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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世福,湖北武昌人,1947年考取公費留法,以交換學生身份就讀於巴黎大學,學習語言學,一切費用由法國政府支付。學習期間,經人介紹,認識在巴黎音樂學院學習鋼琴的丹麥女士Marie Sophie Haar,二人交往四年後於1953年8月結婚。
就在這時,法國政府停止了給他的獎學金和生活費用,使他無法完成學業,生活上出現困難,所以決定回國。他向中國駐丹麥使館提出兩項請求,第一是希望中國政府可以補貼自己的回國路費;第二是為自己的丹麥妻子申請入境許可,希望能一同回國。
使館向外交部請示處理意見,特別是外籍人士入境。經過近一年的交涉,甘世福於1954年5月途經蘇聯回國,妻子因懷孕卻留在丹麥。甘世福回國後表示,“愛人本來決定與我同行來中國,現在因為她正在教課,學校還未放假(七月才開始暑假),再她八月要生小孩。我留在丹麥,耽誤時間不如早點返國,早點學習,也可以早點找得勝任的工作,盡自己最大的力量,為祖國為人民服務,所以我先動身回國。愛人決定在生產後來中國,也決定盡她的力量為中國人民貢獻。”“將來我愛人來中國後,願為中國人民服務,貢獻她的可能的力量。我愛人非常愛我及我的新中國,她將愛新中國就像中國人愛新中國一樣。”
甘世福被分配到北大,妻子不久後帶著剛出生的兒子也來到了北京。以後的情況有點模糊,很多細節不清。下麵是一份丹麥檔案材料,顯示Marie Sophie Haar以及配偶Kan Chi-fu(甘世福)的生卒年月、教育職業等個人信息:
文件中有兩條信息特別值得注意,首先是他們的婚姻,從1953年開始到1955年結束。文中荷蘭語“opløst”網絡翻譯意思是“disintegrated”(破裂)“dissolved”(溶解)。也就是說,Marie Sophie Haar到了中國最多一年左右以後,他們就離婚了。
其次是兩個孩子的情況,一個就是1954年在丹麥出生、由母親帶到中國的孩子。據知情者回憶,這個孩子的中文名字叫“甘詩麥”,1965年患腦膜炎在北京去世。第二個孩子是1956年父母離婚後出生的,不清楚是在北京,還是Marie Sophie Haar回到丹麥後出生的。
也不清楚Marie Sophie Haar離婚後在北京呆了多久,是什麽時候離開中國的。文件顯示她83歲在哥本哈根郊區Herlev的一所醫院去世(Sygehus-醫院)。有趣的是,甘世福和他的丹麥妻子幾乎是同一天去世的,一個是2003年1月6日,一個是2003年1月7日。或許他們原本應該是天生的一對,命運卻把他們拆散了。這個命運也要歸咎於甘世福,妻子還有三個月就要生產了,怎麽就不能陪伴等候,非得回國為人民服務,把妻子丟下不管,傷害夫妻感情。
下麵是大兒子甘詩麥五六歲在北京的照片,要是母親把他帶回丹麥,也許就不會得腦膜炎夭折。
甘世福 -> a typical Chinese husband who is selfish and reckless.
回國為人民服務?? -> a fake beautiful exc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