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這個專欄,筆者希望通過身邊改編的故事來普及法律知識,增加讀者的法律意識,並知道如何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特別聲明】這專欄並非提供法律谘詢服務,不涉及客戶隱私、不進行法律問題的解答,也不保證法律條文的準確性和全麵性。
在美國汽車是個離不開的交通工具,在我們每個人的駕車曆史中,或多或少難免會遇到幾次交通事故。最近聽到加州的朋友聊起多次車禍事故,或大或小,當事人所麵對的處境,讓我驚訝。一位留學生所遇到的訛詐現象,讓人悲憤。希望這個故事能引起大家的警戒,並從中學到如何保護自己,如何公正理性地處理車禍事件。
一位南加州的留學生Z同學,在回家的路上,開車下高速公路時與前麵的車沒能保持足夠的距離,在急拐彎處前麵的車子急速減速,Z同學撞上了前麵的車輛。
兩個人把車開到前麵的路旁停下來,他們走出來檢查車被撞的情況。前麵的車裏走出一位上了年紀的美國人。Z 同學上前馬上賠禮道歉,準備給他汽車保險的信息。這位美國人給警察打了電話。
兩輛車的擋車杠(Bumper)有輕微的碰撞痕跡,他們各自照了相,等警察到來。下高速公路時車速比較慢,應該說是個小事故,並沒有太大的損傷。
警察到來,查看了駕駛執照,汽車登記卡(registration card), 汽車保險公司的信息,詢問了情況,看看車況,純屬一個很小的事故,覺得沒有必要警察介入,也覺得沒必要“立案”寫警方報告(no police report) ,讓雙方交換保險公司的信息和聯絡方式。Z 同學把自己的所有信息,包括駕照,保險公司和自己的地址、電話都提供給了對方。
警察問:“Are you guys OK?”
老美答:“Yes.”
警察走了,當事人又拍了好幾張照片,把車子撞過的痕跡,車牌子等等都照下來。Z同學還用手機錄像, 把車的狀況錄下來, 一邊錄像,一邊還在跟老美說話,並無任何爭議,然後他們各自開車回家了。
在美國的生活常識就是這樣,你買汽車保險,如果遇到了這類車禍,首先就要通知你的保險公司,讓他們來處理。如果車禍涉及到人受傷,車子嚴重損傷,當場馬上要通知警察,首先要救人,然後才是處理責任事故。
Z 同學通知了保險公司, 花了四、五百美元修了車前麵撞壞的bumper。她沒有聽到其他的消息,但是相信那位美國人會給保險公司打電話,保險公司會處理,以為這件事就這麽了結了。
她怎麽也不會想到,一年多過去了,有一天她收到了保險公司的電話要進一步了解撞車事故的詳情。沒想到那位美國人聲稱因為那次車禍引起了脊椎損傷,最近做了手術,要求索賠。
Z 同學萬分驚訝,又把那天的事故詳情敘述了一遍,把當時的照片,還有錄像都傳給了保險公司,錄像裏麵還有現場的對話,對方說沒事,交換保險公司的信息就行了。
一年多過去了,這位美國人做的脊椎手術跟這個車禍有關係嗎?怎麽能證明跟這個車禍有關係?根據當時撞擊的程度和車的損傷來看,應該是非常輕微的事故,車速很低,沒有那麽強的撞擊力。
Z 同學的保險公司經過調查和老美的保險公司交涉,最後保險公司願意支付一萬美金的賠償。雖然這賠償數目已經出乎Z同學的意料,她以為事情就此結束了。
但是萬萬沒想到,這位老美認為保險公司的賠償不夠,聘用了人身傷害律師 (Personal Injury Attorney),直接與Z同學聯糸,要求賠償60萬美金!他是一位退役老兵,曾經為這個國家做出貢獻,聲稱這個車禍導致了他的脊椎損傷,並做了手術。他的律師找到了一所醫院,提供了醫生證明,想證明這個退役老兵的脊椎病和手術是這次車禍造成的。
這位律師找到了Z 同學 (事故發生後,她把電話、地址、駕照都給了那個美國人),律師建議通過第三方調解和仲裁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達成賠償協議,否則威脅要打官司,並且聲稱如果打官司的話,可能需要更多的費用,包括昂貴的律師費。
Z 同學應該如何應對呢?如果你遇到這事會怎麽對待?
