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華爾街日報》、美聯社、《每日郵報》報道:加強反壟斷監管是國際慣例,近期歐美紛紛出手,打擊穀歌、Facebook等大型科企的違法商業行為。17日,美國38州檢察長聯合起訴穀歌,指控其有多項不正當競爭行為,是穀歌兩個月內的第三宗反壟斷官司。歐盟亦計劃推出兩項新法案,劍指美國科技巨頭。
美國近年加大反壟斷力度,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去年已開始調查穀歌、Fb、亞馬遜及蘋果四大科企,今年7月底國會更史無前例地同時傳召這4家公司的行政總裁,舉行線上聽證會。10月初,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布調查報告,指控這些公司利用自身在市場上的優勢地位阻礙公平競爭、扼殺創新,並建議國會全麵改革已過時的反壟斷法,強製他們拆分業務。
10月20日,美國司法部和11州檢察長對穀歌提起訴訟,此後又有3州加入訴訟,包括穀歌總部所在的加州。本月初美媒引述知情人士報道稱,美國聯邦及各州政府計劃在明年1月底前,對穀歌和Fb再提起4宗反壟斷訴訟。這一消息正逐步變為現實。9日,FTC與46州及哥倫比亞特區、關島起訴Fb;16日,以得州為首的10州聯合起訴穀歌;17日,紐約州等38州聯合起訴穀歌。
穀歌涉勾結Fb操縱市場
得州訴穀歌案引起最多關注。一份未經編輯的訴訟草案顯示,穀歌和Fb於2018年9月達成協議,Fb同意不與穀歌的在線廣告競標業務競爭,以換取使用穀歌廣告工具時獲得特殊優待。根據協議,Fb從第4年起每年在穀歌運營的廣告競標服務上支出不得低於5億美元。據報道,穀歌借鑒電影《星球大戰》角色名,以“絕地藍”(Jedi Blue)代指這宗交易。
Fb內部文件顯示,相較於與穀歌直接競爭,這筆交易“相對便宜”。不僅如此,兩家公司意識到協議可能引發反壟斷調查,“未雨綢繆”地商定,雙方將“在應對任何反壟斷行動時互相合作和協助”,並“迅速和充分地將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政府通告通知對方”。
《華爾街日報》指出,穀歌在買賣在線廣告的每一環節都擁有極大優勢,無論是出售廣告位的網絡出版商還是購買廣告位的廣告商,都需要使用穀歌的工具。10州檢察部門指控穀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操縱廣告競標過程損害廣告商利益,且對出版商收費過高。穀歌和Fb否認相關指控,但出版商多年來一直在抱怨穀歌。消息人士透露,各州興訟時獲得出版商支持。
FTC訴Fb案亦引起各界關注,因為訴狀提出激進措施,明確要求Fb剝離近年收購的Instagram及WhatsApp兩款應用。
歐盟推新法限製美科企
歐盟委員會15日提交《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征求27個成員國及歐洲議會批準。路透社形容這是“限製穀歌、Fb、蘋果等科企巨頭的裏程碑式法律”。前者旨在加強網絡平台打擊虛假信息、有害言論及假冒偽劣產品方麵的責任,後者側重經濟,目的是確保其他企業在歐盟市場能與上述美國互聯網巨頭公平競爭。
據報道,穀歌、Fb等10家大型公司將被指定為互聯網“看門人”,受更具體、更嚴格監管規定約束。他們必須將任何計劃中的合併、收購等交易事先通報歐盟,並與監管機構共享取得的數據。科企若不遵守《數字服務法案》,將麵臨相當於全球年營業額6%的罰款;若不遵守《數字市場法案》,將麵臨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或被強製出售部分業務。屢犯者可能被徹底驅逐出歐盟市場。
除了隱隱約約的“敲竹杠”私心外,歐盟的反壟斷決心還落腳在掌控自己的數字主權,爭取完成傳統產業的數字化轉型。
