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人無任何內部消息,也非法律專業人士。如對法律解讀有偏差,純屬個人知識局限。
孟晚舟案的最新消息是其反訴加拿大政府違反《加拿大權利和自由憲章》。而其本人也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交出其電腦和手機等電子設備的密碼。
1、孟晚舟究竟是什麽國籍?
在個人有限的法律常識見解下,《加拿大權利和自由憲章》所保護的權利對象,應該是具有加拿大國籍的人。或者至少也應該有加拿大在加拿大合法居留權的人。而按照當前的身份認證,孟晚舟屬於中國香港。她本次是通過持有的香港護照過境加拿大。那麽,她本人應該不屬於該憲章的保護對象。
既然孟晚舟的律師能夠或希望通過《加拿大權利和自由憲章》來起訴加拿大,那麽,我們有理由相信該憲章是適用於孟晚舟的。也即:孟晚舟有合法的加拿大身份。考慮到之前公開信息表明孟晚舟的楓葉卡已經過期,那麽很可能,她已經入籍加拿大。
2、孟晚舟不適合做華為接班人的另外原因
雖然任正非前期公開表示孟晚舟絕對不會做接班人的理由是她不懂技術。但真正的原因估計還是孟晚舟的膽識、性格、個人魅力等原因。據傳華為的信息安全要求非常嚴。對普通員工甚至都可以用“頭可斷、血可流、公司資產不能丟”來形容。但她卻被加拿大海關人員不太困難地就拿到了電子設備的密碼。對於她這樣級別和身份的人來講,一旦其個人電子設備被打開,其中所能獲得的重要信息,對華為的影響有多大,相信正常人都能猜得到。這說明,孟晚舟不是一個堅強的人。在公司風光時,自然可以大聲唱高調。但在重要關頭,她的這種品質,則把她及華為公司暴露無疑,也真正地對她本人做了鑒定。
再參考她之前回答法官問話時的答複“如果我回國,我會成為賤民”,“美國不願意和華為做生意”,說明她自己的情商也不適合做一個高級領導人。
但畢竟因為血緣關係,她又一定會是一個高級職位的人。
所以,即使她真的能夠平安回到華為公司或者沒有本次事件,孟晚舟也不會是華為的接班人。但是原因,不是因為不懂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