如果你是有房子、有財產的人,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是選擇忍氣吞聲,私下接受“賠償協議”,息事寧人?還是應該尋求法律的幫助?
如果要麵對昂貴的律師費用,應該怎麽辦?值得嗎?
這些問題不僅是Z 同學,她的家人,還值得我們很多可能遇到這類問題的人思考。
透過這些案件以及我們最近看到的、聽到的,在一些華人新移民聚居的“高尚區域”與當地社區的“隔閡和衝突”,已經成為一些不法分子注視的目標。最近在公眾場合(商店外,停車場)砸車、搶劫,華人的家庭被盜竊等案例屢屢發生,讓人憤怒,也令人生畏,同時也讓我們深思這類案件後麵更深刻的社會問題和華人的處境。
這些都是非常現實的問題,當我們每個人麵對這樣那樣的“法律訴求”時,都需要做出自己的選擇和判斷。
Z同學和她的家人選擇了律師,沒有接受對方律師的威脅。希望案件早日結束,欺詐行為會受到懲罰。
回到此文主題,當你遇到交通事故,應該怎麽辦?尤其是遠離親人的留學生,一定會感到格外無助。
無論是你撞了別人的車,還是被別人撞了你,以下提供一些常識和建議。
當你遇到車禍,首先要停車,評估事故的嚴重情況。
當你評估了事故,確定沒人受傷需送醫院,然後你需要出示駕駛證,汽車注冊證,把聯係方式給當事人。
有人受傷,馬上通知警察,嚴重受傷的人,及時送醫院。
按照美國機動車輛管理局(DMV)的要求,涉及到人身傷害,重大財產損失,必須通知警察。有些州和地區, 要有重大傷、亡或者有重大財產損失的車禍,警察才會來。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看到有些人發生很小的車禍就會把警察叫來, 目的是為了作證。警方報告 (Police Report) 是關於事故記錄的正式文件, 以後如果涉及到糾紛,可以用來作證。保險公司,法庭都會用它,大家普遍認為警方報告在某種程度上是可靠的、可信的。
大家知道在一些地方,交通小事故,警察可能根本不會出現,他們顧不上這些。如果警察到場,能夠寫一個警方報告,把當時的情況作個記錄,對雙方都是有好處的。
按照美國加州DMV 的要求,如果是嚴重事故,“有人傷、亡,或財產損失超過$1,000美元的事故”必須在10天內向DMV報告。
當你(還有對方)向各自的汽車保險公司要求索賠時,有兩類賠嚐,一是財產損失(e.g.,car repairs);二是人身傷害 (personal injuries)。
保險公司會了解事故,確定過失,進行索賠。
值得注意的是,在現場你不要急於承認事故的過錯。承認事實 (facts), 但是不要聲稱這是自己的過錯(Do not admit fault without knowing the whole picture)。過錯, 或者無過錯事故的性質讓保險公司調查後去確定。
如果在車禍後,你有任何身體不適或者疼痛,最好在車禍後盡快就醫檢查。並把你的醫療記錄保存好,如果因車禍而受傷,可以把證據給保險公司,作為索賠的理由。
不要誇大你的傷勢。大多數保險公司都有足夠的經驗,可以識別這些造假的伎倆。從法律角度來看,無論是誇大還是徹底的欺騙都是欺詐行為,你可以因此受到法律的懲罰。
如果您遇到嚴重的財產損失,並且您覺得保險公司對您沒有提供足夠的補償,您可以考慮聘請車禍律師 (Car Accident Attorney),但如果您在車禍中身體受傷,則應聘請人身傷害律師 (Personal Injury Attorney)。
盡管不是全部,但是許多熟練的車禍律師和人身傷害律師可以先接受當事人的案件,獲得賠償後從中提取律師費,沒有賠償,不收當事人的律師費 (take accident cases on a contingency basis), 這意味著律師在解決問題之前不收費,而且打官司獲得賠償越多,律師和當事人都可以獲得更多的錢。律師付出的是時間,當事人付出的是一些麻煩和情緒的投入。這種法律實踐和文化從某種程度上也鼓勵了很多人打官司,要索賠,因為當事人不用從口袋裏掏錢支付律師費。
當你遇到車禍最明智的辦法就是馬上通知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和它的律師出麵解決問題。如果你遇到對方的律師向你提出訴訟、要求索賠、甚至訛詐時,你應當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案件及時尋找專業的法律谘詢。
祝您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