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和我太太兩個人,在澳洲住在一個單層連排的單元房小院裏。 小院很小,一共隻有四戶人家,其中兩戶還是隻有獨自一個人的澳洲老太太。 我們隔壁的鄰居就是一個六十多歲的退休老太太,她讓我們叫她瑪格麗特,可我們還是私下裏稱呼她:馬老太。 鄰居們的關係都挺好,每天碰麵都相互親切的打招呼。 馬老太總是誇我太太做飯香,見麵總說:“噢,親愛的,你做的菜聞起來太香了。。。” 所以,我們也時常請她來家吃飯,她每次也總是帶來她烤的蛋糕,也請我們去她家喝咖啡。。。
馬老太給我印象深刻的,卻不是她的蛋糕和咖啡,而是另外一件事兒。。。在那個小院裏,我們每戶都有一個停車位,我家的車位是在兩戶之間的一個狹小車庫,馬老太家的車位就在我家對麵,是小院路邊的一個帶蓬的車位。 馬老太沒車,她的車位平時總是空著的,隻有她女兒每周末來看她的時候,才占著。。。記得有一次圖方便,我們就把車停在對麵馬老太的車位上了。 可沒過多久,馬老太就來敲門,告訴我們,對麵的那個車位是她的,我們要用也可以,但是必須要事先跟她打招呼,要她同意了才行。。。我當時把車移走了,還跟她說了聲對不起,但我心裏說:這老太太真矯情。。。
那以後,過了很久,我才體會到,那還真不是馬老太矯情,更不隻是馬老太一個人那樣的“矯情”,很多的時候,聽到很多澳洲的西人說:“嗨,那是我的。。。”
自從我女兒在澳洲上了小學,在家裏就經常聽她說:“那是我的”。。。有時,在我看來,甚至是特微不足道的東西,也會聽到她說:“那是我的”。
我現在才體會到, “那是我的”還真不是一個微不足道的事兒,那不僅僅是:我的東西,而是:我的權力。
這是我在澳洲生活,所必須首先學會的一個概念:這是我的,我的東西,我的權力,是必須得到尊重的。 同時,也要知道,那是他的,他的東西,他的權力,也是應該得到同樣的尊重的。
不論對方是多麽的微不足道,多麽的幼稚可笑,我也必須尊重對方的權力。
不論對方是多麽的顯赫重要,多麽的英明偉大,對方也必須尊重我的權力。
自由與平等,就是在這樣彼此尊重的關係下,磨合而成的。。。
因此,不論習近平做了多少英明偉大的事兒,不論他取得了多麽了不起的成就,那難道不是他那個位子的職責嗎? 那難道不是他應該做的嗎? 那難道就非要取消我們對他的限製嗎? 習近平就真是那樣的,非他莫屬,不可替代嗎?
最後,為了我自己應有的權力,我還是要說:打倒習近平。