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李誌敏老師,大家自然會想到的是他那氣勢浩然、恣意瀟灑的草書字。可對我來說,一想到李老師,眼前首先出現的是他那和藹可親、總是帶著微笑的神情。一縷稀疏的小胡子,一副白色泛黃,用了多年的舊眼鏡,穿著一身湛藍色的中山裝,講課時帶著一口很重的河南口音。他對學生總是那麽和善,似乎從來不會著急,從來不會對誰發脾氣似的。
大二時,李誌敏老師教我們外國民商法。八十年代初,中國民法的教學內容是極其有限,沒有一本成形的民法教科書。正如法律係副主任朱啟超老師回憶時說的,當年為了給我們上民法課,為我們複印了很多課外教材和資料。李老師的外國民商法課,除了簡單的課本外,他也為學生準備了不少外國民商法的資料和課外讀物。李老師的課,讓我們對中國民法的現狀有了更清醒的認識,了解了中國民法與發達國家民法之間的差距,對國外的民法體係及其豐富性也有了初步的認識。
後來我才知道,李老師還擅長書法。早年求學於武昌一專,從事書法和繪畫,後來專攻書法。他是北大燕京圖書協會的首任會長。每天上下課走過大飯廳東牆,都會看到李老師寫的北大校訓“勤奮、嚴謹、求實、創新”八個大字。
李老師上課總讓人覺得他有一種深厚的修養。他綿綿道來,不急不慢,從來沒聽過他嗓音高過,但接觸多了才知道他是很有個性的。 一次在中關村書市的小攤上,看到一個無名氏寫的一個“靜”字,我便買了想貼在宿舍裏,以此提醒自己“寧靜致遠”。但是這個“靜”字寫得實在不那麽耐看,看了幾下就覺得不那麽好看,於是想找李老師求個字。我帶著這個字給李老師看,讓他評字。他沒有說任何貶乏之詞,他是沒有是非的,隻有個性的欣賞。
當我向李老師求個“靜”字時,他說,你能這樣提醒自己很好,但是我求的這個 “靜”字不是李老師的風格。他沒有答應給我寫。後來我才明白,我向先生求字時,要求得那麽具體,要寫什麽字、做什麽用、要表達什麽,李老師是沒有興趣寫別人為他規定或者局限的東西的。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向李老師求字未成,卻學到了很多。
一次下課後,我問李老師,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寫一手漂亮的字?為什麽有些人寫不好,有些能寫好?他笑了笑說,其實每個人寫字都在表達什麽。我似乎明白了,我們寫字,都是為了表達什麽,或是所思所想,或是表達情感。那麽先生在他玄妙的字裏行間想要表達什麽呢?不論什麽,我想都是有著獨特個性的東西。
畢業前一度曾想考李老師的民法研究生,與好友李靜去李老師家拜訪。李老師即興為李靜寫了“至誠為寶”四個字。為我寫了“多琢成器,結健為雄”作為畢業留言。畢業前夕,班裏的同學做了一本畢業紀念冊,每位同學自己寫了一頁留言,合定成冊。幾位班幹部委托我去找李老師為這本紀念冊的封麵題字。李老師欣然答應,寫了“一帆風”三個字,給八零三班的同學留言。我們都非常喜歡這三個字,也深深懂得李老師的一片深情厚意,他祝同學們走出校園一帆風順。
留校工作後,對李老師所經曆的人生滄桑略有所聞。知道他在唐山大地震時失去了兩個女兒,他的太太在反右時被打成右派,遣返老家勞動多年,帶著三個女兒與李老師長期分居兩地。唐山大地震的時候,他太太仍在工地勞動。他們所遭受的家庭與政治的雙重災難,李老師及家人在心靈上所承受的痛苦有多麽沉重,我在心中無法估量。每每想起,隻覺得心裏沉重,但也絕不會在老師麵前觸及他的傷痛。
出國前,我去李老師家道別。一進他的客廳兼書房,滿屋子煙霧繚繞。那時我熟悉的幾位老師,都喜歡抽煙,而且抽得很凶。我甚至覺得他們借助於抽煙時的一呼一吸,在煙霧的騰雲駕霧中,讓他們的思緒與塵世隔絕,從而能進入另一種專注的精神創作狀態吧。我發現李老師灰色的襯衣上下鈕扣扣錯了位,不禁大笑起來。 他發現自己後,似乎一點也不驚訝或尷尬,一邊笑著,一邊不慌不忙地把襯衣扣好。
知道我是為出國來道別的,他送我一張他喜歡的照片留念。那是他在西雅圖當訪問學者時照的,像是初春或初夏時節,柳枝飄落在他的身後,他穿著那件我們熟悉的湛藍色中山裝,微笑地側身坐著,翹起腳,一副神采飛揚的樣子。
屋裏煙味很重,李老師說我們到校園走走吧。從中關園教師宿舍樓,走到圖書館前麵,這時李老師忽然語重心長地對我說:“有人說你出國留學可能就想出去玩玩,未必會認真讀書。” 我一聽就火了,正準備好好用功讀書,誰在老師麵前說我壞話。李老師笑著說,“誰說這話不重要,你也不必往心裏去。我是提醒你呢,要給老師交個好考卷。” 我一下子沉默了,若有所思,感到先生的期待,心中沉甸甸的。
我們走到未名湖,聊到中國民法的現狀,我未來學習的方向,也聊到書法之美。李老師沉浸在做學問、教書、寫書中,但他的日常生活中少不了書法,草書是他的熱愛,也是他生活的調節,更是他精神的支柱。他的草書字裏飽含著他學識的沉澱,認知的修養,也帶著他的孤獨與執著,甚至某種無奈。他的書法字裏麵有著他的世界。
