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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除了家屬動員、報紙宣傳外,政府責無旁貸要起帶頭作用,國務院以周恩來總理的名義向國外“重要科學家”發出邀請信,號召他們回國。各個政府部門也相互協調,查找其他留學生在海外的地址,寫信邀請他們回國。科學院生化所希望在加拿大留學的吳亮如和魯超能回國在生化所工作,但沒有他們的通信地址和英文名字,通過衛生部才找到。生化所副所長王應睞寫信給他們,結果爭取到了吳亮如回國,魯超留在加拿大任蒙特利爾麥吉爾大學藥理高級研究員。
建國初期,政府在海外最具權力的代表機構是駐瑞士大使館。在歐洲留學的老海歸早期有困難就去瑞士大使館求助。回國經費如果困難可通過駐瑞士大使館向教育部申請補貼。在英國學習音樂的吳樂懿就收到了教育部匯來的100英鎊。在法國學醫的羅琬華收到二十萬法郎。甘澄澤在瑞士工作了十年,因拖家帶口,一家子五口人的回國旅費也是使館幫助解決的。除了旅費,黃銘楷回國前欠學校學費1312瑞士法郎,使館也幫他付清。
瑞典是第一個與中國建交的西方國家,郭可信在瑞典皇家理工學院當助教,1950年赴瑞典大使館表示願意回國,把自己的中華民國護照上交給了大使館,換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大使館看他回國心切,護照的有效期隻給了一年。沒想到,到了1953年還沒有郭可信回國動靜,國內教育部發函給駐瑞典大使館,請求“酌情爭取俞在明、郭可信早日回國工作,並請進一步了解許大業的學科專長、詳細的履曆,以及已否決定何時回國,以便決定可否可由國內適當機關延聘。”郭可信於1956年回國。俞在明和許大業未歸。
據駐瑞典大使館1951年反映,“俞在明學冶金,若能回國,確係有用人才,但思想落後,崇拜西歐物質文明,長此下去將不可救藥。”1952年有進展,“俞在明與一瑞典女子安德森同居5年,兩人準備回國前辦結婚手續,安德森並於結婚後申請入中國國籍,一同到中國。”
眼看俞在明就要回國了,可是出現意外,據俞在明的弟弟俞在善反映,俞在明出國前腳受過傷,需要特別治療,俞在明有些擔心國內醫療條件不夠好。另外,三反時,有一個四川人從國內逃到歐洲,說道國內思想改造和鎮壓壞分子之可怕,動搖了俞在明回國的決心。
在美國,印度駐美使館也協助中國留學生回國,加州大學的季麟征就是在印度使館領到教育部360美元的船票補貼。李祿先1946年從浙江到台灣教書,結婚生子,1955年赴美,在西雅圖華盛頓大學讀化學。1958年想回大陸,到印度大使館申請教育部經費,卻遭拒絕。理由是他家人都在台灣,應該回台灣。1959年回到大陸後匯報回國經過,外交部對印度使館的做法很不滿意。
各大學也紛紛向海外學子發出工作聘書,解除留學生們回國工作的後顧之憂。南京大學校長潘菽教授給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讀碩士的黃士鬆親筆簽署聘書;南開大學聽說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數學博士嚴誌達想回國,立即寫信聘他為數學教授,又聽說他經濟困難,旅費還沒有著落,便借給他250萬元(舊幣),同時工資即日開始支付。獲得英國雪菲爾德大學冶金博士的李薰收到錢三強的邀請信,希望回國籌建科學園冶金所;之後,國家氣象局訪問訪英,局長塗長望親自懇請他回國;一年後郭沫若又親筆邀請他回國。李薰與國內妻子席璽玉和女兒已分離14年了,國家又如此盛情,還有別的選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