,直接改變綠寶在該財政年度結束時對外(社會公眾包括潛在的投資者)發布的財務報告,從而在股市誤導投資者的判斷,這是麵向全社會的圈錢詐錢,罪惡極大,而且很容易東窗事發,畢竟證監會也不是吃幹飯的,專門監督這樣的經濟犯罪。證據可以由李思雨和陳一鳴聯手,從對王總極其不滿的袁慧中那裏獲得,袁慧中自從重回綠寶當銷售總監後,劇情一直在為她的轉變鋪墊,所以邏輯上也合情合理。
綠寶的市值有約40億,王子茹所謂的對綠寶進行包裝宣傳的手段,提升綠寶的市值其實非常有限,就算提升市值100%,也隻有80億,而王的目標是200億,那麽就是500%,談融資之前潘總提到過,當時綠寶在技術上遇到瓶頸,在市場占有份額上出現下滑,所以潘總想要改變這一困境,通過融資投入實驗室解決技術問題和上新的生產線,王子茹和方總聯手拿下綠寶CEO之後,把潘總的計劃全部否定,所以這種情況下要在短期內提升市值500%,隻有作假欺騙公眾,欺騙投資者。因此她篡改綠寶的銷售額(財務報告數據),不是編導要讓她黑化(她一直就是黑的),故意給她安排個壞事做,而是王子茹要達到她貪婪的目的必然要采取的詐騙手段之一。
此外,王子茹在綠寶並購案中第二處涉嫌犯罪的是不公平競爭。為了壟斷對綠寶的投資,她打擊騷擾另外兩家也要投資綠寶的公司,讓它們知難而退,這個指控拿到證據也不難,但這個罪名沒有篡改公司財務報告的罪行大。所以就算獨步的電池實驗沒有成功(沒成功就無所謂欺詐簽字合同,因為那合同不值錢),王子茹也會下獄,而且綠寶的那個方總會陪她一起下獄(這才像個大結局的樣子呀),刑期應該比“指使欺騙合同簽字,惡意收購實體公司”的刑期更長。
其二是關於陳一鳴在知道所有真相後是否還愛王子茹。王子茹是個毫無道德底線的女人,謊言,欺騙,算計在她這兒是家常便飯,她再冷靜優雅(她騙人得手的時候才會優雅,算計失敗了一樣的大吼大叫,氣急敗壞),她段位再高(詐騙段位高),她的衣品再好(有什麽用,掩蓋不住漂亮衣服下的一顆貪婪醜惡的心靈),我也不會站她,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能夠分辨最基本的是非善惡。陳一鳴也應該能夠分辨。這兩人三觀完全不同,王子茹專門對最信任她的朋友在背後捅刀,所以我認為陳一鳴不應該再愛上王子茹,因為信任是愛的基礎,而王子茹是一個專門踐踏信任,為她自己謀利益的人。
這個劇裏男女主都不完美,但至少兩人都正氣善良,李思雨和陳一鳴最後無論是否走到一起,還是一別兩寬,我都會祝福他們兩人。但王子茹不一樣,她應該進監獄。現代經濟中企業規模巨大,離不開資本運作在資金上的幫助,但王子茹為了她個人的私利,無視道德底線, 罔顧法律法規,運用欺詐的手段,把資本運作中的負麵因素放大到了極限,對實體企業和社會經濟的發展是摧毀和破壞性的。王子茹的成功都是騙來的,騙來的成功,詐來的男人。有些人就想做王子茹,還崇拜她,我很理解生活不易,賺錢不易,成功不易,不過也請你想一想,就算是在商言商,君子愛財,也應該取之有道,這個社會還是需要一些道德底線的,要不然人們將不辨是非善惡;這個社會也需要尊重法律相信誠信,要不然大家生活的環境會失去應有的秩序和最基本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