“美國反壟斷更多從商品價格和消費者福利著眼,而歐洲的反壟斷的著眼點是競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正常的運作。”
從本質上看,歐洲反壟斷是防止贏者通吃的平台經濟的網絡效應,美國在此之外,還有貧富分化嚴重的原因。 結合歐洲沒有能形成數字化巨頭的現實,以及歐美傳統的緊密聯係,歐盟對於美國巨頭的壓製還是很難跳出罰款和繼續加強監管的路數。
而有關美國自己對於FAANG的可能動作,我在幾個月前已經寫過一篇文章分析,簡單而言,Facebook最有可能被分拆,Amazon(比如把網購和AWS分拆),Google(最大的威脅在於搜索和Youtube這兩個巨頭)也有一定危險,但是Apple基本上不會有太大可能,Netflex因為Disney的強勢競爭,幾乎沒有可能被要求分拆。
最後我們來看一看中國的反壟斷,它和歐美的反壟斷有什麽不同,還有中國的BATJTMD麵臨的可能風險。
中國官方祭出「反壟斷法」看似與國際趨勢相符,概念卻不同。相較歐美國家是為了防範大型企業壟斷,中國政府思考的是治理問題。中國的數位平台擴張除了挑戰當局的監管外,還掌握了民眾大量的個資。因此,官方的監管一方麵是讓企業不能濫用個資,一方麵也是為了讓政府方便統治,讓當局「藉由數位科技來掌握社會」。
因為中國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政治獨特性,就是缺乏政府直接支持,幾乎不可能成為行業巨頭,這種潛規則的存在,讓中國大量的巨頭形成了一個奇怪的發展模式,那個就是在中國國內拚命砸錢競爭,同時通過各種方式打壓(甚至是直接通過政府關門)和排斥國際競爭者,這樣形成了國內市場的相對壟斷,但是對於海外市場確實缺乏實際競爭力。
最後的結果是,一方麵通過中國的巨大市場產生巨大利益,一方麵在國際市場上卻沒有太大的實際影響力,並且對於科技創新,尤其是原創科技並不在意,更多的是所謂的商業創新,就是給各行各業一個互聯網的外殼,當然是會提高效率,但是並沒有真正的提升中國科技的整體實力。最後的結果是,國內市場形成寡頭,國際競爭卻沒有辦法真正形成強大的中國勢力,有點典型的“內鬥內行,外鬥外行“,中國政府現在希望通過各種方式,讓互聯網巨頭能把更多的資金和精力投入到真正的科技進步,而不是跑馬圈地和商業創新。
最後,我就BATJTMD麵臨的可能風險簡單分析一下,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BATJ,百度,是相對規模較小,但是競爭力比較內卷化的巨頭,也是得益於穀歌被禁入的最大受益方,不過它在中國搜索方麵的壟斷性是非常明顯的,而且口碑非常不好,有一定風險(不是分拆風險,而是監管風險),阿裏,最近做過山車,高開低走,淘寶的相對壟斷還好,但是支付寶的地位肯定會有巨大影響,尤其是政治方麵的風險相對很高,騰訊,在微信方麵的形成的市場壟斷,已及微信支付形成的雙巨頭,包括遊戲方麵形成的很多負麵形象,很有可能會成為阿裏的連坐。京東,它的壟斷地位不是太突出,估計受到的影響比較有限。
TMD,頭條,包括最近非常火的抖音,是極少數中國在國際非華人市場形成了一定規模的企業,估計受到限製的可能性非常小,盡管它的AI技術有被誇大的嫌疑,不過畢竟也是國家層麵的競爭,就如同華為一樣,不可能被中國政府打壓,反而會是被扶持的對象。美團,最近在很多方麵也是不太順利,不過它的壟斷地位也相對比較有限,受到的影響也估計有限。最後是滴滴,這個企業曾經因為把UBER趕出中國,在中國形成相對壟斷而成名,但是它在的行業競爭還繼續存在,不太可能被真正的拆分。
整體來說,阿裏和騰訊的危險最大,百度和美團的風險也不小,但是京東,頭條,滴滴幾乎沒有太大的風險。
2021全球反壟斷新元年,讓我們拭目以待。
(本文大量內容總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