道別時,我對李老師說:“我會給您寫信,回國再來看您。”他笑笑說:“等你法學院畢業時,還有結婚時要告訴我,我給你寫字。”
出國後忙著讀書,適應緊張的留學生活,與國內的親友很少聯係。一年後,在杜克法學院讀書,上的第一節課是財產法(Property),這課給我很大的觸動。第一課學生學習討論了一個關於物權的著名案例(Armoryv. Delamirie)。
此案講的是一個打掃衛生的男孩撿到了一顆珠寶,送到一家珠寶店去估價。珠寶商假裝稱寶石重量之際,偷梁換柱,換了寶石,男孩拒絕接受。珠寶商聲稱男孩不是真正的主人,不予退回。男孩把珠寶商告上法庭,要求歸還原物或賠償其價值。這個案例提出一個法律問題,撿到別人丟失物的人,並非原物主人,是否有權要求侵權人歸還原物。最後法院判決撿到遺失物者,除了真正的產權所有人以外,比任何其他人都享有更高的權利,可以理解成拾到者是真正主人的遺失物的代管人。
這個案件與我們“拾金不昧”的文化傳統與價值觀是有格格不入的。課後,我問這位很有名望的美國老教授,為什麽這樣判。教授答,這是最合理,最自然,也是社會成本最低的對遺失物的管理方法。我第一次在國外的學習中,重新回到所有權、物權的概念去思考法律問題。在北大讀書時一些抽象的概念更加具體深刻起來,這也讓我想起與李老師的幾次討教,他都強調要弄清楚“所有權”、“物權”的概念。在大量的案例閱讀中,讓我從意識形態的概念中走出來,理解財產法悠久深遠的曆史,逐漸體會到它與經濟的發展,與人類文明程度息息相關。也體會到李老師在民法的研究上有許多獨到之處與先見之明。
從法學院畢業後,給親友們寫了短信,報個平安,然後就開始忙著考律師執照和搬家,馬上要到紐約一家律師事務所去工作。沒想到李老師收到我的信後,很快就給我回信了。
記得那天傍晚收到李老師的信,坐在住處大門口的石頭台階上便打開信讀起來,他那漂亮而熟悉的小楷毛筆字躍然眼前。信中還附著先生寫的四個大字“自強不息”。他說,我已經給老師交了一份好答卷,希望這是自強不息的裏程碑。
那是五月的一個黃昏,北卡的五月,氣候已經非常悶熱,住處前院的樹木鬱鬱蔥蔥,很少車輛往來。讀著先生的信,想起四年前出國時先生的囑咐,一時淚水模糊了雙眼。我沒有忘記先生的期望,他也沒有忘記我這個學生。“自強不息”,我把李老師送的這四個字裱起來,多年來它一直陪伴著我,提醒著我。
再次見到李老師,已是一九九三年夏。在李老師中關園的家中,幾年沒見,老師看上去蒼老了很多,但精神很好,仍然是那樣和藹可親,慈祥寬厚。我們聊了半天,回憶北大的日子,他關心地詢問我在國外的學習與生活,更多地聊到中國民法的現狀與立法。
先生非常感慨地說,所有權、物權的概念在中國的法學界、司法界的討論是一個很艱難的過程。他告訴我八六年頒布的《民法通則》不承認“物權”的概念。法學界也許是公認的,從來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像物權法的立法那樣充滿曲折與艱難,這與中國轉型時期的經濟體製密不可分,涉及到政治、經濟、社會與意識形態等等方麵。老師關心著中國的法製建設。
臨別前我告訴李老師,要回浙江老家探親,老家剛蓋了新房,父母也喜歡老師的書法,可否讓他為老家的新居寫幅字畫。李老師欣然答應,為我父母寫了朱熹的《觀書有感》。
半畝方田一鑒開
天光雲影共徘徊
問渠那得清如許
為有源頭活水來
我熟悉這首詩,卻難以辨認先生幽深莫測,飛簷走壁般的字跡。但站在這幅字畫前,我仿佛看到這“源頭活水”正是先生做學問與書法藝術的不竭源泉,他的真性情也都蘊含在這些點線撇捺之間。家父家母看到李老師的字墨,大為讚賞。我向老師致謝時,他笑著說:“我不在乎現在,在乎三百年後。”
再次道別時,李老師送了我一本他寫的《書論·三春堂學書筆記》作為紀念。
第二年夏再次回國,敲響李老師的家門,再也沒人回應。我還有那麽多有關民法的問題想要請教他,但是他再也不能為我解答。我也終究沒有成為他的民法研究生。但是,李老師和藹可親的麵容,他的諄諄教誨,與他的許多對話,連同他的字墨,都成為珍貴的記憶,那是無價的精神財富。
李老師已經離開我們多年,但是對他的愛戴與思念不曾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減弱。我感到非常幸運,曾是他的學生。 今年四月三日是李老師九十歲的誕辰日,寫下這些文字,遙寄哀思。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於美國,加利福尼亞
原文發表於北大"校友會“ 201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